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产核资与评估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93&A=1&rec=321&run=13

  清产核资 1994年,县国资部门对76家国有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其中,固定资产重估增值7780万元,土地重估增值3.69亿元;清理资产损失4087万元,核减损失1381万元;清理企业占用土地382.7万平方米,属于重估范围的260.8万平方米。共清理资产计13.76亿元。1996年,对109家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清产核资,盘盈资产8579万元,核实资产2.54亿元。1997年,对51家城镇集体企业进行清产核资、价值重估,核实资产3.99亿元,负债3.74亿元,净资产2513万元;属于重估范围固定资产净值2611万元,重估后净值4029万元,增值1418万元;流动资产损失1110万元(其中45%属于坏账损失),固定资产损失538万元,企业净损失1633万元,按照政策批准损失1572万元。
  资产评估 1991年,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组织开展资产评估工作。至2002年,共为企业办理资产评估备案核准58项,累计评估价值5.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