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税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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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税种、税率
  1993年,境内开征的工商税种有15个。1994年,分税制后,国税税种有7个。其中,2000年原由交通部门征收的“车辆购置附加费”改为“车辆购置税”;对居民存款利息开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由开户行计付存款利息时代征代缴。地税税种有13个。其中,2000年停征固定资产投资调节税;2002年停征屠宰税。是年底,地税税种有11个。
  二、工商税收
  1985年,全县实现工商税收1781万元,1990年为3792万元,1993年达到6428万元。1994年,全县国税和地税收入共计7705万元,比1993年增长19.87%;2002年达到2.61亿元,比1994年增长238.74%,是1985年的14.65倍。
  国税收入 1994年收入5112万元,1998年突破1亿元,2002年达到1.6亿元,是1994年的3倍。主要税源行业是煤炭、化工,约占25%;主要纳税大户是新汶矿务局华丰煤矿,纳税额年均在2000万元以上。
  地税收入 1994年收入2593万元。1995年后,每年以10%的速度增长。2001年,收入达到1.23亿元。2002年,完成1.04亿元,下降15.21%。其中,营业税2197.6万元,占21.14%;企业所得税3337.6万元,占32.11%;个人所得税1476.5万元,占14.21%;城市维护建设税801.9万元,占7.72%;车船税224.3万元,占2.16%;房产税459.6万元,占4.42%;屠宰税328万元,占3.16%;资源税494.3万元,占4.76%;土地使用税319.9万元,占3.08%;土地增值税347万元,占3.34%;印花税54.9万元,占0.53%;教育费附加352.1万元,占3.39%。
  三、征收管理
  1985年,县税务局负责全县工商税收征收管理。管理方式实行专管员制度,划片管理,确定指标,上门收税,各税统管。1986年,实行“五定一奖”(定任务、定户数、定税额、定考勤、定纪律,5项为100分;按得分计发奖金)考核办法,在全省税务工作会议上介绍经验。1994年后,全县工商税收分别由县国税局和县地税局负责征收管理。
  国税征管 1994~1995年,县国税局下设21个分局(所)。税收征管仍实行专管员制度,划片管理征收,除个别较大企业纳税人自行报缴税款外,其余纳税人均由专管员上门收缴。1996年6月,撤销白马、鹤山、石集、堽城、王卞、灵山、崔解、东庄、西疏、南驿、蒋集、乡饮、城南13个税务所,组建为7个国税分局。同时,推行“以纳税申报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征管模式。设立会计、征收、稽查岗位,实行征、管、查分离。设立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上门申报纳税、购领发票提供服务。1999年,税收征管实现局域联网,对纳税人进行“零距离”监督,开展“贴近式”服务。2001年,使用中国税收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进行税收征管。2002年,推行多元化电子申报方式,70%以上的企业纳税人实行电子申报,大部分个体纳税人实行邮局代征申报。同时,实施“金税工程”,对纳税申报实行防伪税控管理。是年,国税部门管理的纳税业户共4168家。其中,国有和集体企业616家,外资企业13家,个体3539家。
  地税征管 1994年,地税局下设7个科室、13个基层分局(所)。税收征管实行专管员制度。1995年,取消“专管员”制度,由纳税人每月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按时申报的加收滞纳金,申报纳税不实的通过稽查追缴。1996~1997年,县地税局及城关、磁窑、华丰3个分局建立办税服务厅。1998年,推行税收征管电子化管理。2001年11月,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项、项不出错”的要求,清理清查漏征漏管户,实行当场登记、当场缴税,共清查漏征漏管户2470个。2002年,地税部门管理的纳税业户共7652家。其中国有企业215家,集体企业414家,私营企业278家,中外合资企业12家,个体工商户6733家。
  四、税收稽查
  1984年12月,县税务局征管科组建稽查队,人员5人,开始受理税收举报案件,承担对重点税源企业大案、要案的查处。1986年3月,稽查队明确为正股级单位,人员增加到7人。至1992年,平均每年查补税款80多万元。1993年3月,成立宁阳县稽查局暨稽查大队,编制23人,下设城关一分队、磁窑二分队、华丰三分队,年均查补税款160多万元。1994年后,由县国税局、地税局履行稽查、检查职责。
  国税稽查 1994年8月,成立宁阳县国税局稽查分局,至年底,共稽查86户、罚款6.15万元。1996年7月,县国税局稽查分局升格为副局级单位,编制22人。国税稽查检查实行“一级稽查”模式,各基层分局(所)不再承担税收稽查检查任务,由县以上稽查局承担。1999年10月,县国税局稽查分局更名为宁阳县国税稽查局,编制19人。2002年,共稽查150户,稽查税款33.99万元,罚款19.65万元。
  地税稽查 1995年5月,县地税局稽查局成立,编制16人,配备2辆稽查专用车,6台计算机。稽查工作执行《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制度,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进行稽查,并抓好群众举报违章案件的查处。是年,稽查130户,稽查税款253.42万元,追缴入库230.19万元。1996年9月,被评为全省税务稽查工作先进单位。2002年,共稽查纳税户51户,稽查税款164万元,追缴入库14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