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村民自治 资料库:宁阳县地情库 章节:宁阳县志(1985-2002)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article/49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article/49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91年,县委、县政府总结推广西疏乡疏里村建立村民代表议事制度、村民自治章程、村委会成员岗位责任制、村规民约进行村民自治的试点经验,全县有45个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以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制度,制订了村委会成员职责、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并达到示范标准。1992年,全县村民自治示范村达到131个。1995年,按照《全国农村村民自治示范活动纲要》的要求,全县建设村民自治示范乡镇3个,自治示范村360个。石集镇、西疏乡被评为市级“村民自治示范乡镇”;宁阳镇南关村等4个村被省、市评为“模范村民委员会”。2000年起,全县建立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村级民主决策制度,以村委会公开民主理财和定期报告工作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以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是年12月,泰安市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现场会在宁阳召开,推广石集镇夏庄村和石碣集村开展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的经验。2002年,葛石镇政府被评为“省级村民自治模范乡镇政府”,宁阳镇政府、堽城镇政府被评为“市级村民自治模范乡镇政府”,有9个村民委员会荣获省、市“村民自治模范村委会”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