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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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竞赛活动
  “双学双比”竞赛 1989年,县妇联制定五年规划,组织全县农村妇女开展“双学双比”(学文化、学技术,比成绩、比贡献)竞赛活动,各级妇女组织把这一活动纳入了岗位目标责任制,定期考核评比。1992年,全县参加“双学双比”竞赛活动的妇女达到14.2万人。1993年3月,山东省妇联主任吴爱英到宁阳调研,对宁阳镇邢庄村养殖能手张凤翠饲养白鼠提取血清创收的经验给予高度评价。是年9月,泰安市“双学双比”竞赛活动现场会在宁阳召开。1995年,县妇联会同县科协实施“万名农村妇女科普培训工程”,全县有3833名妇女毕业于农函大,1747名妇女获得农民技术员职称。1996年,开展“巾帼扶贫”行动,全县3000多名“双学双比”女能手、致富女杰、科技女状元与贫困妇女结成对子,进行帮资金、帮技术、帮项目,使她们尽快走上致富路。1997年,在全县农村万名妇女中实施“10项农业重大技术培训推广计划”,有8万名妇女参加培训,3690名妇女获得绿色证书,有3500名妇女毕业于农业广播学校。1999年,全县开展“科技女状元杯”暨“万名农家女10项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竞赛活动,建立“三八”科技示范基地22处。2000年9月,泰安市妇联在宁阳召开竞赛活动表彰会,宁阳被授予“泰安市妇女科技培训推广先进县”称号。2001年,开展“庭院创收女杰杯”竞赛活动,全县涌现出年纯收入10万元的养鸡大户宁凤玲、年创销售收入40多万元的个体大户肖月秋等一批勤劳致富典型。至2002年,全县共有市级以上“双学双比”先进女能手、科技女状元、科技致富女杰215人。宁阳镇邢庄村党支部书记刘桂英获全国“双学双比”女能手荣誉称号;葛石镇张崖村妇代会委员卢爱英,荣获全国各族农村妇女“双学双比”竞赛活动“三八绿色奖章”。县“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协调小组被评为山东省“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先进协调组织。
  “巾帼建功”竞赛 1991年6月,在全县城镇妇女中开展以“四有”(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五学”(学政治、学文化、学科学、学技术、学管理)、“五创”(创优质、创高产、创效益、创最佳、创一流水平)为主要内容的“八五”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各级各单位成立协调小组,进行部署、检查、指导,推动活动开展。1993年8月,在市妇联举办的金融、商业、服务、卫生等系统“巾帼建功”技术比武大会上,宁阳选手夺得二等奖1名、三等奖6名。1994年,在全县13个行业开展以“五赛”(赛思想觉悟、赛岗位技能、赛优质服务、赛职业道德、赛经济效益)为主要内容的“岗位建功”竞赛活动,鼓励广大女职工立足岗位学习、岗位成才、岗位奉献,争创一流业绩。1997年,在全县税务、交通、卫生、金融等行业开展争创“巾帼建功示范窗口”、“巾帼建功示范岗”、“岗位明星”等活动。是年,表彰县级巾帼岗位明星600多人,有3人被评为全省“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至2002年,在全县下岗、失业女工中开展以“树立新观念、学习新知识、选择新岗位、创造新成绩”为主要内容的“巾帼创新业”活动,引导她们树立了新的择业观念。
  二、儿童教育与妇女儿童《纲要》落实工作
  儿童教育工作 1986年起,全县各级成立儿童家庭教育领导小组、家庭教育研究会、家庭教育研究小组,创建家长学校。2000年,县妇联获“山东省家庭教育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2年,全县共成立“家长学校”405处。其中,有县级示范家长学校10处、市级示范家长学校1处、省级示范家长学校1处;市级优秀家长学校13处。
  2002年5月,成立宁阳县实施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组委会;9月,制定下发《关于全面深入实施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的意见》,全县“小公民”道德建设活动计划开始实施。
  妇女与儿童《纲要》落实工作 1992年2月,国务院颁布《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1995年8月,国务院下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1995~2000年)》。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齐抓共管,认真实施。2000年,全县终期监测评估,中国妇女《纲要》41项指标中达到或超过的有37项;中国儿童《纲要》69项指标中达到或超过的有68项。2002年,县委副书记成坤志被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授予“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县委组织部、宁阳镇党委、伏山镇党委、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妇联荣获“泰安市妇女儿童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是年4月,县政府颁布《宁阳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宁阳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
  三、女干部培养工作
  1986~2002年,县妇联配合组织部门举办中青年女干部培训班3期,培训女干部120多人;配合县委党校举办副局级以上女干部理论学习班6期,培训女干部52名。
  1995年,县妇联、县委组织部联合下发《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妇女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推荐优秀青年妇女作为后备干部培养对象”的意见》。《意见》规定,每年新发展的党员中女党员比例要达到25%以上,各级后备干部中妇女比例要达到20%以上。是年,县委组织部制定《宁阳县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三年规划》,对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比例作出明确规定,并选派40名女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1996年,县委组织部把培养选拔女干部纳入干部工作总体规划,对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和县、乡、村女干部的比例作出明确规定。1997年,县妇联、县委组织部对县直妇委会31名专兼职主任联合行文予以公布。至2002年,全县共有县级女干部5人、局级女干部87人;村“两委”(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班子中女干部507人。
  四、普法维权工作
  199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颁布施行。全县普遍开展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培训和法律宣传月、妇女维权周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至1999年,共举办法律培训班438期,培训妇女法律骨干2万多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1万份。2000年,县妇联被评为山东省妇联“三五”普法先进集体。2001年,县妇联、县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做好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成立“宁阳县妇女法律援助联络室”,乡镇成立“妇女法律援助联络站”。2002年,县妇联、县政法委等14个部门联合建立宁阳县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开展争创“优秀妇女维权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