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调查与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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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土地利用现状调查
  1988年5月,全县进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并编制宁阳县土地利用现状图及村地籍图等资料。1996年起,每年开展一次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将土地利用现状数据统一规定为每年的10月31日。2001年7月,将1991年详查以来的图件数据进行整理,建立了全县农村土地利用现状管理系统。2002年10月,全县各类土地总面积为11.246万公顷,其中,耕地6.846万公顷,园地4741.64公顷,林地5805.6公顷,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38万公顷,交通用地5023.34公顷,水域7743.88公顷,未利用土地6878.8公顷。
  二、地籍调查
  城镇地籍调查登记 1990年6月,对县城建成区5.2平方公里的土地,进行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发证工作。至2002年,累计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2000本,集体土地使用证2083本,城镇居民住房国有土地使用证7000本。
  1996~1998年,先后对华丰、南驿、堽城、伏山等镇驻地进行地籍调查和登记发证工作,共调查土地4665宗,面积1782公顷。
  2002年7月,对县城进行更新地籍调查,绘制1∶500地籍图269幅。是年底,县城区共有土地(不含宅基地)647宗,面积1240.5公顷。其中,商业服务业用地79.92公顷,工业仓储用地166.03公顷,市政绿化用地36.08公顷,公共建筑用地89.18公顷,住宅用地322.23公顷,交通用地111.34公顷,特殊用地15.37公顷,水域用地38.46公顷,农业用地381.86公顷。
  农村地籍调查登记 1990年6月,按照《地籍调查规程》,制订《宁阳县村庄调查技术设计书》,采用宗地勘丈法,在全县开展农村地籍调查登记工作。1991年,对全县626个行政村进行农村宅基地调查登记,核发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20余万本。1994年,对626个行政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进行调查登记,审核发放集体土地所有权证484本。
  三、规划编制
  1994年5月,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展开。1995年,完成《宁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0~2000)》编制工作。1997年12月,成立宁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修领导小组,组织业务人员,在原《宁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0~2000)》基础上,编修《宁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1999年8月,完成《宁阳县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宁阳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专项规划》。2000年10月,完成全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城镇土地利用问题专题研究以及《宁阳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的文本说明和《宁阳县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1997~2010)》、《宁阳县基本农田保护规划(1997~2010)》等编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