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岳区价格改革历程、成就和经验
岱岳区物价分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岱岳区价格改革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以打破高度集中的计划价格管理体制、逐步引入市场机制为取向,从农产品领域到工业品领域,调放结合,由浅入深,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机制较改革前均发生了全面、深刻、历史性的变化:价格管理重点逐步从以定调价为主转向“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促发展”,调控手段逐步从以计划经济时期单一的行政命令手段为主转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并重。
一、价格改革历程
(一)“放调结合,以放为主”阶段(1985—1988年)
本阶段依据“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发展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指导方针,改变集中过多、统得过死的价格管理,扩大市场调节价范围,形成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并重的价格管理体制。1985年4月,取消粮食统购,对小麦、稻谷等大部分农产品实行合同定购,部分实行市场调节。5月,放开生猪等鲜活副食品价格,实行指导性价格及议购议销。同年,市管价的66种中药材购销价格全部放开,实行议购议销,放开“老五件”(缝纫机、国产手表、自行车、收音机、电风扇)价格,实行企业定价。1986年3月,放开毛线、胶鞋等4种商品厂、销价格,实行市场调节。至1988年底,绝大多数农产品、全部工业小商品以及计划外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全部实行市场调节,部分工业品开始实行浮动价格。
(二)“调、放、管”结合,推进巩固阶段(1989—1991年)
1989年,国务院规定涨价审批权限上收一格,任何单位不准出台新调价措施;贯彻《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医疗、中小学等收费标准进行清理整顿;从严控制农资价格,对农药价格实行分级管理,实施化肥、农药、农膜专营,整顿地产小化肥价格。1990年,落实《山东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全面推行明码标价制度。1991年,以“既要稳定物价、又要振兴经济”为方针,放开部分棉纺织品及一批地方管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价格。对水泥厂销售价格取消“双轨制”,实行计划内、外统一。放开服装、食糖、卷烟等56种商品价格。
经过集中治理整顿,本阶段物价涨幅过高问题基本解决,价格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价格结构改革也取得了新进展。至1991年底,农产品按收购总额计算,国家定价比重占37.1%,国家指导价占17.2%,市场调节价占比高达45.7%;工业品按生产资料销售收入总额计算,国家定价54.3%,国家指导价占14.3%,市场调节价提高至31.4%;零售商品在社会商品零售环节,国家定价占26.3%,国家指导价占18.3%,市场调节价已高达55.4%。
(三)市场转型阶段(1992—2001年)
本阶段物价工作开始由以“管”为主转向以“服务”为主,绝大多数价格开始实行市场调价。
1992年先后放开煤炭、石油、钢铁、化工、轻工等商品1023种。1993年4月,全面放开粮油收购价,实行最低收购保护价制度。1994年4月,国家《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实施;1996年市场物价总水平显著回落,经济实现“软着陆”。1997年3月,对宾馆、饭店、招待所等餐饮服务行业实行等级价格管理。199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配套法规相继颁布实施,《泰安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办法》出台。同年,依据国家计委、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部四部委的有关规定,对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扣押、追缴、没收的物品价值进行认定,对企业贷款抵押物品进行价格认证。1999年,推行《企业缴费登记卡》,加强对企业收费监督。2000年4月开展了“诚信进万家”活动。2001年,建立区、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在全区669个村设立价格监督员。同年,“12358”全国统一价格举报电话正式开通,价格举报投诉制度进一步完善。按省、市价格监测工作要求,对160个商品价格定期进行监测。截至2002年,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政府定价比重降至2.6%,政府指导价比重降至1.3%,市场调节价比重提升至96.1%。
(四)巩固和深化阶段(2002年至今)
2002年7、8月份,为增强价格政策的透明度,在全区17个乡镇669个行政村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制作公示牌669个,印发25万份《明白卡》。2003年,加强市场价格宏观调控成为当年物价工作主题。4月,非典爆发,部分商品和药品价格明显上涨,对配方中药、消毒液、口罩等6种商品实行最高限价。2004年,开展明码标价示范活动,进一步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2007年开展了以价格服务进农家、进企业、进校园、进医院、进商场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2008年10月,《泰安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发布实施,11月19日召开了全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工作会议,征收范围主要包括旅游、房地产、矿产资源三大类。2013年4月,开展了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整治活动,对电信、房地产、药品零售、宾馆餐饮和大型零售等行业开展专项整治;8月,《山东省定价目录》颁布实施,价格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2014年7月,在城区启动蔬菜平价商店建设试点工作,岱岳区5家规模零售商店建立平价蔬菜直销区;2015年9月,“泰安·价格通”网络为民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向社会免费提供全市35万种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的“一站式”查询服务,涉及岱岳区农贸市场4家、超市5家。同年,取消收费许可证年审制度,建立情况报告制度完善事后监督;落实清单化管理,编制行政权力、责任清单,保留行政权力35项;落实医药价格改革,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等少数品种外,全部取消政府定价;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制定泰安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实施方案。2017年1月1日起,食盐价格放开。
二、价格改革的主要成就
30多年来,岱岳物价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一系列方针政策,紧扣发展主题,锐意改革攻坚,较好地发挥了价格杠杆对经济调整和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价格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促进了岱岳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协调发展。
(一)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机制基本形成
经过持续不断的改革、调整和深化,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定价“一统天下”的格局被打破,价格管理体制实现了由破到立质的飞跃。通过改革,虽然继续沿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但政府定价范围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尚未具备完全放开条件的,市场化程度已大大提高。政府定价权主要集中在省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县价格主管部门的定价权已很少,企业成为制定价格的主体。据统计,1978年,按市场商品零售总额计算的国家管理价格商品所占比重达91.6%,市场调节价仅占8.4%,且省以上管价商品多达2050多个;2016年新修订的《山东省定价目录》将省级定价项目由2002年以来的16类179项缩减为11类59项,压减67%,全省97%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形成,政府定价项目减少到3%以内。
(二)价格监督预警体系基本建立
一是建立了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在全区设有22个监测点,通过年报、月报、旬报、周报和日报收集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为政府调控市场提供信息支持,同时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引导公众价格预期。通过区、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的建立,扩大了价格监督范围。二是建立了应急处置制度。制定了《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针对重大节假日期间宾馆客房价格过度上涨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分重要商品价格的异常波动,采取相应的措施。三是建立了价格监督检查制度。通过开展年度大检查、节日市场检查以及各种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12358价格举报实现全程信息化管理,及时解决群众价格诉求。
三、价格改革的经验
(一)统筹兼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一是价格总水平的变动要把握得当,调控目标要与全市客观经济环境和发展战略相匹配,既要有利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又要切合实际、留有余地、稳妥进行,兼顾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利益,确保各方面都在可承受范围以内。二是每一项改革政策在出台前都要综合考虑对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程度,选准时机、充分论证、周密安排,必要时进行严谨的风险评估,尽量减少不确定因素,确保每一环节、每一节点都可管可控,防止产生大的震动,维护好基本稳定的大前提。改革实践告诉我们,只有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掌控好国家、企业和个人间的利益格局,才能得到社会各方面、各阶层的理解和支持,改革才容易取得成效。
(二)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加以推进
1985年取消对计划外生产资料价格的控制,把市场机制逐步引入国营大中型企业的生产和交换中,促进了主要工业生产资料生产的迅速发展。在1989—1991年的通货膨胀及之后的通货紧缩时期,以规范价格行为、整顿收费秩序、减轻企业负担、服务群众生活等为重点,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创新管理方式方法,为价格改革顺利推进创造了良好环境。在21世纪,价格工作以促进经济调结构、转方式为主线,在稳物价、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等方面求创新,运用价格杠杆节能减排,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能源价格改革,解决民生价费问题,提升价格服务水平。
(三)必须抓好队伍建设,为改革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人才和队伍是各项事业的根本,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价格工作队伍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条件,价格改革也不例外。价格主管部门作为价格改革的主要组织者和执行者,没有稳定的价格管理机构,就没有今天改革的成就。在价格改革过程中,始终重视物价干部队伍建设,创造条件、鼓励学习,使价格工作人员不断更新观念、丰富知识,不断提高新形势下价格工作所需的理论、政策、法律知识水平,才能保证价格改革进程的顺利推进,发挥价格改革促发展、惠民生的积极作用。
做好稳定物价工作 保障市场秩序和群众基本生活
岱岳区价格改革历程、成就和经验
岱岳区物价分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岱岳区价格改革按照国家和省市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以打破高度集中的计划价格管理体制、逐步引入市场机制为取向,从农产品领域到工业品领域,调放结合,由浅入深,价格形成机制和管理机制较改革前均发生了全面、深刻、历史性的变化:价格管理重点逐步从以定调价为主转向“定规则、当裁判、搞服务、促发展”,调控手段逐步从以计划经济时期单一的行政命令手段为主转向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法律、行政手段并重。
一、价格改革历程
(一)“放调结合,以放为主”阶段(1985—1988年)
本阶段依据“自觉运用价值规律,发展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指导方针,改变集中过多、统得过死的价格管理,扩大市场调节价范围,形成国家定价、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并重的价格管理体制。1985年4月,取消粮食统购,对小麦、稻谷等大部分农产品实行合同定购,部分实行市场调节。5月,放开生猪等鲜活副食品价格,实行指导性价格及议购议销。同年,市管价的66种中药材购销价格全部放开,实行议购议销,放开“老五件”(缝纫机、国产手表、自行车、收音机、电风扇)价格,实行企业定价。1986年3月,放开毛线、胶鞋等4种商品厂、销价格,实行市场调节。至1988年底,绝大多数农产品、全部工业小商品以及计划外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全部实行市场调节,部分工业品开始实行浮动价格。
(二)“调、放、管”结合,推进巩固阶段(1989—1991年)
1989年,国务院规定涨价审批权限上收一格,任何单位不准出台新调价措施;贯彻《山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对医疗、中小学等收费标准进行清理整顿;从严控制农资价格,对农药价格实行分级管理,实施化肥、农药、农膜专营,整顿地产小化肥价格。1990年,落实《山东省行政性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清理整顿,全面推行明码标价制度。1991年,以“既要稳定物价、又要振兴经济”为方针,放开部分棉纺织品及一批地方管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价格。对水泥厂销售价格取消“双轨制”,实行计划内、外统一。放开服装、食糖、卷烟等56种商品价格。
经过集中治理整顿,本阶段物价涨幅过高问题基本解决,价格宏观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价格结构改革也取得了新进展。至1991年底,农产品按收购总额计算,国家定价比重占37.1%,国家指导价占17.2%,市场调节价占比高达45.7%;工业品按生产资料销售收入总额计算,国家定价54.3%,国家指导价占14.3%,市场调节价提高至31.4%;零售商品在社会商品零售环节,国家定价占26.3%,国家指导价占18.3%,市场调节价已高达55.4%。
(三)市场转型阶段(1992—2001年)
本阶段物价工作开始由以“管”为主转向以“服务”为主,绝大多数价格开始实行市场调价。
1992年先后放开煤炭、石油、钢铁、化工、轻工等商品1023种。1993年4月,全面放开粮油收购价,实行最低收购保护价制度。1994年4月,国家《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实施;1996年市场物价总水平显著回落,经济实现“软着陆”。1997年3月,对宾馆、饭店、招待所等餐饮服务行业实行等级价格管理。199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颁布实施,《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配套法规相继颁布实施,《泰安市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年度审验办法》出台。同年,依据国家计委、最高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部四部委的有关规定,对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扣押、追缴、没收的物品价值进行认定,对企业贷款抵押物品进行价格认证。1999年,推行《企业缴费登记卡》,加强对企业收费监督。2000年4月开展了“诚信进万家”活动。2001年,建立区、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在全区669个村设立价格监督员。同年,“12358”全国统一价格举报电话正式开通,价格举报投诉制度进一步完善。按省、市价格监测工作要求,对160个商品价格定期进行监测。截至2002年,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政府定价比重降至2.6%,政府指导价比重降至1.3%,市场调节价比重提升至96.1%。
(四)巩固和深化阶段(2002年至今)
2002年7、8月份,为增强价格政策的透明度,在全区17个乡镇669个行政村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制作公示牌669个,印发25万份《明白卡》。2003年,加强市场价格宏观调控成为当年物价工作主题。4月,非典爆发,部分商品和药品价格明显上涨,对配方中药、消毒液、口罩等6种商品实行最高限价。2004年,开展明码标价示范活动,进一步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2007年开展了以价格服务进农家、进企业、进校园、进医院、进商场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2008年10月,《泰安市价格调节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发布实施,11月19日召开了全区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工作会议,征收范围主要包括旅游、房地产、矿产资源三大类。2013年4月,开展了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整治活动,对电信、房地产、药品零售、宾馆餐饮和大型零售等行业开展专项整治;8月,《山东省定价目录》颁布实施,价格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高。2014年7月,在城区启动蔬菜平价商店建设试点工作,岱岳区5家规模零售商店建立平价蔬菜直销区;2015年9月,“泰安·价格通”网络为民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向社会免费提供全市35万种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的“一站式”查询服务,涉及岱岳区农贸市场4家、超市5家。同年,取消收费许可证年审制度,建立情况报告制度完善事后监督;落实清单化管理,编制行政权力、责任清单,保留行政权力35项;落实医药价格改革,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等少数品种外,全部取消政府定价;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制定泰安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实施方案。2017年1月1日起,食盐价格放开。
二、价格改革的主要成就
30多年来,岱岳物价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一系列方针政策,紧扣发展主题,锐意改革攻坚,较好地发挥了价格杠杆对经济调整和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价格改革取得显著成效,促进了岱岳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协调发展。
(一)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机制基本形成
经过持续不断的改革、调整和深化,计划经济时期政府定价“一统天下”的格局被打破,价格管理体制实现了由破到立质的飞跃。通过改革,虽然继续沿用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种定价形式,但政府定价范围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尚未具备完全放开条件的,市场化程度已大大提高。政府定价权主要集中在省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县价格主管部门的定价权已很少,企业成为制定价格的主体。据统计,1978年,按市场商品零售总额计算的国家管理价格商品所占比重达91.6%,市场调节价仅占8.4%,且省以上管价商品多达2050多个;2016年新修订的《山东省定价目录》将省级定价项目由2002年以来的16类179项缩减为11类59项,压减67%,全省97%以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由市场形成,政府定价项目减少到3%以内。
(二)价格监督预警体系基本建立
一是建立了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在全区设有22个监测点,通过年报、月报、旬报、周报和日报收集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信息,为政府调控市场提供信息支持,同时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引导公众价格预期。通过区、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络的建立,扩大了价格监督范围。二是建立了应急处置制度。制定了《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针对重大节假日期间宾馆客房价格过度上涨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部分重要商品价格的异常波动,采取相应的措施。三是建立了价格监督检查制度。通过开展年度大检查、节日市场检查以及各种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和查处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12358价格举报实现全程信息化管理,及时解决群众价格诉求。
三、价格改革的经验
(一)统筹兼顾,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
一是价格总水平的变动要把握得当,调控目标要与全市客观经济环境和发展战略相匹配,既要有利于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又要切合实际、留有余地、稳妥进行,兼顾国家、企业和个人三方利益,确保各方面都在可承受范围以内。二是每一项改革政策在出台前都要综合考虑对经济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程度,选准时机、充分论证、周密安排,必要时进行严谨的风险评估,尽量减少不确定因素,确保每一环节、每一节点都可管可控,防止产生大的震动,维护好基本稳定的大前提。改革实践告诉我们,只有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掌控好国家、企业和个人间的利益格局,才能得到社会各方面、各阶层的理解和支持,改革才容易取得成效。
(二)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加以推进
1985年取消对计划外生产资料价格的控制,把市场机制逐步引入国营大中型企业的生产和交换中,促进了主要工业生产资料生产的迅速发展。在1989—1991年的通货膨胀及之后的通货紧缩时期,以规范价格行为、整顿收费秩序、减轻企业负担、服务群众生活等为重点,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创新管理方式方法,为价格改革顺利推进创造了良好环境。在21世纪,价格工作以促进经济调结构、转方式为主线,在稳物价、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等方面求创新,运用价格杠杆节能减排,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能源价格改革,解决民生价费问题,提升价格服务水平。
(三)必须抓好队伍建设,为改革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人才和队伍是各项事业的根本,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价格工作队伍是推进改革的重要条件,价格改革也不例外。价格主管部门作为价格改革的主要组织者和执行者,没有稳定的价格管理机构,就没有今天改革的成就。在价格改革过程中,始终重视物价干部队伍建设,创造条件、鼓励学习,使价格工作人员不断更新观念、丰富知识,不断提高新形势下价格工作所需的理论、政策、法律知识水平,才能保证价格改革进程的顺利推进,发挥价格改革促发展、惠民生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