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工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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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政协工作机构 根据政协章程的规定,一届县政协设立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并下设文史资料组、委员联络组。1987年3月,县政协设联络科、文史资料科。1989年3月,设立县政协学习提案法制祖国统一委员会、财经科技文卫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同时撤销联络科、文史资料科。1990年4月,学习提案法制祖国统一委员会更名为学习提案委员会。是年8月,将学习提案委员会分设为学习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增设研究室;11月,又将学习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合并为学习提案委员会,财经科技文卫委员会分设为经济科技委员会、社会文教委员会,增设祖国统一联谊委员会。2002年底,县政协设有办公室、研究室、学习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社会文教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祖国统一联谊委员会,均为局级单位。
  乡镇政协工委 1989年3月10日,县政协二届七次常委会议决定设立政协乡镇工作委员会,为县政协的派出机构,均配备乡镇级正、副主任。主要职能是加强同驻乡镇政协委员及各界代表人士联系,组织其开展经常性的活动。1994年1月6日,县政协四届四次常委会议依据县委机构改革基本原则,决定撤销乡镇政协工作委员会,各乡镇政协工委主任、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是年3月,乡镇政协工作委员会恢复,并提名决定乡镇政协工委主任、副主任。2002年12月,撤销乡镇政协工委,设立乡镇委员活动联络组,并明确由各乡镇分管政工的党委副书记兼任乡镇委员活动联络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