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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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年7月至2003年1月,县人民政府历经6届,其中,1993年前,县人民政府每届任期3年。自第十三届起,县政府每届任期5年。十三届、十四届人民政府县长各易人1次。
  1984年7月,宁阳县第十届人民政府建立,赵一民任县长,龙震寰、张以志、洪庆山、于连荣任副县长。1987年3月,宁阳县第十一届人民政府建立,赵一民任县长,韩兴印、孙文第、续本生、肖长征、褚济生任副县长(届中副县长任免见表18-1-1,下同)。1990年3月,宁阳县第十二届人民政府建立,张现贵任县长,肖长征、李良、苏秋宪、张新民、褚济生任副县长。1992年11月,县长张现贵调离,韩兴印代理县长。1993年2月,宁阳县第十三届人民政府建立,韩兴印任县长,张平、张新民、赵森、褚济生、颜承干任副县长。1994年9月,县长韩兴印调离,张喜忱代理县长。1995年4月,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张喜忱为县人民政府县长。1997年12月,张喜忱调离,张庆建代理县长。1998年2月,宁阳县第十四届人民政府建立,张庆建任县长,王光锋、董先祥、吴宏、王天宇、徐兴虎、刘磊任副县长。2001年1月,县长张庆建调离,刘吉伦代理县长。是年3月,在县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选举刘吉伦为县人民政府县长。2003年1月8日,县长刘吉伦调离,陈湘安代理县长。同月22日,宁阳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建立,陈湘安任县长,张韧、吴宏、刘兆泉、刘磊、张庆峰、徐涛任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