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体制改革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93&A=1&rec=221&run=13

  1985年后,物资供应实行计划调拨与市场调节“双轨”并举的经营体制。经营上以计划调拨为主,加收服务费或管理费,经济效益稳中有升。1988年4月,县物资局成立农村物资供应科,服务农村,辐射基层,筹建起20个乡镇物资供应站。1992年,国家指令性计划取消,物资企业推行“四放开”(经营范围放开、价格管理放开、劳动用工放开、收入分配放开)经营,把企业推向了市场。是年,开展深购远销,在青岛、南京、鞍山、黑河、哈尔滨、绥芬河等重要工业基地和边贸城市建立办事处,在莱芜、泰安、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分公司,与全国数家生产、流通企业建立长期业务关系。1994年后,落实“四权”,进一步转换经营机制。即落实经营权,企业以市场为导向,自主选择商品经营范围,实行跨地区、跨行业经营;落实定价权,企业经营生产资料价格,除国家和省管价外,其他产品随行就市,自定价格;落实劳动用工权,劳动部门不再下达招工计划,由企业根据需要,自主确定;落实分配权,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企业内部的工资分配制度。是年5月,在黑龙江省绥芬河市成立鲁阳公司,开展远购远销。1995年6月,打破档案工资和固定工、合同工制度,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1997年,继续深化改革,把上级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科室、个人;把职工收入与效益紧密联系,奖勤罚懒。当年完成销售收入8923万元,上缴税金81万元。2002年,物资系统所属企业完成经营机制转换,其中有4个进行了产权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