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 年 8 月,毛泽东主席发出“还是办人民公社好”的号召。境内八一人民公社于 1958 年 8 月 22 日宣布成立,由八一、七一(山口)、五一(吴家庄)、永建(张家户)、福华(小兰沃)、中苏(向水涯)、前进(梁家林)、建国(欢庄)、南红星(朱官庄)、北红星(东碾疃)、太平一社(西碾疃)、太平二社(西官庄)、太平三社(西太平)、兴隆(小马庄)、大众(大兰沃)等 30 几个高级社组成。9 月中旬,八一人民公社改为山口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公社以下的行政村为生产大队。公社初期,将生产资料无偿调用,组织形式上曾按营、连、排、班的军事化建制,生产劳动实行大兵团作战;财务管理上实行公社、生产队两级核算;分配方面,曾一度实行供给制和基本工资制。吃饭在公共食堂,实行平均主义,挫伤了社员的生产积极性。
1958 年秋,掀起“大炼钢铁”的群众运动。土坯制造简易熔炉,男女老幼日夜大干。由于设备差、技术低,炼出的铁多为炭渣和铁的混合物,造成了人力和物力的极大浪费。由于人力集中炼铁,致使秋作物收获不及时、不彻底,造成粮食浪费。
人民公社成立初期,兴修了多座水库,绿化了大片荒山。原来起伏不平的零星地块,深翻整平,连为一体。为解决肥料不足的问题,村村拆破屋、扒破墙,砸死家犬熬腥肥。为解决劳力不足的困难,学校时常停课。在“大跃进”的日子里,由于受“左倾”思想的影响,不少基层干部和群众因所谓思想右倾保守,被插了白旗,挨了批斗。一时的“浮夸风”“瞎指挥风”泛滥起来,干部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受挫。由于粮食的浪费,加之严重的自然灾害,致使 1959 年、1960 年粮食减产, 物资紧缺,人民生活困难。
1960—1961 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农村人民公社条例(草案)》(即六十条),境内逐步实行公社、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队为基础,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生产上推行计划管理、定额包工。分配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按人六劳四或人七劳三的比例,调动了社员的劳动积极性,促进了生产的发展,社员生活水平有所提高。
1968—1978 年,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全社大搞农田基本建设,改变了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但大兵团作战,平调风严重,农民过于疲劳,积极性不高。有的违背自然规律,毁林造田,生态平衡遭到破坏,影响制约了农业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