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做好审计监督 倾力保驾护航

档案浏览器

岱岳区审计工作的发展历程与主要成就

岱岳区审计局


岱岳区审计局(原郊区审计局)成立于1985年,是在1982年《宪法》作出实行审计监督制度和1983年审计署成立的大背景下,随着泰安建市划区而成立起来的。改革开放以来,区审计局始终把审计监督作为首要任务,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2005年,区审计局被评为全省审计机关先进单位,2010、2015年,两次被评为全省审计机关先进集体,2017年“水务局预算执行审计项目”荣获全省表彰,同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一、发展历程
(一)建立及探索时期(1985—1986年)
按照国务院《关于审计工作的暂行规定》和审计署“边组建,边工作”的指导方针,郊区审计局在工作人员少、办公条件差的情况下,围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促进企事业单位财务工作建章立制等问题,初步开始对重点行政事业单位定期报送审计,对部分企业单位试审,边干边学、边学边干,在实践中探索创立了审计回访制度,得到上级审计机关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二)起步发展时期(1987—1989年)
本阶段,主要围绕经济整顿和深化改革开展了审计监督工作。通过几年的发展,审计的覆盖面逐渐拓宽,结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对企事业单位滥发奖金、实物等开展审计,组织开展厂长(经理)离任审计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审计,积极开展企业经济效益审计、行政事业单位定期报送审计、基本建设投资审计等,努力做到监督中有服务,服务中有促进。在做好审计监督的同时,积极组织协调内部审计、社会审计机构的建立,指导这些机构开展审计工作。村级财务审计和乡镇企业审计在全区范围内展开,基本形成了完整的审计监督体系。
(三)提升发展时期(1990—1999年)
这一阶段,区审计局办公条件得以改善,人员有所增加,审计工作经验进一步丰富,审计领域和审计影响不断扩大。自1990年,区审计局开始对金融机构进行审计,把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保险公司等列入经常性审计单位。继续开展了国有企业厂长(经理)承包经营责任制审计,据此兑现奖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新颁布的《审计法》规定,1996年,区审计局开始对区级财政进行“同级审”,之后,财政审计形成制度,每年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工作。开展了对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按全国统一部署开展了粮食财务挂账审计,加大了对乡镇“三提五统”“农业三税”等审计力度。同期,创新审计工作有了新的进展,实行了审计内部通报制度和审计达标考评制度,在社会各方面引起很大反响。
(四)全面发展时期(2000—2007年)
这一时期,重点加强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2001年9月成立岱岳区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并建立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慈善救灾、社会保障、行政事业性收费、基建工程、农村电网改造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专项审计。2003—2007年,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税源普查、土地市场清理等工作,治理了部分企事业单位偷漏税行为,清缴了土地出让金,为领导宏观决策奠定了基础。加强了对专项资金(教育资金、医疗基金、企业养老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和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审计。
(五)高速发展时期(2008年至今)
区审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重心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审计监督。一是预算执行审计。将全区所有预算单位纳入预算执行审计的范围,实现了审计全覆盖,同时突出了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使财政审计的内容不断深化,为政府加强预算管理和人大进行预算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二是涉农资金审计。对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粮食直补、农机直补等专项资金进行审计。三是专项资金审计。把事关民生和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保障、就业、医疗药品、保障性住房、慈善救灾、精准扶贫、大班额等专项资金放在突出位置加以关注。四是政府投资审计。2008年成立了岱岳区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按照“抓住源头,审计关口前移”的原则,积极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对财政投资的建设项目依法进行跟踪审计和结(决)算审计,变“马后炮”为“预防针”,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免疫系统功能。
二、主要成就
(一)财政审计
1986年开始,区级财政决算由区审计部门签发意见后上报。1989年6—12月,区审计局对收支金额较大的山口、省庄、徂徕、大汶口乡镇财政所进行审计调查。随后,审计部门每年对乡镇财政决算进行审计,一般每年审计3—6个乡镇,3年普审一遍。1996年起,根据《审计法》有关规定,每年第一季度,组织开展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对上年度区财政部门具体组织区级预算执行、地税、国库和部分区直重点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以及相应的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束,向区政府提交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经过多年实践,预算执行审计成为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逐步走上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2002年,对7个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项目实行主审竞聘制,择优选定主审人员开展工作。2007年,对下港乡2006年度财政决算进行审计,查出虚列支出21万元、滞留专款45万元、应拨未拨村级转移支付85万元、不合规票据列支30万元、招待费超支13万元等问题。2008年,在预算执行审计中,查出某区直部门坐收坐支办公楼处置收益63万元,审计结束后按规定全部收缴财政。至2017年,开展区级预算执行审计项目160个,纠正违规金额4.36亿元,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386项,促进增收节支5.87亿元;开展乡镇财政决算审计和检查项目105个,纠正违规金额3.11亿元。
(二)行政事业审计
1985年9月,对区计量所原账外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调查。12月,对水利系统1984年1月至1985年6月水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查出问题资金15.54万元,并对世界银行贷款农村卫生项目进行初审。1986年,对区农牧局、区交通局、区林业局、区乡镇企业局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查出问题资金36.52万元;对区公安局、区法院、区检察院罚没收支进行审计,查出拖欠未缴的罚没款项1.57万元;对区教育局和大汶口第三中学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查出预算内转预算外资金10.65万元,未经批准购置控购物品3.86万元,预算外资金超支2.36万元等问题。12月,对区妇幼保健院1985—1986年财务收支进行审计,查出弄虚作假多支付基建款、虚报冒领房租及搬迁费、挪用病房楼基建款建宿舍、公费医疗等违纪金额5.79万元。1987年2月,实行各行政事业单位定期报送审计制度。至1989年底,审计检查单位85个,查出各类违纪金额65.7万元,压缩经费开支38万元。1990年后,行政事业审计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对特定项目、专项资金的专题(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1993年,区审计局对区环保局、区矿产办、区农业局、区交通局、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区畜牧办公室等18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审计,查出违纪违规金额270万元,应上缴财政金额76万元。1994年,审计区公安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区民政局、区工商局、区教委等22个部门和单位,查出截留、转移财政资金,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以及乱收费等违纪金额432万元,收缴财政金额109万元。1995年5月,对全区学校收费工作实行定期审计制度。10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规定,对党政机关所办经济实体人员、资金、经营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专项审计。1996年5月,组成联合检查组,历时四个月,对区直部门及各乡镇预算外资金的收支管理情况进行检查。1997年,对32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查出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坐收坐支预算外资金、违控购置、乱收费等违纪金额3605万元,上缴财政30万元,促进增收节支392万元。同时,对全区教育事业费、科技经费和林业基金进行审计,重点检查了各项专项资金的拨入、管理及使用情况,提出审计建议28条。对第一人民医院审计,查出违规多加价药品款105万元,挤列管理费用86万元及违规购置专控商品15万元。2001年,对全区教育事业费、科技经费和胜利水库、彩山水库、山阳水库、角峪水库、小安门水库5个水库的除险加固、防汛维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和调查,查出违规金额427万元,提出合理化建议22条。2003年,对区工商系统2001—2002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区工商分局市场管理办公室分离情况和个体私营协会债权、债务现状,资金运用合法性及潜在的损失等情况进行审计调查,配合纪检、财政部门开展全区预算外资金检查。2005年,突出专项资金审计,对区环保局排污费的征收和污水处理费使用管理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水资源费进行专项审计,查出超规定范围列支排污费33.67万元,欠征水资源费1278万元,挪用及超范围使用水资源费1063万元等。12月,对泰山青春创业园成立以来财务收支及其管理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2008年后,不断加强对涉及民生项目和资金的审计监督。当年,对全区2005—2007年省级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情况、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能繁母猪补贴资金和保险费补贴资金、福利彩票资金及部分医疗、教育机构进行审计。2009年,对全区10项扩大内需专项资金进行审计调查。其中,对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保基金的审计,查出原因征收基数、比例不符规定标准造成少收17万元、少计利息19万元、其他基金占用665万元、参保单位历年累计欠缴852万元及未按规定征收滞纳金597万元;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审计,查出基金结余超出规定比例、定点医院药品加价率过高等问题。2010年,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审计,查出未及时征收保障金、超支地税部门代收残保金手续费等问题。2012年,对全区社保基金、体育彩票公益金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配合财政部门完成对17个乡镇的乡村其他公益性债务清理核实工作。2013年,区审计局与市审计局联合,开展对区、乡两级地方政府债务审计,并自行组织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基金、全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农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泰山青春创业园、大汶口工业园的整体运行、财政财务收支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配合区纪委、区财政局等部门对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使用情况开展执法检查。2017年,组织开展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对全区9个镇逐个进行审计,并提报审计要情。
(三)经济责任审计
1987—1992年,先后对区制毯厂、建材厂、三建公司、物资局生资商场、二运公司、装饰织物厂等12家企业实施厂长(经理)离任审计,对其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考察使用企业干部提供参考依据。1993年7月,对泰安市建筑材料厂厂长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私设小金库、虚列支出、挤占成本费用等违纪违规资金33万元。1997年,对泰山石膏矿筹建处原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查出各类违纪金额46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8万元,追回被侵占的公款1.78万元,查明筹建处主任受贿现金1.17万元,器材供应科科长收受现金3.65万元。1998年10月,区纪委、区审计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制度的通知》,对审计范围、内容、程序、方法和组织领导等作具体规定。同年,对泰丰食品总厂原厂长任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查出私设小金库34.8万元,偷漏税费74万元,收入、成本不实1488万元以及内部管理混乱、经营亏损严重等问题。1999年,对区粮食局局长进行离任审计,查出虚报利润1.13亿元,伪造、变造原始单据,金额19.6万元,违规列支招待费和参观旅游景点,金额80.5万元,固定资产管理混乱、账实不符,金额230.5万元,截留粮食补贴和粮油差价1455万元,私设小金库4.8万元,固定资产损失169万元,变相集资374万元等问题。同年,对北集坡镇党委书记、镇长进行离任审计,查出该镇1996—1998年虚增收入250万元,虚列支出200万元,银行账户使用不规范、违规使用存单及活期存折存取财政资金,以各种名目列支机关招待应酬费80万元和挤占挪用专项资金31万元等问题。2000年6月,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建立全区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泰安市岱岳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同年,对泰山外贸有限责任公司原经理任职期间经济责任进行审计,查出收入不入账、私设小金库16.9万元以及盈亏不实、欠缴税金等问题;对泰丰食品总厂实施法人代表离任审计。2001—2004年,共对62个单位的68名党政领导干部或法定代表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查处违规行为金额3.33亿元。对房村镇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查出虚收虚支、坐收坐支预算外资金、招待费支出数额大、抵顶库存现金的白条借款及财政管理混乱、债务沉重等问题。2001年10月,区委、区政府印发意见,区两办转发上级文件,对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明确规定全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办法。2005年开始,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实行事后和事中审计相结合,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全年共对11名党政领导干部进行离任审计。其中,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8人、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3人,查出违规金额4607万元。开展任中经济责任审计5个,查出违规金额837万元、损失浪费金额126.8万元,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15条,纠正管理不规范金额17.5万元。2006年,对区某交通事业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查出奖金发放数额大、账表数据不实、亏损及潜亏数额大,以及少列收入74万元、欠缴税费7.04万元等问题,责令原主要负责人做出深刻检讨,缴回所领奖金10万元。2008年,对卫生医疗单位经济责任审计,查出超范围支出65万元,挪用专项资金41万元,药品多加价138万元及绩效工资发放过多等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收缴违纪款8万元。2011年6月,区委、区政府印发《岱岳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规范审计执法、审计整改程序。2017年,建立经责审计项目管理平台,录入所有领导干部信息,实现经责审计全覆盖。至2017年,共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386个,查出违规及管理不规范金额14.06亿元。
(四)金融审计
1991年,对工商银行郊区支行、建设银行郊区支行、农业银行郊区支行及保险公司进行财务收支审计,纠正违规金额9.5万元。1992年,对人民银行郊区支行、工商银行郊区支行进行审计,检查内容从财务收支向审计信贷资金方面延伸,查出违纪违规金额13万元。此后,金融审计需由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委托,主要以农村信用联合社乡镇信用社为主,针对个别信用社不良贷款比率较高的问题,提出防范风险、优化信贷资金结构的意见和建议。1999年,对祝阳、道朗、黄前、马庄、北集坡5个农村信用合作社审计,查出擅自提高存款利率、多付利息50.9万元,提高标准发放加班费和误餐补助24.3万元,盈亏不实63万元及资产负债比例不合规等问题。2002年,对山口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审计,查出潜亏136万元,少计亏损1.6万元。按照上级部署,对农业发展银行岱岳区支行2001年度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重点检查资产质量状况、经营风险及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查出违规金额31万元,提出5项合理化建议。2003年,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岱岳区分公司、北集坡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2005年,对道朗信用合作社的审计,查出少计利润20万元、虚列在建工程支出92.9万元等问题。2006年后,农村信用联合社系统体制改革,全区金融审计全部由上级审计机关授权,不再自行安排金融审计项目。
(五)自然资源资产审计
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革目标要求,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2017年,对马庄镇探索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出具第一份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报告。
(六)社会审计
1989年3月,郊区审计事务所建立,隶属区审计局,开展社会审计查证业务。至1991年,共开展基建工程决算审计项目194个,查出高估冒算、核减工程造价501万元,完成财务收支审计项目58个。1992年,区审计事务所接受委托,对13个基建工程项目进行决算审计,审计金额6.21亿元,审减工程造价115万元。开展企业财务收支、厂长(经理)离任审计等项目25个。同年12月,区审计事务所更名为郊区审计师事务所,单位性质及业务范围不变。至1999年,审计师事务所完成委托审计事项155项,查证资金总额1.2亿元,实现事业收入49万元。2000年3月,撤销泰安市郊区审计师事务所,成立泰安市郊区审计服务中心,隶属区审计局。当年完成委托审计项目39个,其中查证群众信访案件5起,查证金额9800万元。2001—2003年,审计服务中心完成审计项目126个,查证资金总额5.64亿元。
(七)政府投资审计
1986年3月,区审计局对农牧局肉禽加工厂基建项目进行审计调查,发现资金缺口279.3万元。1987年,建立自筹基建事前审计制度,规定不经审计,计划部门不批计划。10月,重点检查燃料公司综合社会福利厂、农机公司仓库、教师进修学校3个项目,查出教师进修学校超计划规模300平方米。至1991年,共对32个基建项目进行事前审计,通过审计,压缩规模项目2个,因资金不落实缓建项目7个。对7个在建项目进行审计,对8个在建项目进行调查,并对8个停缓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避免和减少了基建领域的损失浪费现象。1993年8月,区审计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建项目管理的通知》。1995年10月,对全区自1994年以来投资20万元以上的所有基建项目进行清查审计。1996年,对4个重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审计投资总额285万元,核减工程款73万元,平均核减率26%。1999年,对区城乡建筑勘察院、村镇建设设计院、房管局、房地产开发总公司进行审计,重点检查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并继续加强开工前审计工作,促进合理调整投资结构。2005年,区审计局开展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把英雄山新校建设情况作为审计试点项目。2008年,区政府投资审计专业局成立,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规章制度,选配充实专业技术人员,不断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相结合,组织开展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方位审计、全过程监督。先后完成高铁组团7个村13批地上附属物补偿、区政府接待中心后期改造工程、胜利水库及胜利引水渠水资源综合治理工程、开元路财兴街绿化及人行道改造工程、组织部装饰及音视频工程、小Ⅱ和小Ⅰ型水库除险加固、泰城两轴发展线占地补偿及岱岳新城区部分基础工程建设等31个审计项目,审计总额3.87亿元,提出审计意见建议51项,促进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和完善13种规章制度。同年,对全区公路养护情况及17个乡镇2006—2007年村村通公路资金拨付使用和工程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和调查。2008—2017年,共完成政府投资审计101个项目,审计总金额15.12亿元,审减工程造价1.28亿元。
(八)专项资金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随着社会对专项资金审计的要求越来越高,区审计局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和审计调查也进一步加强,把扶贫资金、社保资金、涉农资金等社会关注和群众关心的热点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揭示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保证了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截至2017年底,岱岳区审计局组织和参与实施的专项资金审计(审计调查)项目36个,查出违规金额152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6577万元。
(九)内部审计
1986年,区供销、粮食部门率先建立内部审计机构。7月,区审计局等部门转发上级文件,在区直部门内审机构实行财务决算报表、纳税申报表、银行贷款申请书审签制度(简称“两表一书”审签)。至年底,区乡镇企业局、建材工业公司、物资局、水利水产局、教育局、农机服务公司、林业局、外贸公司、供销社、粮食局、商业局、卫生局、交通局、建委、文化局共15个区直部门及毛巾厂、制毯厂建立内审机构,配备专兼职审计人员20人。
1987年5月,区政府印发文件,成立农村财务审计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农牧局负责,审计局在业务上进行指导。各乡镇建立相应机构,迅速开展工作,对各行政村进行审计。12月,区政府组织对乡镇企业审计,由乡镇企业局组织实施,审计局在业务上进行指导。1989年,省庄镇建立全市第一家乡镇审计所。此后,山口、徂徕、邱家店、范镇等乡镇相继建立内审机构,开展乡镇内部审计工作。至1991年底,全区共建立内审机构89个,配备内部审计人员121名,其中专职机构42个,专职人员67人。各部门、单位内部审计机构认真组织开展财务收支审计、承包经营审计、经济效益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基建审计等方面工作,共开展审计项目823个,纠正违纪违规金额542万元,促进增收节支和提高效益297万元。1992—2005年,各级内部审计机构共开展审计项目3588个,纠正违规金额3205万元,促进增收节支3836万元。
1994年,针对机构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内部审计工作弱化现象,区审计局组织对全区内部审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督促各单位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充实内审队伍。1996年10月,《泰安市郊区乡镇内部审计工作细则》施行。1999年,区政府发文,对内审机构设置、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提出明确要求。2002年7月,泰安市建立内部审计协会,内部审计工作从主要由审计机关进行业务指导变为内部审计协会行业自律与审计机关指导相结合,内部审计体制逐步有所变革,机构、人员有所减少。2017年,区审计局组织全区内部审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区内审工作水平。至2017年,全区内部审计机构有42个,审计人员80人。
三、制度体系建设
1986年,区审计局建立并实行审计回访制度,《人民日报》《中国法制报》《中国审计》等报刊相继刊文介绍了审计局的经验做法,审计署、省审计局以信息简报形式刊登,“审计回访”作为一个词目,被收入省审计局编印的《简明审计词典》和泰安市政府编印的《泰安年鉴(1985—1990)》。1988年,区审计局建立《审计内部通报制度》,实行《公开审计制度》,将审计指导思想、工作制度、审计依据、审计计划、审计内容和范围以及处理结果适度公开。1989年,建立《审计达标考评制度》,从执行财经纪律、财务管理、会计基础工作三个方面制定考评内容和标准,对被审计单位进行达标考评,收到较好效果。《山东审计》《中国审计》及省审计局《审计情况》《审计信息》分别介绍了这一制度。《泰安日报》自1989年9月12日起,对郊区创新审计制度,开展审计回访、农村财务审计、公开审计、审计达标考评工作的经验作了四天连续报道。1994年,结合《审计法》实施,区审计局研究制定12项工作制度。1997年,制定《审计工作责任制》和《评选优秀审计报告试行办法》。1999年,根据区审计局等部门的建议,各乡镇成立村级财务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由乡镇组织办、经管站牵头负责。2001年,区审计局研究提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行文规范、手续完备”的24字质量要求,制定实行审计复核和集体定案制度、审计决定落实责任制、审计项目考核和过错追究制度、审计项目考核试行办法。2002年开始,对审计项目一律实行调账审计,推行《审计复核试行办法》。2013年,区审计局编印《泰安市岱岳区审计局规章制度汇编》,涉及审计人员行为规范、业务工作规范、岗位目标责任、工作考核奖惩、机关工作制度5大类、34套规章制度,审计制度体系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历史水平。
四、结语
回首三十二年走过的审计路,成绩斐然,未来的路上,岱岳审计将继续保持优良作风,全面践行“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审计工作方针,以促进审计事业向更高水平、更高层次发展而勇往直前,在探索与发展的道路上砥砺前行,更好地发挥审计工作的职能作用,护航地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