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管理体制改革 资料库:宁阳县地情库 章节:宁阳县志(1985-2002)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article/36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article/36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5年6月,成立宁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劳动局,协调、指导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和对锅容管特进行安全监察。至2000年11月,县安委会主任先后由分工县长和常务副县长担任。2000年12月,县安委会进行调整,主任由县长担任,分工副县长任副主任,有关部门正职任成员。安委会办公室由县劳动局移交县经济贸易委员会,综合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履行职业安全监察、煤矿安全监察等职能。同时,锅容管特安全监察职能移交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01年9月,县安委会办公室改建为宁阳县安全监督管理局,为县安全委员会办事机构,正局级单位,编制15人。隶属县政府,履行国家安全监督管理职能,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工作。2002年9月,县编委下发《关于切实加强乡镇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的通知》,要求各乡镇政府成立安全委员会,分别配备1~2名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全县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民营和个体企业分别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民营和个体企业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年底,全县安全监督管理人员达到236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