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劳动争议仲裁 资料库:宁阳县地情库 章节:宁阳县志(1985-2002)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article/48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article/48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7年,宁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成立,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能是落实劳动法律法规,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调整劳动关系。1990年11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明确为副局级事业单位。1993年11月撤销,其职能由劳动局承担。 劳动合同鉴证 1991年,开始鉴证劳动合同,共鉴证3215人。1994年,鉴证劳动合同多达1.54万人。1995年,组织5个检查组对全县各类企业进行劳动合同鉴证,共鉴证劳动合同1.65万人。是年,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备案171人。1996年,开始审查集体合同。至2002年,全县共办理鉴证劳动合同6.78万人,审查集体合同117户,解除劳动合同备案3174人。 劳动关系调整 1990年,开展劳动关系调整工作,仲裁决定劳动争议案件1件。1991年裁决结案1件。1993年调解结案2件。1997年,仲裁决定案件5件、调解结案3件、裁决结案3件。1998年始,劳动争议处理案件逐渐增多。至2002年,共仲裁决定劳动争议案件116件、调解结案24件、裁决结案4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