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政策环境 资料库:宁阳县地情库 章节:宁阳县志(1985-2002)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article/27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3/section/1/article/27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2000年5月,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强化对外争取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土地及土地出让金、投资规模、税收政策优惠等18个方面作出明确规定。2001年4月,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主要内容有建设用地优惠政策、财政扶持政策、引进人才优惠政策、招商引资奖励政策、服务环境优惠政策等,共39条。是年起,县政府每年对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兑现奖励,个人奖金高者达20多万元。2002年9月,县委、县政府制定《关于扩大招商引资加快经济发展的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用地、扶持、服务、奖励等政策,共26条。同时,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开发区(园区)建设的意见》,从土地、税收等方面让利于客商。是年,筹建“宁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为外商提供全程“一站式”服务,即“一门受理、一口说清、二次办结、并联审批、限时批复、一口收费”,要求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和服务时限,为外商到宁阳投资兴业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并建立“服务承诺追究制”,凡不能兑现服务承诺的,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