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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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5年,政务督查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秘书科承担。1994年6月,县政府办公室设立督查科,专门负责县政府决策事项、各级领导批示事项、县政府工作部署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督查落实。1995年起,每年召开一次全县政务督查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会议,总结上年工作,对本年度政务督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政府工作督查 县政府办公室每年对《政府工作报告》部署的工作事项及事关全县发展的重大决策,分解立项,落实到乡镇、部门和单位,并进行跟踪督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查。对上级来文、领导批示等明确专人督办。2002年,共立督查《政府工作报告》事项26项,督查落实热点、难点问题12件,办理领导批示101件。
  议案建议提案办理 1985年以来,每年“两会”(县人代会、政协会)之后,县政府都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定出台《关于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规定》,严格办理程序。每年8、9月份,县政府办公室会同县人大、政协办公室,对议案、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督查、复查,保证了办理质量和办理时限。至2002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69件,面复率为79%,满意率92%;办理政协委员提案1512件,面复率为78%,满意率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