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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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3年1月,建立宁阳县行政事务管理局,管理宁阳迎宾馆、宁阳磁窑宾馆、机关幼儿园和机关三个食堂,代管保卫科。1994年,开始建设第三宿舍。1995年,建成启用县政协、县纪委办公楼,建筑面积3648平方米。1996年起,对县机关南、北两大院宿舍进行改造。1998年,县机关办公区被市政府评定为花园式单位;1999年10月,县机关办公大院被省建委、省绿化协会评为“省级花园式单位”。2002年4月,对机关办公区和宿舍区进行绿化、美化,面积达1.63万平方米;卫生保洁工作实行物业化管理,招标承包。2002年12月,县直机关干部住户水、电管理实行市场化运作,用电户统一安磁卡电表,先买电后用电,实现了后勤服务由福利型向社会化的转变。在机关住房制度改革中,共为797户办理了确权手续,房屋面积7.79万平方。2002年底,县机关办公区总面积1.47万平方米,机关宿舍楼房面积7.7万平方米。对机关4514名非农常住人口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