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岱岳区环境保护以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为重点,以中央和省环保督查为契机,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突出环保问题整改,全区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全区SO2、NO2、PM10、PM2.5均值分别为:28.7微克/立方米、42.7微克/立方米、116微克/立方米、67.7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SO2改善36.8%,NO2改善9.2%,PM10改善1.4%,PM2.5改善7.3%。改善幅度和平均值居全市前列,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居全市第一。年内,泰安市岱岳区环境保护局(简称区环保局)1人获“全省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执法先进个人”称号。
【污染减排】严控污染新增工作落实“先算后审”“倍量替代”“上大压下”等制度,全年排污总量前置审批新建项目34个。开展10吨以下燃煤锅炉拆除和更换工作,坚持淘汰与替换并行,两断与去功能化同步。对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区政府明确的时间节点责令停止使用燃煤锅炉,对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单位,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采取切实措施,既完成锅炉淘汰任务,又妥善解决冬季取暖问题。全区排查发现359台燃煤锅炉,已全部进行清洁能源替代或拆除,清零任务基本完成。加大减排项目现场检查力度,监督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发挥减排效益。开展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关停和搬迁工作,根据三区划分方案和排查结果,印发《岱岳区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实施方案》,全区禁养区内344家畜禽养殖场和养殖户全部关停。与区畜牧局配合,进行适养区内121家规模养殖场强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全部达到标准规范,缓解农村畜禽污染。全区工业化学需氧量、NH3-N、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排放量分别为773吨、59.4吨、277.6吨、180.52吨,比上年分别削减4.4%、4.4%、5.4%、5.4%,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约束性指标减排任务。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开展“减煤、抑尘、除味、增绿”等“十大行动”。推进工业达标提升,开展废气提升改造治理。盐化工、热电厂等5家单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0月15日,在市自动监控平台实行超低排放标准。全区13家涉VOCs排放的企业均已安装收集处理设施。加强对区内3条机动车检测线的监管。全区57家加油站已全部完成车用尿素供应。全面开展喷漆废气专项整治,全区已无露天喷漆行为,对无手续、无治理设施的喷漆行业已强制停产。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夏、秋两季成立联合督查组,每天两路巡查,采取GPS定位、下发着火点通知书、定期通报等形式,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年内秸秆禁烧工作国家环境、气象卫星未监测到焚烧火点,市政府督查组给予充分肯定。根据检查督导情况,对禁烧工作成效显著的大汶口镇、满庄镇等7个单位给予6万元奖励,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水污染防治】岱岳经济开发区完善污水管网建设34公里,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实现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大汶口工业园龙泉水务(泰安)有限公司升级改造工程已经完成。上泉湿地主体工程与大汶口湿地一期工程已完工。制订完成天平河、小漕河流域水质达标方案,改善河流断面水质。
【贫困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规范饮用水水源井保护区建设,完善保护区标志设置。保护区建设及14个水井,严格执行省、市贫困村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标准和要求,根据规划技术规范要求在14个水井周边各设置界标14个、宣传牌14个、警示牌14个,建设完善隔离屋,设置导流水沟,导流沟外侧设置防护隔离墙或防护网,对穿越保护区的道路两侧安装防护栏,并清理整治保护区周边环境。11月30日,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全部完工。国家环保专项资金76万元,直接受益村庄23个,受益人口2.17万人。
【环境应急管理】指导企业开展应急预案修编,对涉危涉重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对应急物资调查、预案修编并进行专家评审。年内,全区新增企业预案备案23家。组织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泰山盐化工分公司等企业开展应急演练,督查落实值班值日制度及其按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分析报告,有效提升环境风险预防与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环境安全执法检查,对重点化工、涉重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固体废物管理】对重点产废企业加强规范化管理力度,从废物产生、贮存、处置、转移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强化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联合市局对产废量10吨以上企业进行检查考核,对产废量10吨以上企业单独进行检查考核。完成对14家重点产废单位和1家处置单位的规范化管理考核。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化工生产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行动,对30余家重点企业进行检查。
【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审批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等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法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有效防止污染项目上马。年内,共审批项目166个,其中报告书13个、报告表153个。完成全区化工生产企业评级评价汇总上报工作。对全区31家化工企业开展环保评价工作,其中取缔3家。环境执法重点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每季度根据双随机抽查制度进行监督检查,把泰安北控环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特殊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相关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及环境制度落实情况。共出动260车次、780人次,检查企业420家次,开展12次夜查。立案处罚99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避免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有效维护了全区环境安全。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制定“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实施方案和判定标准,按照全面排查、实事求是、分类整治、扎实推进、限期到位的要求,全面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强化督导巡查、定期通报等措施,督促镇、街属地管理职责。全区排查发现的670家散乱污企业,141家关闭取缔类已全部取缔,达到两断三清标准;529家改造提升类全部停产整治,达到验收标准。做好排污费征收和税费改革交接工作,全年共征收排污费523万元,全部入缴国库。为做好税费交接工作,下达排污费自查通知单16份,责令6家单位申报并追缴排污费,清理历史欠费企业2家,依法追缴清欠排污费3万元,全部缴纳到位。完善征收信息,配合地税部门开展环境税征收相关工作。
【环境监测】年内,岱岳区环境保护监测站顺利通过资质认定考核,实验室17个产品、86个监测项目全部审核通过。完成对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源地、地表水断面、空气环境、土壤环境、环境噪声等日常监督监测和应急监测任务。全年取得人工监测数据1750个,监督性监测数据673个,其他应急监测、验收、信访及委托监测等1077个。督促19家重点企业开展全指标性自行监测,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监测数据。
【环境保护督查】年内,岱岳区先后迎接省和中央2次环保督察活动。省环保督察反馈27个问题及交办22件信访案件、中央环保督察转办47件信访案件,全部按期办结。针对岱岳经济开发区气味污染问题,督促泰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严格落实21条、泰安中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落实9条整改措施。对违法企业采取断电查封、关闭取缔、停产整治、顶格处罚、移送公安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确保整改到位,根除反弹隐患。对北大先行泰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环境保护
【概况】岱岳区环境保护以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为重点,以中央和省环保督查为契机,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突出环保问题整改,全区环境质量进一步得到改善,全区SO2、NO2、PM10、PM2.5均值分别为:28.7微克/立方米、42.7微克/立方米、116微克/立方米、67.7微克/立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SO2改善36.8%,NO2改善9.2%,PM10改善1.4%,PM2.5改善7.3%。改善幅度和平均值居全市前列,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居全市第一。年内,泰安市岱岳区环境保护局(简称区环保局)1人获“全省环保公安联勤联动执法先进个人”称号。
【污染减排】严控污染新增工作落实“先算后审”“倍量替代”“上大压下”等制度,全年排污总量前置审批新建项目34个。开展10吨以下燃煤锅炉拆除和更换工作,坚持淘汰与替换并行,两断与去功能化同步。对工业企业严格按照区政府明确的时间节点责令停止使用燃煤锅炉,对学校、医院、政府机关等单位,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采取切实措施,既完成锅炉淘汰任务,又妥善解决冬季取暖问题。全区排查发现359台燃煤锅炉,已全部进行清洁能源替代或拆除,清零任务基本完成。加大减排项目现场检查力度,监督企业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发挥减排效益。开展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禁养区畜禽养殖场的关停和搬迁工作,根据三区划分方案和排查结果,印发《岱岳区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实施方案》,全区禁养区内344家畜禽养殖场和养殖户全部关停。与区畜牧局配合,进行适养区内121家规模养殖场强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全部达到标准规范,缓解农村畜禽污染。全区工业化学需氧量、NH3-N、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排放量分别为773吨、59.4吨、277.6吨、180.52吨,比上年分别削减4.4%、4.4%、5.4%、5.4%,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约束性指标减排任务。
【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开展“减煤、抑尘、除味、增绿”等“十大行动”。推进工业达标提升,开展废气提升改造治理。盐化工、热电厂等5家单位完成超低排放改造,10月15日,在市自动监控平台实行超低排放标准。全区13家涉VOCs排放的企业均已安装收集处理设施。加强对区内3条机动车检测线的监管。全区57家加油站已全部完成车用尿素供应。全面开展喷漆废气专项整治,全区已无露天喷漆行为,对无手续、无治理设施的喷漆行业已强制停产。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夏、秋两季成立联合督查组,每天两路巡查,采取GPS定位、下发着火点通知书、定期通报等形式,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年内秸秆禁烧工作国家环境、气象卫星未监测到焚烧火点,市政府督查组给予充分肯定。根据检查督导情况,对禁烧工作成效显著的大汶口镇、满庄镇等7个单位给予6万元奖励,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水污染防治】岱岳经济开发区完善污水管网建设34公里,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实现园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大汶口工业园龙泉水务(泰安)有限公司升级改造工程已经完成。上泉湿地主体工程与大汶口湿地一期工程已完工。制订完成天平河、小漕河流域水质达标方案,改善河流断面水质。
【贫困村饮用水源保护区建设】规范饮用水水源井保护区建设,完善保护区标志设置。保护区建设及14个水井,严格执行省、市贫困村饮用水源保护工程建设标准和要求,根据规划技术规范要求在14个水井周边各设置界标14个、宣传牌14个、警示牌14个,建设完善隔离屋,设置导流水沟,导流沟外侧设置防护隔离墙或防护网,对穿越保护区的道路两侧安装防护栏,并清理整治保护区周边环境。11月30日,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全部完工。国家环保专项资金76万元,直接受益村庄23个,受益人口2.17万人。
【环境应急管理】指导企业开展应急预案修编,对涉危涉重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对应急物资调查、预案修编并进行专家评审。年内,全区新增企业预案备案23家。组织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泰山盐化工分公司等企业开展应急演练,督查落实值班值日制度及其按时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分析报告,有效提升环境风险预防与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环境安全执法检查,对重点化工、涉重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固体废物管理】对重点产废企业加强规范化管理力度,从废物产生、贮存、处置、转移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强化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落实。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检查,联合市局对产废量10吨以上企业进行检查考核,对产废量10吨以上企业单独进行检查考核。完成对14家重点产废单位和1家处置单位的规范化管理考核。组织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化工生产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行动,对30余家重点企业进行检查。
【环境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审批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等各项环保法律法规,严格法律程序、规范执法行为,有效防止污染项目上马。年内,共审批项目166个,其中报告书13个、报告表153个。完成全区化工生产企业评级评价汇总上报工作。对全区31家化工企业开展环保评价工作,其中取缔3家。环境执法重点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每季度根据双随机抽查制度进行监督检查,把泰安北控环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作为特殊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相关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及环境制度落实情况。共出动260车次、780人次,检查企业420家次,开展12次夜查。立案处罚99起,移送公安机关2起,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避免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有效维护了全区环境安全。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制定“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实施方案和判定标准,按照全面排查、实事求是、分类整治、扎实推进、限期到位的要求,全面整治“小散乱污”企业。强化督导巡查、定期通报等措施,督促镇、街属地管理职责。全区排查发现的670家散乱污企业,141家关闭取缔类已全部取缔,达到两断三清标准;529家改造提升类全部停产整治,达到验收标准。做好排污费征收和税费改革交接工作,全年共征收排污费523万元,全部入缴国库。为做好税费交接工作,下达排污费自查通知单16份,责令6家单位申报并追缴排污费,清理历史欠费企业2家,依法追缴清欠排污费3万元,全部缴纳到位。完善征收信息,配合地税部门开展环境税征收相关工作。
【环境监测】年内,岱岳区环境保护监测站顺利通过资质认定考核,实验室17个产品、86个监测项目全部审核通过。完成对重点污染源、饮用水源地、地表水断面、空气环境、土壤环境、环境噪声等日常监督监测和应急监测任务。全年取得人工监测数据1750个,监督性监测数据673个,其他应急监测、验收、信访及委托监测等1077个。督促19家重点企业开展全指标性自行监测,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监测数据。
【环境保护督查】年内,岱岳区先后迎接省和中央2次环保督察活动。省环保督察反馈27个问题及交办22件信访案件、中央环保督察转办47件信访案件,全部按期办结。针对岱岳经济开发区气味污染问题,督促泰安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严格落实21条、泰安中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落实9条整改措施。对违法企业采取断电查封、关闭取缔、停产整治、顶格处罚、移送公安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确保整改到位,根除反弹隐患。对北大先行泰安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维护群众健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