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劳动培训就业 资料库:宁阳县地情库 章节:宁阳县志(1985-2002)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article/48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article/48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劳动培训 1988年,全县招工实行“先培训,后就业”制度。城镇非农业户口适龄人员,经培训后进入劳动服务企业待业,然后再经岗前培训,办理正式招工手续,进入工作岗位。1998年5月,建立宁阳县职业技能开发中心,成立宁阳县劳动技校。就业培训实行全日制教学模式,学制2年。至2002年,共培训待业人员1.55万人、就业前人员1.47万人、劳动预备制人员561人、其他人员6305人。 劳动就业 1985年后,全县非农业人口有较快增长,待业青年人数增多,县内招工采取文化考试的办法,择优录用。1986年,省劳动局下达招工指标,石屯、保安煤矿招收录用农民轮换工130人。1995年后,城镇非农业待业人员统称失业人员。1998年,部分私营企业开始招用失业人员。至2002年,共安排2.08万人就业,其中在私营企业就业1099人。 下岗职工再就业 1995年,全县开始实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程。1997年,县劳动服务公司建立职业介绍中心,安排下岗职工再就业。1998年,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切实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至2002年,全县利用各种就业服务设施培训下岗失业人员9413人次,开展转业训练3960人次,为失业职工提供就业信息3.1万条,有3123名下岗职工自谋职业、2463人到外地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