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检察院(简称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一二三六”(一个目标,让党和人民满意;两个争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三个提升,干警素质全面提升、业务工作全面提升、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努力创建忠诚型、服务型、公信型、创新型、智慧型、学习型检察院)的总体思路,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年末,内设有25个部门和6个派驻乡镇检察室,共有检察干部100人。年内,被市人民检察院授予“特别贡献奖”,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文化示范院”,被省文明委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惩治职务犯罪,全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8人,其中原处级干部3人,原科级干部4人。依法对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陈建文贪污受贿3000余万元案、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白石崖矿业有限公司原矿长魏绪军重大行贿案立案侦查。查办医疗卫生、涉农资金管理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7人。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6人。查办滥用职权犯罪12人,推动治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源头治理,与泰安邮政城区分公司联合启动“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借邮递员之手将预防职务犯罪知识传递给百姓,夯实预防工作的群众基础。针对办案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检察建议。撰写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深入分析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提出防治对策。到乡镇和区直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巡回宣讲15场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25次,受教育人数3000余人。
【刑事犯罪检察】发挥检察职能,制定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18条意见”,受到区委书记亓利群批示肯定。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全年共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6人,审查起诉各类刑事犯罪432 件,同比上升25%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起诉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0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83人。加大对醉驾行为的打击力度,起诉114人,同比增长2倍。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对“绿云联合社案”“苗木合作社案”“林果合作社案”等重大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从快批捕起诉,减少不稳定风险。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配合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全力服务和保障民生,参与“食安岱岳”建设,批捕、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和假药案件6件11人。依法惩治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各类犯罪,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水平。批捕、起诉盗挖泰山石、盗采砂资源、滥伐林木犯罪案件14件14人。保护弱势群体,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23件。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司法救助,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法律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8件,追加逮捕、追加起诉16人,监督纠正违法7次。刑事诉讼抗诉3件,法院已经全部改判。逐案建立财产刑执行检察台账,对强制医疗的执行工作开展专项检察监督,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12次,对监管执法、社区矫正工作提出纠正违法意见2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4件,变更强制措施14人。在全市率先开展对法院判决结果监督案件的公开听证,提高了释法说理、服判息诉的效果。依法向部分执法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收取拖欠的补偿费等款项1000余万元,维护了国家利益。开展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督促相关执法单位履行职责,并跟踪整改到位。济南铁路集团公司工务段向区人民检察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工作成效得到省人民检察院的肯定。
【检察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按时完成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定岗转任工作,共遴选出员额检察官35名。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组建新的办案组织、运行新的办案机制,办案效能明显提升。贯彻党中央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细致做好转隶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和线索移交,确保工作有机衔接和有序进行,转隶工作圆满完成。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审前引导和过滤作用,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5件。探索审查逮捕、公诉标准化,严格证据标准,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36人、不起诉6人。
【新型基层检察院建设】全面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围绕提升检察监督能力、人才队伍素质、检务保障管理和信息化水平,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检察院的“双创”目标,开展创新工作,推动特色发展。区检察院成为被市委、市政府推荐参选全国文明单位的唯一基层单位。继续挖掘培育检察文化品牌,采取多种方式和载体,在全院弘扬长征精神和石敢当精神,引领干警奋勇争先、敢于担当,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探索在员额制背景下的青年检察官导师制培训机制建设,相关做法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创新成果,并得到省人民检察院认可。
【智慧型检察院建设】按照省、市人民检察院部署,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强化“一区两中心”建设。11月,全省智慧检务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泰安召开,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分会场,向观摩组作现场演示,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领导给予高度评价。刑检办案区集音视频采集、远程指挥、远程庭审等多功能于一体,使办案更智慧。“一站式”检察事务服务中心整合业务咨询、案件管理等功能,服务更加便捷。根据该中心数据分析研判平台,制作《关于查办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的数据分析报告》获全省“十佳调研报告”。智慧检务中心深度融合综合指挥、轨迹定位、听见等多个系统功能为一体,把司法办案的硬要求固化为网络运行的硬约束,让办案更高效,监督更精准。研发检察官助手智能办案平台,联通各项检察业务,实现科室信息共享,促进办案智能化、管理科学化。
【司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制度完善、运转高效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共组织案件质量集中评查5次,评查各类案件521件。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建立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公开机制。全面应用案件信息公开网,全年公开发布法律文书240份,全面运行电子卷宗系统,方便律师查询和复制,提供服务95件次。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实行全周期全覆盖管理监督,发出办案期限预警32次,审核结案434件,做到管理留痕、监控有印。依托新境界工作室,构建“微信+微博+头条号”三网叠加的“互联网+”检察网络公开平台,打造网络岱检新形象。官方头条号获首届“山东省最具影响力检察头条号”十佳殊荣。微信365天全年推送,累计发出信息千余条,形成便民服务的新窗口。
【队伍建设】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重效率、勇担当、作表率”主题活动,重在提高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重视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区人民检察院第四党支部被区委评为“红旗党支部”。举办岱检讲堂,邀请专家学者、领导干部专题授课4次。组织参加干部调训、网络培训,人均学习94课时。组织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等岗位练兵活动。两案件分别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2017年度“优秀审查逮捕案件”和“优秀审查逮捕意见书”。两起案件分别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2017年度“优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暨参与社会治理案件”和“优秀诉讼监督案件”。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随机调查显示,2017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群众满意率为94.44%,比上年度提高0.45个百分点。在区直下属17个执法监督单位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中,区人民检察院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
检 察
【概况】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检察院(简称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一二三六”(一个目标,让党和人民满意;两个争创,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争创全国模范检察院;三个提升,干警素质全面提升、业务工作全面提升、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努力创建忠诚型、服务型、公信型、创新型、智慧型、学习型检察院)的总体思路,切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年末,内设有25个部门和6个派驻乡镇检察室,共有检察干部100人。年内,被市人民检察院授予“特别贡献奖”,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文化示范院”,被省文明委评为“省级文明单位”,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
【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惩治职务犯罪,全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8人,其中原处级干部3人,原科级干部4人。依法对山东良庄矿业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陈建文贪污受贿3000余万元案、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白石崖矿业有限公司原矿长魏绪军重大行贿案立案侦查。查办医疗卫生、涉农资金管理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7人。查办贪污贿赂犯罪16人。查办滥用职权犯罪12人,推动治理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加强源头治理,与泰安邮政城区分公司联合启动“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借邮递员之手将预防职务犯罪知识传递给百姓,夯实预防工作的群众基础。针对办案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检察建议。撰写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深入分析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职务犯罪的特点和原因,提出防治对策。到乡镇和区直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巡回宣讲15场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25次,受教育人数3000余人。
【刑事犯罪检察】发挥检察职能,制定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18条意见”,受到区委书记亓利群批示肯定。抓住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全年共审查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6人,审查起诉各类刑事犯罪432 件,同比上升25%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起诉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0人,起诉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83人。加大对醉驾行为的打击力度,起诉114人,同比增长2倍。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对“绿云联合社案”“苗木合作社案”“林果合作社案”等重大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从快批捕起诉,减少不稳定风险。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批准逮捕,配合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全力服务和保障民生,参与“食安岱岳”建设,批捕、起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和假药案件6件11人。依法惩治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各类犯罪,提高保护生态环境的工作水平。批捕、起诉盗挖泰山石、盗采砂资源、滥伐林木犯罪案件14件14人。保护弱势群体,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23件。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司法救助,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
【法律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8件,追加逮捕、追加起诉16人,监督纠正违法7次。刑事诉讼抗诉3件,法院已经全部改判。逐案建立财产刑执行检察台账,对强制医疗的执行工作开展专项检察监督,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12次,对监管执法、社区矫正工作提出纠正违法意见2份,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4件,变更强制措施14人。在全市率先开展对法院判决结果监督案件的公开听证,提高了释法说理、服判息诉的效果。依法向部分执法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收取拖欠的补偿费等款项1000余万元,维护了国家利益。开展解决铁路线下安全隐患专项检察监督活动,对发现的隐患,及时督促相关执法单位履行职责,并跟踪整改到位。济南铁路集团公司工务段向区人民检察院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工作成效得到省人民检察院的肯定。
【检察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按时完成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定岗转任工作,共遴选出员额检察官35名。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司法责任制,组建新的办案组织、运行新的办案机制,办案效能明显提升。贯彻党中央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细致做好转隶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和线索移交,确保工作有机衔接和有序进行,转隶工作圆满完成。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发挥审前引导和过滤作用,探索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和建议制度,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5件。探索审查逮捕、公诉标准化,严格证据标准,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准逮捕36人、不起诉6人。
【新型基层检察院建设】全面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围绕提升检察监督能力、人才队伍素质、检务保障管理和信息化水平,提出创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检察院的“双创”目标,开展创新工作,推动特色发展。区检察院成为被市委、市政府推荐参选全国文明单位的唯一基层单位。继续挖掘培育检察文化品牌,采取多种方式和载体,在全院弘扬长征精神和石敢当精神,引领干警奋勇争先、敢于担当,区人民检察院被评为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探索在员额制背景下的青年检察官导师制培训机制建设,相关做法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创新成果,并得到省人民检察院认可。
【智慧型检察院建设】按照省、市人民检察院部署,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实施科技强检战略,强化“一区两中心”建设。11月,全省智慧检务建设工作推进会在泰安召开,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分会场,向观摩组作现场演示,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领导给予高度评价。刑检办案区集音视频采集、远程指挥、远程庭审等多功能于一体,使办案更智慧。“一站式”检察事务服务中心整合业务咨询、案件管理等功能,服务更加便捷。根据该中心数据分析研判平台,制作《关于查办醉驾型危险驾驶犯罪的数据分析报告》获全省“十佳调研报告”。智慧检务中心深度融合综合指挥、轨迹定位、听见等多个系统功能为一体,把司法办案的硬要求固化为网络运行的硬约束,让办案更高效,监督更精准。研发检察官助手智能办案平台,联通各项检察业务,实现科室信息共享,促进办案智能化、管理科学化。
【司法规范化建设】建立制度完善、运转高效的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共组织案件质量集中评查5次,评查各类案件521件。以案件信息公开为重点,建立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司法公开机制。全面应用案件信息公开网,全年公开发布法律文书240份,全面运行电子卷宗系统,方便律师查询和复制,提供服务95件次。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实行全周期全覆盖管理监督,发出办案期限预警32次,审核结案434件,做到管理留痕、监控有印。依托新境界工作室,构建“微信+微博+头条号”三网叠加的“互联网+”检察网络公开平台,打造网络岱检新形象。官方头条号获首届“山东省最具影响力检察头条号”十佳殊荣。微信365天全年推送,累计发出信息千余条,形成便民服务的新窗口。
【队伍建设】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重效率、勇担当、作表率”主题活动,重在提高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重视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党建工作取得新成效,区人民检察院第四党支部被区委评为“红旗党支部”。举办岱检讲堂,邀请专家学者、领导干部专题授课4次。组织参加干部调训、网络培训,人均学习94课时。组织案例研讨、庭审观摩等岗位练兵活动。两案件分别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2017年度“优秀审查逮捕案件”和“优秀审查逮捕意见书”。两起案件分别被表彰为全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2017年度“优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暨参与社会治理案件”和“优秀诉讼监督案件”。落实“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活动。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随机调查显示,2017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群众满意率为94.44%,比上年度提高0.45个百分点。在区直下属17个执法监督单位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成绩排名中,区人民检察院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