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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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助残日”活动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每年5月份的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至2002年,每到“助残日”,县政府及有关部门都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助残活动。县各大班子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到福利企业、聋哑学校等残疾人较集中的单位进行走访慰问,并动员社会各界为宁阳县聋哑学校捐款累计33万元,为残疾人赠送轮椅100多辆。
  残疾人就业 1986年,全县建立福利企业30多家,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700多人。1996年,在泰安市率先开展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县政府规定,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必须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年,有15名残疾人被分散安排到县电厂、化肥厂、丝绸公司等企业。1999年,有5名残疾人安排到县水利局、县农业局、县总工会、县第一人民医院等机关事业单位。2002年,县政府发布《宁阳县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至是年底,全县共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安排残疾职工就业600多人。
  残疾人康复 1992年,由全国著名专家宁志杰主任医师带领的专家医疗队到宁阳,为176名小儿麻痹症患者做检查会诊,为58名患者实施矫治手术。1999年,由省、市医学专家组成的医疗队到宁阳,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52例,之后分3批共完成130例。2001年,经过省专家组严格筛选,为4名肢体残疾人安装了小腿假肢。至2002年,全县共为1600多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帮助70多名聋儿进行听力语言训练,为120多名聋哑人配上助听器,为160多名肢体残疾人装配假肢、矫形器,使残肢功能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