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代表选举 资料库:宁阳县地情库 章节:宁阳县志(1985-2002)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article/37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article/37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7年10月至2003年2月,全县共进行5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每次均由党员直接选举代表。县委根据《党章》规定和全县党员数量确定代表总名额,将名额分到各选举单位。选举单位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方法,酝酿出多于应选代表20%的候选人名单。选举单位党组织对初选名单进行考察,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填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登记表”,报县委组织部审查。审查后,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直接选举代表。每次代表分配,少数民族和妇女代表都占一定的比例。对代表过于集中的县领导机构的部分代表,分派到各选区参加选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