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简称区人民法院)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9826件,旧存2731件,审、执结9512件,案件结收比96.8%,结案标的额45.14亿元。全力化解各类矛盾与纠纷,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利用诉调对接中心,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完善诉讼服务中心,整合诉讼服务职能,完善自助服务设施,提升服务针对性和有效性,实行“一站式”诉讼服务,实现诉讼服务升级换档。建立便民工作体系,形成全覆盖、网络式诉讼服务,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年末,区法院设有16个内设机构和天平、满庄、汶口、徂徕、范镇、山口6处人民法庭。共有干警146人,其中员额法官61人。区人民法院获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区联系群众工作先进单位、信访维稳工作先进单位。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获“全国优秀司法警察集体”称号,大队长赵玉鹏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全国模范法官”钱继红再获全国“我最喜爱的好法官”称号。
【刑事审判】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理各类刑事案件405件,判处罪犯545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判处并收回罚金及没收财产1522万余元。开展扫黑除恶、打霸治痞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有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罪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破坏金融和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赵某某等67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罗某某等11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姜某等13人网络开设赌场跨国赌博案等案件。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及时向区纪委通报党员、干部犯罪情况,持续强化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高某某贪污等职务犯罪案件,判处罪犯11人。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及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假药等犯罪,净化了百姓餐桌、药箱,保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法惩处滥伐、盗伐林木及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助推“天蓝水碧山青地净”生态岱岳建设。完善未成年人审判机制和少年圆桌审判法庭建设,实行社会调查、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促使未成年犯改过自新、重归社会。
【民事审判】区人民法院坚持民生优先原则,依法审理民事纠纷,全面做好民事审判,依法审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民事案件4965件。强化诉调对接和诉前调解,诉前调处化解纠纷2513件,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高度重视民生矛盾化解,审理劳动、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2869件。促进家庭和睦、邻里融洽,审理婚姻家庭、相邻权纠纷等安件1236件。助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审理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案件56件。保障群众居住权益,审理房屋买卖、物业纠纷等案件470件。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等案件1109件,采取先予执行医疗费、诉前保全肇事车辆等措施,依法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发挥调判结合作用,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把握判案的时机和方式,多途径解决纠纷,促使当事人自觉服判息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商事审判】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理买卖、融资、承揽、租赁、建筑工程、股权转让、公司治理等案件553件。审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保险合同、票据纠纷等案件1807件。根据当事人申请,受理非诉财产保全案件258件。为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实现,采取财产保全案件247件。依法受理清算、破产案件,规范“僵尸企业”市场出清,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印发《关于充分发挥金融审判执行职能为全区金融安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联合区金融办、驻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涉金融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设,加强金融审判和执行工作,多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和保障全区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行政审判】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坚持监督依法行政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重。审理行政案件126件,审查和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非诉案件159件。强化行政争议协调,促进争议实质化解,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依法审理违建拆除行政强制等案件17件。协调处结建设项目行政核准案件,带动原告诉市环保局、规划局、区公安分局等数案全部化解,助推城中村改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以“送法进机关”、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庭审观摩等形式,宣讲行政法律与行政诉讼知识,强化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动。强化司法建议工作,对行政审判和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发现的突出及共性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提升。
【执行工作】落实中央“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清理积案1.03万件。审理执行异议案件201件,完成执行保全案件469件。受理执行实施案件2617件,结案2499件。执行完毕1003件。执行完毕率居全市首位。执行款物到案4.5亿元,同比增长275%。结合全区乡镇区划,协调建立执行网联员制度及村镇片区协同执行网络。完成1.3万余件次网络平台财产查控工作,查控银行存款3600余万元、车辆300余辆,查找被执行人信息8300余件次。借助社会力量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3000余件次,查找传唤7300余人次,落实财产线索9600余件。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指挥部,人、财、物向执行一线倾斜,重点保障。组建12个4人执行实施团队,一般行动由各团队实施,重大活动由指挥部统一组织调配,各团队单次传换至庭率由不足40%提高到90%。与市电视台合作开设“失信曝光台”栏目,全年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900余人次,172名被执行人因失信压力转而主动履行义务。用足查封、冻结、扣押、拍卖等传统执行措施,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拘留活动,重拳打击拒执行为,拘留拘传400余人次。其中,以涉嫌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12件13人次,罚款3件次16.5万元。搜查、强制腾退86件次。全年拍卖标的物525件。网络拍卖102件,拍卖成交额8100余万元,成交率78.5%,溢价率25.06%。组织6次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兑付活动,为300余名农民工兑付工资1100余万元。
【司法服务】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立。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整合诉讼服务职能,完善诉讼服务设施,为当事人提供诉前审查、立案指导、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配备电子触摸屏,设立电子档案,开通庭审录像查询系统,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实施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在立案大厅设立专门律师办公室,聘请资深律师负责解答当事人诉讼、申诉方面的法律疑难问题。践行“四心工作法”。让群众打官司更顺心、更安心、更放心。举办法制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通过送法进街道、进军营、进社区等方式,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关注青少年成长,“送法进校园”活动常态化,受教育学生2万余名。
【司法公开】严格落实审判公开原则,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全年约1.3万余名群众旁听庭审。深化审判流程、庭审直播、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全面及时公开各类司法信息。落实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4377份,将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监督形式,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100%,人民陪审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组织法院公众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600余人次走进法院,增进了解与互信,架起法院和人民群众沟通互动的桥梁。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要求,建设法院网站、微博、微信,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司法改革】成立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要求,推行法官单独职务序列,规定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等工作职责,建立晋级奖惩、绩效考核等制度,经考试、考核、审议等严格程序,遴选出61名员额法官,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大幅提升。研究通过《审判团队建设实施方案》《审判团队职责》和《随机分案工作实施办法》等组建审判团队核心文件,公布《审判团队组成人员名单》,以1名员额法官+N名审判辅助人员为基本模式的审判团队如期组建。举行首批入额法官宣誓仪式,激发法官职业尊荣感。落实中办、国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减少非审执事务,保障法院各类人员依法履职。落实合议庭,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取消行政化的院庭长案件审批制度,“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印发《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设立10个审判庭专业法官会议和刑事、民事、商事、交通事故、行政、立案再审、执行等7个条线专业法官会议,以及由跨越不同审判业务领域法官组成的联席专业法官会议,研究疑难复杂案件,提出咨询意见。
法 院
【概况】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简称区人民法院)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9826件,旧存2731件,审、执结9512件,案件结收比96.8%,结案标的额45.14亿元。全力化解各类矛盾与纠纷,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利用诉调对接中心,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完善诉讼服务中心,整合诉讼服务职能,完善自助服务设施,提升服务针对性和有效性,实行“一站式”诉讼服务,实现诉讼服务升级换档。建立便民工作体系,形成全覆盖、网络式诉讼服务,打通司法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年末,区法院设有16个内设机构和天平、满庄、汶口、徂徕、范镇、山口6处人民法庭。共有干警146人,其中员额法官61人。区人民法院获全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全区联系群众工作先进单位、信访维稳工作先进单位。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获“全国优秀司法警察集体”称号,大队长赵玉鹏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全国模范法官”钱继红再获全国“我最喜爱的好法官”称号。
【刑事审判】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理各类刑事案件405件,判处罪犯545人,其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13人,判处并收回罚金及没收财产1522万余元。开展扫黑除恶、打霸治痞专项行动,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有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罪犯,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破坏金融和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赵某某等67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罗某某等11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姜某等13人网络开设赌场跨国赌博案等案件。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及时向区纪委通报党员、干部犯罪情况,持续强化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审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高某某贪污等职务犯罪案件,判处罪犯11人。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及有毒有害食品、生产销售假药等犯罪,净化了百姓餐桌、药箱,保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依法惩处滥伐、盗伐林木及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助推“天蓝水碧山青地净”生态岱岳建设。完善未成年人审判机制和少年圆桌审判法庭建设,实行社会调查、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促使未成年犯改过自新、重归社会。
【民事审判】区人民法院坚持民生优先原则,依法审理民事纠纷,全面做好民事审判,依法审理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民事案件4965件。强化诉调对接和诉前调解,诉前调处化解纠纷2513件,将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高度重视民生矛盾化解,审理劳动、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2869件。促进家庭和睦、邻里融洽,审理婚姻家庭、相邻权纠纷等安件1236件。助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审理农村土地承包、流转案件56件。保障群众居住权益,审理房屋买卖、物业纠纷等案件470件。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等案件1109件,采取先予执行医疗费、诉前保全肇事车辆等措施,依法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发挥调判结合作用,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把握判案的时机和方式,多途径解决纠纷,促使当事人自觉服判息诉,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商事审判】发挥商事审判职能,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理买卖、融资、承揽、租赁、建筑工程、股权转让、公司治理等案件553件。审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保险合同、票据纠纷等案件1807件。根据当事人申请,受理非诉财产保全案件258件。为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实现,采取财产保全案件247件。依法受理清算、破产案件,规范“僵尸企业”市场出清,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印发《关于充分发挥金融审判执行职能为全区金融安全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联合区金融办、驻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涉金融案件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设,加强金融审判和执行工作,多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服务和保障全区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行政审判】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坚持监督依法行政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并重。审理行政案件126件,审查和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等非诉案件159件。强化行政争议协调,促进争议实质化解,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依法审理违建拆除行政强制等案件17件。协调处结建设项目行政核准案件,带动原告诉市环保局、规划局、区公安分局等数案全部化解,助推城中村改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以“送法进机关”、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庭审观摩等形式,宣讲行政法律与行政诉讼知识,强化司法和行政良性互动。强化司法建议工作,对行政审判和非诉行政案件审查发现的突出及共性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提升。
【执行工作】落实中央“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清理积案1.03万件。审理执行异议案件201件,完成执行保全案件469件。受理执行实施案件2617件,结案2499件。执行完毕1003件。执行完毕率居全市首位。执行款物到案4.5亿元,同比增长275%。结合全区乡镇区划,协调建立执行网联员制度及村镇片区协同执行网络。完成1.3万余件次网络平台财产查控工作,查控银行存款3600余万元、车辆300余辆,查找被执行人信息8300余件次。借助社会力量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3000余件次,查找传唤7300余人次,落实财产线索9600余件。成立“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指挥部,人、财、物向执行一线倾斜,重点保障。组建12个4人执行实施团队,一般行动由各团队实施,重大活动由指挥部统一组织调配,各团队单次传换至庭率由不足40%提高到90%。与市电视台合作开设“失信曝光台”栏目,全年公布失信被执行人1900余人次,172名被执行人因失信压力转而主动履行义务。用足查封、冻结、扣押、拍卖等传统执行措施,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每周开展一次集中拘留活动,重拳打击拒执行为,拘留拘传400余人次。其中,以涉嫌拒执罪移交公安机关12件13人次,罚款3件次16.5万元。搜查、强制腾退86件次。全年拍卖标的物525件。网络拍卖102件,拍卖成交额8100余万元,成交率78.5%,溢价率25.06%。组织6次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兑付活动,为300余名农民工兑付工资1100余万元。
【司法服务】推进立案登记制度改革,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立。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整合诉讼服务职能,完善诉讼服务设施,为当事人提供诉前审查、立案指导、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配备电子触摸屏,设立电子档案,开通庭审录像查询系统,保障了当事人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实施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在立案大厅设立专门律师办公室,聘请资深律师负责解答当事人诉讼、申诉方面的法律疑难问题。践行“四心工作法”。让群众打官司更顺心、更安心、更放心。举办法制宣传活动,普及法律知识,通过送法进街道、进军营、进社区等方式,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法律问题。关注青少年成长,“送法进校园”活动常态化,受教育学生2万余名。
【司法公开】严格落实审判公开原则,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全年约1.3万余名群众旁听庭审。深化审判流程、庭审直播、执行信息、裁判文书“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全面及时公开各类司法信息。落实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制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4377份,将案件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监督形式,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100%,人民陪审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组织法院公众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600余人次走进法院,增进了解与互信,架起法院和人民群众沟通互动的桥梁。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要求,建设法院网站、微博、微信,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司法改革】成立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落实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要求,推行法官单独职务序列,规定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等工作职责,建立晋级奖惩、绩效考核等制度,经考试、考核、审议等严格程序,遴选出61名员额法官,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水平大幅提升。研究通过《审判团队建设实施方案》《审判团队职责》和《随机分案工作实施办法》等组建审判团队核心文件,公布《审判团队组成人员名单》,以1名员额法官+N名审判辅助人员为基本模式的审判团队如期组建。举行首批入额法官宣誓仪式,激发法官职业尊荣感。落实中办、国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减少非审执事务,保障法院各类人员依法履职。落实合议庭,法官办案主体地位,取消行政化的院庭长案件审批制度,“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印发《专业法官会议工作规则》,设立10个审判庭专业法官会议和刑事、民事、商事、交通事故、行政、立案再审、执行等7个条线专业法官会议,以及由跨越不同审判业务领域法官组成的联席专业法官会议,研究疑难复杂案件,提出咨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