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岱岳区国土资源分局改革历程及成果

岱岳区国土资源分局


泰安市国土资源局岱岳区分局,前身是泰安市(县级)农业局于1983年成立的土地管理科。1985年,泰安市升格为地级市,设立泰山区、郊区,随即于1986年11月成立泰安市郊区土地管理办公室,1987年升格为郊区土地管理局,作为政府依法统一管理土地的职能部门,同年成立郊区地质矿产资源管理办公室。1993年,成立郊区土地矿产管理局,后经两次体制改革,2006年5月国土资源体制上划垂直管理,更为现名,是泰安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
改革开放以来,区国土资源分局紧紧围绕全区发展、改革和稳定大局,以改革创新的工作思路,奋发有为的进取精神,严把土地供应闸门,科学确定年度土地供应总量和供地结构,严格出让程序,逐步从无序到有序、从散乱向规范、从单纯的管理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做到了依法从严从紧,实现了国土资源的精细化管理和有效使用,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作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
一、强化规划管理,为全区经济建设提供国土资源保障
(一)精心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基本依据,是政府调节土地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截止目前全区共开展了三轮规划编制工作。
第一轮《泰安市郊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0—2000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始于1991年3月,1993年经泰安市政府批准实施。该《规划》采取“双轨式”定量指标控制与二级分区定位控制相结合的规划方案模式,将全区土地划分四个一级分区和十二个二级分区。开展了土地利用现状分析、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四项专项研究和种植业用地规划、乡镇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划、工业企业用地规划、土地开发复垦规划等十项专项规划。该《规划》是《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第一次对土地利用实施用途规划管理,基本厘清了农业用地和非农业用地之间的界限,兼顾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土地管理两个目标的实现。
第二轮《规划(1997—2010年)》编制始于1997年,2000年10月经省政府批准实施,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于2000年底经泰安市政府批准实施。此次《规划》是对第一轮《规划》的补充和完善,坚持以泰城为中心,以新城区和乡镇驻地建设为重点,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政策,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实现了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了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第三轮《泰安市岱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在第二轮的基础上于2006年8月开始编制,此次《规划》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目标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包括岱岳区行政辖区1749.89平方公里。2009年5月区级《规划》和粥店、天平、北集坡三个办事处《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实施,2009年8月其他15个乡镇《规划》经泰安市政府批准实施。该《规划》是岱岳区城乡建设和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主要阐明全区土地利用的主要目标、任务、政策和要求,引导全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对统筹区域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合理安排全区各类各业用地,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及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确保耕地问题动态平衡,促进全区土地资源的健康、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起到了关键作用,为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积极主动服务全区经济发展
1997年前,全区根据泰安市土地管理局和计划委下达的建设用地指标,对各项非农业建设用地实行计划管理,管理比较粗放,年度实际用地计划指标不均衡,未完全落实管理计划。1997—2004年,全区落实泰安市对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实行指令性计划管理的规定,强化建设项目用地前期预审,管理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对保护耕地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从2005年开始,国土资源部下达《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指标进行严格规定,对计划年度农用地转用量、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提出了明确要求。首次提出“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的管理原则,建设用地管理有外延扩张式向内涵挖潜节约集约转变。随着“工业立区、服务业兴区”战略实施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建设用地量急剧上升。为保障全区经济发展,区国土资源分局按照“集中指标保急需,分配指标保重点”的原则,积极主动到省、市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用地计划指标,保障项目用地需求。2007—2010年,市下达岱岳区建设用地指标仅为2602亩,实际占用土地21626亩(其中耕地9945亩),超出部分通过“增减挂钩”解决指标2847亩,其余主要是争取协调市级和省级预留指标。占用的耕地通过土地开发整理补充10336亩,超额完成任务指标。2011年以后,市辖区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市国土资源局统一管理统筹使用,不再下达计划。区国土资源分局通过积极对上协调争取,2011—2017年上报各类建设用地49586亩,批回38832亩,有力地保障了省、市、区重点项目在岱岳区落地建设。
(三)积极推进土地资源市场建设
2000年以后,国务院、国土资源部相继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用地逐步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资源市场逐步健全完善。2000年12月,岱岳区成立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按照规划引导、超前储备、总量控制的方法开展土地收购储备,使之纳入负债经营、滚动发展、良性循环的运作轨道。2007年岱岳区第一宗土地开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进行出让,截至2017年底,全区共储备土地14214亩,出让土地26450亩,实现政府收益28.57亿元。
二、严格规范管理,强化土地资源保护利用
(一)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为落实“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目标任务,岱岳区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区、乡镇(街道)、村层层签订责任书,分解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控制指标,把耕地保护列为科学发展观考核的重要内容,实现了耕地保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2017年底市政府下达岱岳区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任务分别是959000亩和931386亩,岱岳区均超额完成,并通过了省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和规划期考核。二是制作基本农田保护标示牌。在京福、京沪、104国道等交通要道设立大型标示牌3块,17个乡镇办事处和基本农田集中区域设置保护区标示牌17块,所有行政村公开栏附近设置村级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区标志牌,保护区内设立308个界桩。三是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试点。镇与村、村与户逐级签订责任书,发放基本农田保护证书。目前,全区已形成了“一乡一图,一村一档,一户一书,一地一牌”的管理模式。四是全面推行“田长制”。全区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006个保护片块,明确田长2804名,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89.03万亩,超额完成市政府下达的任务,健全完善了国土资源执法和耕地保护长效机制。五是严格实施占用耕地缴纳开垦费制度。对建设占用耕地实行“先补后占”,保证了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六是扩大宣传。充分利用“3.19”“4.22”“6.25”“12.4”等纪念日,通过《岱岳金土地》《国土之声》、送法下乡、行风热线、在线访谈、举办培训班、征文比赛等平台,借助网络、报纸等媒介进行形式多样的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宣传。
(二)严格征地管理
一是土地管理机构逐步健全。1982年后,土地管理形式逐步过渡到行政、经济、法制综合管理。1983年原泰安市(县级)农业局设立土地管理科,1986年11月郊区成立土地管理办公室,直至1987年土地管理的新体制开始建立,成立了泰安市郊区土地管理局,作为政府依法统一管理土地的职能部门,结束了以前多头、分散管理的混乱局面。二是认真实施《土地管理法》。1987年1月《土地管理法》正式颁布实施,对土地征用的类别、数量,审批权限、年限等进行明确规定,1991年12月郊区向泰安中联涂料有限公司出让一宗土地使用权,是全市第一宗出让土地,拉开了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序幕。1997年,国务院提出进一步严格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对农地和非农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制度,提高了征地补偿标准。1999年10月郊区出台《新城区建设用地管理暂行规定》,并在原区土地管理局设立“统一征地统一供地”办公室,有力地推进了国土资源市场化配置进程,有效地防止了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1999年12月经省政府516号文件批准岱岳新区区政大楼建设项目用地,该宗地是新城区建设第一宗统一征地统一供地项目用地。三是土地管理法规逐步健全。2011年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土地征收工作主体,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征地工作由国土牵头,财政、人社、被征地所在乡镇(街道、园区)、被征地村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征地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实行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对被征地村补偿安置采取货币安置、调地安置、社保安置、留地安置和安排就业等多种渠道,更有力地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三)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一是加强用地监管。2011年12月成立区土地资产监管中心,对用地项目实行批前、批中、批后全程管理。在两个园区工业用地项目的监管上,全面落实了“选址到场、打桩放线到场、开工建设到场、竣工验收到场”“四到场”制度,建立了建设用地批后“一书、一卡、一牌”制度。截至2017年底共监管国有建设用地533宗、36237亩,设立公示牌465块。二是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的意见》,对好项目、大项目实行整体规划、分期供地。严格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对区级重点项目投资密度达不到280万元/亩,投产后亩均税收贡献工业项目达不到20万元、服务业项目达不到30万元的不予报批,努力提高土地使用效益。扎实开展建设用地批而未供专项督查,对全区2007年以来经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用地逐年度、逐批次、逐地块、逐项目进行专项清理督查,进一步提高土地配置和利用效率。
(四)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
1993年,设立土地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土地执法监察和违法案件查处,先后开展了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越权批地和违法占地查处、土地非法交易大清查、土地卫片执法检查、新增建设用地大清查、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例行督察整改和全域督查等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监管,有力维护了全区国土资源开发秩序。一是拓宽管理思路。基层国土所聘请所辖乡镇(街道)管区主任(书记)、村主任或邮递员担当土地协管员,建立起区、乡、村三级群防群治联动机制。二是强化共同责任机制。认真落实区两办出台的《关于加强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建立共同责任机制的意见》,深化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职责意识,形成了资源共管、责任共担的工作格局。三是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与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联合出台《关于在查处、移送涉嫌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工作中加强配合的若干意见》,与区检察院构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平台,使国土执法由“一家管、大家用”变为“大家管、大家用”。区国土资源分局制定了《土地执法全程监管制度》,在办理行政许可、确认、审批、审核、备案、处罚、资金拨付及其他行政服务事项时均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监管,对涉嫌违法违规的项目实行一票否决。四是创新执法监察机制。建立区、乡、村三级立体网格化管理体系,全区划分43个网格,实行执法人员分片包保,责任到人。区政府办公室印发通知,从大学生村官、两委成员中选聘国土资源协管员,制定实施意见,完善对违法行为的发现机制、制止机制、查处机制和报告机制。深入推进车载GPS定位系统与“一张图”综合监管系统的融合应用,全方位加强国土资源巡查和监管。
三、立足保护发展,有序开发整理土地资源
(一)扎实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复垦
1999年3月,成立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按照“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坚持“科学规划,规范管理,多元筹资,注重效益、保障发展,促进资源持续利用”的指导思想,编制了《岱岳区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对全区低效利用农用地、荒山荒滩、搬迁农村居民点、废弃工矿用地的开发整理复垦进行了全面规划。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治理,统一规划,规模开发。建立和实行建设项目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挂钩制度,认真落实占补平衡要求,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截至2017年底,实施50万元以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总面积45.73万亩,总投资68113.05万元,新增耕地3.27万亩。实施占补平衡项目总面积12.07万亩,新增耕地4.59万亩。
(二)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自2006年起岱岳区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共实施国家级项目一个批次,拆旧区面积1367.4亩,建新区面积1277亩,安置区面积90.4亩,于2009年5月通过国土资源部验收,是岱岳区实施的第一个国土资源部批复的国家级增减挂钩项目;省级项目六个批次,拆旧区面积4615.34亩,建新区面积3946.05亩,安置区面积633.59亩。
(三)稳步推进土地综合整治
范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与宁阳县泗店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为一个项目区,项目区位于范镇中北部,项目区农用地整治面积为21395亩,总投资4796.47万元,于2016年7月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项目新增耕地面积1044.75亩,新增耕地率4.88%。


四、加强基础建设,强化国土资源服务功能
(一)积极推进地籍管理
一是扎实做好土地资源调查。自2006年初开始,开展了城区两个办事处19个街坊32平方公里和13个建制镇20平方公里的地籍调查工作,其中:城区控制测量面积35平方公里,建制镇控制测量面积23平方公里。调查宗地23342宗(城区561宗、建制镇22781宗),绘制1∶500比例尺地籍图1361幅,测定全解析界址点222918个,并于2008年11月通过市级验收。第二次土地调查于2008年6月启动,对全区18个乡镇(街道)710个行政村进行外业调查,2009年完成了土地权属调查、土地现状调查、内业数据处理、数据库建设和基本农田上图等工作,并上报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办公室。通过调查,摸清了全区土地利用现状,建立起全区城乡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和地籍管理系统,保证了图、数、实地三者一致,为建立以各项制度作保证、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为依托、土地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的科学管理新机制奠定了基础。二是扎实做好土地登记发证。1989年对全民、集体、农村居民土地使用权进行全面登记发证,共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478本、集体3061本,农村居民住宅25万本。2012年10月启动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涉及全区18个乡镇(街道),完成外业调查宗地2950宗、面积152689.66公顷,调查率100%,确权登记2541宗、登记完成率94.7%,发放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2541本,调查权属争议纠纷351宗、调处83宗、制作争议缘由书268份,同时进行了数据库建设,2013年5月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通过市级验收,随即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展开。1990—2017年,全区共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10747本、集体20447本,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3920本,他项权利证书1906本。三是积极推进地籍信息系统建设。岱岳区1∶10000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建设工作于2003年启动,2005年6月完成更新调查外业工作,2005年11月完成数据库建设。
(二)积极推进国土资源服务平台建设
一是积极推进国土资源一站式服务。筹建国土资源政务大厅,将国土资源业务审批事项实行集中办公,规范审批权限,优化工作流程,确定了“一集中”“四公开”的窗口建设模式。梳理国土资源业务办理事项65项,其中,集中受理28项,科室分散受理29项,国土所分散受理8项,审批服务更加便民、规范、阳光、高效。二是积极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筹建区国土资源分局网站,开发了“金土工程”建设,完成自动化办公、土地登记、业务审批、动态执法、批后监管、土地储备等业务应用系统,与省厅建设用地报批系统成功链接,实现了网上报批和办公自动化。三是构建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筹建国土资源展厅,建立了“一张图”管地、管矿系统,实现了对全区每一块土地的“批、供、用、补、查”和每一个矿业权的审批、勘查、开采等全覆盖、全流程的动态监测与监管,提高了国土资源综合监管、辅助决策和信息服务水平。
五、加强矿政管理,促进矿产资源持续开发利用
(一)严格矿产资源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岱岳区矿业开发点多量大,大部分以露天开采为主,为促进合理有序开发和节约利用,2004年至今,全区共编制两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对矿产资源开采规模、开发利用结构布局及地质环境保护等约束性指标提出了明确标准要求,规定了禁采区、限采区,有效遏制了矿产资源的无序开采,实现了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二是强化权属管理。1987年前,区内矿山企业多无采矿许可证,非法采矿现象严重。1989年,先后对区内矿山企业进行审核,颁发区采矿许可证,矿产资源开发开始纳入管理轨道。2001年起,对矿业权使用制度进行改革,停止一切无偿授予的采矿权,凡新设采矿权、控矿权均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三是实行年检、“三率(开采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回收率)”指标审核及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制度。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对区内矿山企业《矿产资源法》执行情况和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领取采矿许可证、埋桩、公告等10项内容实施监督检查考核。根据《矿产资源法》等法律规定,对区内矿山企业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维护了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益和采矿权人的利益,实现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四是开展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为严格保护和合理开发矿产资源,对于不具备区位优势、规模小、经济效益不明显的矿山企业,逐步进行关闭;对于区位优势明显、资源丰富、经济效益较好的矿山企业相对集中的矿山企业进行合理优化,避免矿山企业乱采滥挖、浪费资源。通过整合,全区矿山企业由110处整合为76处。五是加大地质找矿力度。先后完成马庄岩盐和泰山玉详查等工作。其中马庄岩盐储量8.56亿吨,泰山玉矿石量506.7万吨。探明“山东省泰安市薛家庄地区石膏矿补充勘探”项目石膏资源储量5.54亿吨,“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杨家坡地区石膏普查”项目岩盐资源储量0.83亿吨、石膏资源储量2.7亿吨、自然硫资源储量2.9亿吨。
(二)严格矿产资源执法
一是加大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力度。自1989年始,对全区乡镇企业和个体采矿的资源状况、边界划分、资源开发情况等进行审查,对无采矿许可证非法盗采、违法进行矿山基建和超层越界盗采相邻矿山资源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1999年成立矿产执法大队,专司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2005—2007年开展了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活动,组织较大规模清理整顿活动26次、580人次,出动车辆200台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28宗,移交公安机关5宗,依法关闭矿山企业22处,规范了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二是开展泰山石保护行动。2005年开始,每年开展以泰山石整治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划定了泰山石保护区,建立了泰山奇石大市场,聘任了92名村级协管员,设立保护范围标志及禁采警示标志20余处,清理大型奇石1215块。截至2013年所有奇石经营业户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入市经营。
(三)深入开展山石资源综合整治
2014年,对全区38处山石企业进行依法治理,核定矿区范围,埋设界桩278个,更新标识牌35块,严查非法开采、非法转让、超层越界、破坏基本农田和耕地等违法行为。2017年,按照“一律关停、自查自纠、强制规范、长效管理”的要求,深入开展山石矿山综合整治,截至2017年底,全区18家山石矿山企业全部关停,同时,按照“统一规划、科学布局、控制总量、规模开采、高标建设”的原则,积极做好整治后规模开采备选地的选址工作,确定道朗镇北白楼备选地和夏张镇凤凰山备选地两处矿区,编制完成《岱岳区山石矿山整合规划与退出方案》。
六、强化地质灾害防治,有效提升民生保障
(一)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
岱岳区是山东省地质灾害的重点防治区,区内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是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为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区分局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扎实做好防治工作。一是强化防治体系建设。区政府于2004年组织编制《泰安市岱岳区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2020)》,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区乡两级调整充实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组建专群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建立预警预报体系,实行包保责任制,保证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序开展。区分局制定相应工作制度,把加强地质灾害巡回检查,及时发现掌握地质灾害动态变化作为基础工作来抓,受到了很好的效果。二是摸清底子,狠抓治理。2011年6月—2012年4月,投资100余万元,开展了1:50000地质灾害详细调查与区划,深度查明隐患,建立信息系统,健全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监测网络,进一步提升预警预报水平,有计划地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减少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00年以来,争取无偿资金2000余万元,对下港、化马湾、黄前、祝阳和山口等乡镇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最大限度地保护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扎实做好地质遗迹保护
2002年,全区开展地质遗迹保护和地质公园建设,编制《徂徕山龙湾地质公园保护规划》《长城岭地质公园保护规划》。上述两处地质公园分别申请资金500万元、260万元进行保护性建设,两园已于2015年开园。
(三)积极开展抗旱找水打井
2011年,岱岳区遭遇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为积极应对60年一遇的旱情,在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和市国土资源局的大力支持下,开展了两轮找水打井工作。第一轮2月15日至3月31日,为下港、黄前、化马湾、道朗等偏远山区勘探定井107眼,成功打井57眼,总出水量1.4万立方米/天。第二轮2011年9月至2012年8月,为夏张、化马湾、祝阳、良庄等乡镇打井10眼,有效地解决了12万人的饮水和2300亩农田的灌溉问题,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衷心拥护,得到一致好评。
七、加强测绘管理,提升测绘服务功能
(一)扎实做好基础测绘管理
1987年全区开展第一次土地资源调查,主要利用地形图、航片、行政区图等资料进行内业判读、面积量计算汇总,外业调查各类土地面积、权属及村与村、乡镇与乡镇、岱岳区与其他县市行政边界,准确测绘全区行政区域面积1750平方公里,查清耕地、林地、建制镇及独立工矿、交通、水域、未利用地各类用地面积。1990年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获科技成果一等奖。2006年进行第二次全区土地调查,2012年完成建制镇、青春创业园、大汶口工业园、岱岳新城1∶500地形图测绘及建库工作。组织编制了《岱岳区地图》,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二)加强地籍测绘管理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一个平台、两个市场”建设要求,开发了岱岳区“一张图”信息监管系统。该系统在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成果基础上,整合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规划数据库、城镇地籍数据库、基本农田数据库、区片征地价、基准地价、测绘数据、采矿权数据、探矿权数据、地灾数据,结合航拍影像,搭建起了高分辨率三维影像平台,制作了覆盖岱岳新城区与青春创业园的三维建筑模型。系统还具备档案管理、执法监察、建设用地审批和批后监管、辅助规划和辅助领导决策等功能,目前作用发挥良好。
(三)加强测量标志保护
自2003年起,全区共进行两次测量标志普查,建立了测量标志保护档案,共有三等以上测量标志点56个、军控点30个,其中一类测量标志24个(GPS点1个,三角点8个,水准点15个);二类测量标志32个(C级GPS点14个,三角点3个,水准点15个)。区分局加强了测量标志点的管护,落实动态巡查,建立巡察制度及巡查台账,对测量标志维修,砌防护井,刷保护漆,设指示牌、保护牌等,并对测量标志进行权属调查登记发证,2015年8月省国土厅对岱岳区测量标志管护工作进行验收,保护率居全市第一。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新的起点上,全区国土资源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扎实提高国土资源服务保障能力,为“打造泰城新区,建设幸福岱岳”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