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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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5年后,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制定工作要点,实施对“一府两院”的工作和法律监督。监督方式主要是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等。1992年3月,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5次会议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跟踪监督办法》。
  一、工作监督
  审议工作汇报 至2002年,县人大常委会共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汇报359项,其中经济建设189项,科教文卫83项,公安司法49项,城镇建设34项,共提出审议意见1000多条。1988年、1989年,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计量、畜牧业以及律师、公证等工作情况汇报,要求政府解决好畜牧业发展不稳、政策不落实、流通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加强市场管理,打击非法经营、短尺少称等违法活动;律师、公正从业人员要牢固树立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观念,加强对法律的学习和宣传,为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作出贡献。1990年、1993年,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审议城乡建设、初级卫生保健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县政府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的方针,高标准、高质量搞好城镇开发;切实加强乡村卫生机构建设,整顿建设行政村卫生室,推行农村合作医疗保健制度,对现有医院实行分级管理。1994年、1999年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听取住房制度改革、计划生育和就业再就业等多项工作汇报,要求县政府创新房改思路,确立科学清晰的政策框架,加强房地产交易管理,推进住房制度改革;要切实解决计划生育工作比较薄弱、基础知识普及率低、管理粗放以及计生队伍素质不高、经费不足等问题;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择业观,对下岗自谋职业者,在政策上给予倾斜。2000年、2002年,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审议县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招商引资等工作汇报,要求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运营机构、监督机构,推进国有资产改革解困,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完善、落实招商引资目标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同时搞好招商体制创新,抓好开发区、工业园区、商场(市场)等载体建设,创优招商引资环境,膨胀我县工业经济实力。
  视察调查 1985~2002年,县人大常委会共组织视察调查180多次。每次都写出专门的视察和调查报告,提出建议和意见。1986年3月20~25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232名县人大代表分成27个视察组,就地、就近对61个村、67个企业(包括乡镇企业)、22所中小学、10处医院(卫生院)关于落实宪法、法律及党的方针政策情况、普法情况、工农业生产情况和教育、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等进行视察,并针对各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政府提出意见建议10条。1988年8月25日至9月1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和部分委员分成3个小组,对全县五保老人供养工作进行全面视察,实施察看了乡镇及村办幸福院,走访了入院和分散供养的部分老人,总结分析了一些好的做法及存在的问题,建议各级政府对五保老人原则上坚持乡镇集体供养,供养费用实行乡镇统筹等。1994年7月4~8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对9个乡镇的农民负担情况进行视察,听取了乡镇政府的汇报,实地察看了18个村、36个农户。通过视察,建议各级政府加强对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和《山东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件》的宣传贯彻,务必达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要把减负工作落到实处,特别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力度,认真履行职责,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2001年4月24日至5月10日,县人大常委员组织委员先后到华丰等8乡镇、对农业产业化建设情况进行调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设各级政府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发展农业产业化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特色;要大力推广科学技术,提高产业化水平;要搞好龙头企业和市场建设等。2002年4月22~28日,县人大常委会对县属工业企业及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调查,先后到县属7大企业实地察看座谈。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企业改制工作,明确、规范所有者,公司法人、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权利、义务和利益关系,转变观念,优化结构,加快制度创新,真正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的要求运作;要认真落实《宁阳县工业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特别是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害,要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继续落实领导牵头工作责任制,努力做到快开工、快建设、快投产。
  二、法律监督
  县人大常委对法律执行情况实施监督主要采取审议工作汇报和视察、检查的方法。至2002年的18年间,共对70多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议,同时开展以视察检查为主要形式法律监督活动150多次。1994年12月31日,县十三届人大常委第12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贯彻情况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4条。1995年8月1~2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对县城夏季爱国卫生工作进行执法检查,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对存有严重问题的2家饭店责令停业整顿,对脏、乱、差的1个机关单位、4个企业单位、6家饭店、1家食堂、1家肉食店给予黄牌警告。
  三、述职评议
  2000年,县人大常委会开始对任命的干部进行述职评议。至2002年,先后对4名副县长、7名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1名法院副院长、1名检察院副检察长进行了集中述职评议。通过述职,被评议人员均获得称职责。进而强化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公仆意识、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自觉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