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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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4年起,全县工业企业进行经营体制改革,实施利改税。至1987年,工业企业改过去利润留成和盈亏包干为实现利润按八级累进税税率上缴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由企业按照5∶3∶2的比例用于发展生产、发放奖金和职工福利,扩大企业对税后利润的支配权。
  1988~1993年,分两轮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第一轮承包经营从1988年1月~1990年12月,第二轮承包经营从1991年1月~1993年12月。承包形式一般为“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多留、歉收自补”,承包期3年。两轮承包经营责任制期满后,均由县政府组织考核审查组进行考核审查,兑现奖惩。
  1994~1997年,实行承包目标责任制,承包考核指标主要是经济指标,并辅以考查企业管理、安全生产、精神文明建设等指标。由政府每年初与企业、企业主管部门签订承包目标责任书,年底总考核,审计兑奖惩。
  1998~2002年,实行授权经营,试行厂长(经理)年薪制,探索国有资产管理运营体系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办法。授权经营责任书一年签一次,年底总考核,审计兑年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