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兴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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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5年10月,县委批转《宁阳县1985~1987年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加强知识分子工作的规划》,提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平反冤假错案;吸收优秀知识分子入党,大胆起用知识分子,促进人才合理流动。1987年,县委在制定“七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中,提出要加强新兴生产技术的开发研究,建立健全县、乡科普网络,重点抓好电子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的开发和推广。1988年,县委制定《关于健全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意见》,提出村级建立农业技术服务站,建立农民专业技术研究会;县、乡(镇)建立良种生产基地,由农技部门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开展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建立农业技术推广奖;鼓励农技人员到基层工作,允许技术人员和在党政机关工作的科技人员(包括局级以上领导干部)辞职、带薪保职、停薪留职、业余兼职,到农村承包和领办林场、果园、养殖场等。1990年,县委决定为各乡镇选聘科技副乡镇长1名,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制。1991年,县委决定在全县开展以评选优秀知识分子、树立科技标兵、选拔专业技术人才为主要内容的“评优、树标、选尖”活动,授予荣誉证书,实行动态管理,给予奖励优惠,提供进修学习机会,按月发给一定数额的补贴。1992年1月,县委作出《关于开展“科教兴农年”活动的决定》,提出以县科委为龙头,以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为主体,建立健全乡镇科技管理和推广体系;充实加强农民中专、乡镇农技校等技术教育和培训体系,对农民实施“短、平、快”的实用技术教育。1995年4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创建全国科技工作先进县,提出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体系建设;促进农业新技术、新成果的开发和推广应用;推进企业科技进步,促进企业增量增效;多渠道、多层次搞好科技培训,提高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加大科技投入,为科技事业健康发展提供物质保证。翌年3月,宁阳县跨入全国科技先进县行列。到2000年,全县重点工业企业建立起市级以上技术中心,骨干企业达到省级标准;一般企业自主研发经费占全年销售收入的1%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到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