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统计培训教育 资料库:宁阳县地情库 章节:宁阳县志(1985-2002)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article/33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article/33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85年,组织全县142名统计人员参加由国家统计局举办的统计专业大专班基础课自学考试。1989年,组织80余名统计人员参加山东省统计中等专业教育。1990年2月,组织粮食、商业、供销、工业、交通、物资、乡镇企业等部门统计人员,参加市统计局组织的统计检查员培训,并获得省统计局颁发的统计检查证。1990~2000年,组织700多人参加统计员、助理统计师、统计师资格培训考试,其中有329人取得全国统一颁发的资格证书;先后举办统计上岗培训班9期,有1526人次参加了培训。 1987年起,全县通过印发宣传材料、举办学习班、扎制宣传车以及标语、板报等形式,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及《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全县统计人员普遍进行《统计法》知识测验。1998年6月,对县级领导干部、乡镇和县直部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进行《统计法》普法考试。2002年7月,对县级各大班子领导成员,县乡(镇)副局(乡)级以上领导干部和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统计法》普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