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建设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93&A=1&rec=378&run=13

  1984年4月,根据中央部署,县委决定用3年时间在全县进行整党。本着“统一思想、整顿作风、消除派性、增强党性、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原则,着重整顿党员党性不纯和新的不正之风,从根本上提高广大党员的政治素质,促进全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同时,县委制定《关于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意见》,提出建立党的建设工作联系点制度;按照干部“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方针,建设农村党的基层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坚持党员标准,做好农村党员发展工作;调整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建立全县统一的党员活动日制度。1986年,县委决定把党风责任制落实、执行情况作为常委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之一。1988年10月,县委制定《关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作风建设的规定》,提出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团结;转变作风,坚持群众路线,压缩会议,精简文件;严格纪律,保持廉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1989年1月,县委制定县级领导干部《廉洁勤政守则》、《关于廉洁勤政的十项规定》、《政务公开的暂行规定》,提出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制度、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检查考核制度、案件查处制度、政务公开制度等。是年6月,根据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坚决惩治腐败,切实做好几件人民普遍关心的事情,决不辜负人民对党的期望的决定》,县委决定集中查处大案要案,狠刹公款请客送礼、吃喝等不正之风,清理整顿公司,杜绝假冒伪劣商品,查处超标准建房、买房等工作。是年,县委提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确保新党员质量的意见》,要求严把党员队伍的入口,全面执行中央关于“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注重发展党员对象的政治素质,特别是认真考察其在“文化大革命”中的表现。1990年3月,县委制定《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提出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县级干部下基层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是年6月,县委制定《宁阳县1990~1992年党的建设工作规划》,提出搞好党员教育和管理,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严格党的生活制度。1990年,县委制定《关于组织党政机关干部下基层的意见》,提出凡未在基层工作过的40岁以下的中青年干部,分期分批轮流到基层挂职等。1993年3月,县委制定《关于学习推广鲁西经验,开展“三百”活动的意见》,提出用两年的时间,培养100个鲁西村那样带领群众发展农村市场经济的先进党支部、100名韩卓曙式的优秀党支部书记,树立100名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党员标兵。是年12月,县委制定《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廉洁勤政的若干规定》,提出坚决制止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消极腐败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搞形式主义;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或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严禁搞权力经商、谋私,不准参与走私贩私活动;严禁以任何借口或形式搞公费旅游或变相旅游等。1995年5月,县委制定《关于农村基层基础工程建设“大合唱”》的实施意见,提出用两年时间,在全县农村开展以“六个好”(建设一个好班子,选配一名好书记,培养一支好的党员队伍,选准一条发展经济的好路子,健全一套好制度,形成一个好村风)为目标,以党群、政法、武装、民政、农口等职能部门齐抓共管为特征的基层基础工程建设大合唱。1996年6月,县委制定《关于在全县党员中广泛开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章”学习活动的三年规划》,提出重点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和基层党支部书记。同时,开展“党员联系户”、“党员岗位闪光”、“我为党旗添光彩”、“党员责任区”等党性实践锻炼活动。1998年4月,县委决定在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实施“形象工程”、“鱼水工程”、“新风工程”、“安民工程”。1999年5月,县委决定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开展“三讲”(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三学”(学理论、学《党章》、学条规)、“树三观”(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活动。2000年11月,县委决定在全县乡村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活动。之后,在县直部门、事业单位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