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3—6月,在全区深入开展城乡低保核查(年审)工作,对现有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低保户进行核查,清理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4317户计6673人。10月13日,出台《关于提高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该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提高1000元,提高标准后,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62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城市低保标准继续执行每人每年60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400元提高到3600元。全年共发放低保金4016.2万元。②大病医疗救助。修改完善《泰安市岱岳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提高救助标准,救助对象增加了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支出型贫困以及其他因患重特大疾病导致家庭贫困难以自付医疗费用并经当地政府批准的救助人员。全年大病医疗救助966人,发放救助金239.9万元。③临时救助。修改完善《岱岳区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并开展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救助,救助困难群众8817户(不含困难职工),区、乡两级共发放救助金352.68万元,其中区级119.37万元。④慈善救助。区直部门共捐赠善款110.3万元,全年共发放救助金248.19万元。开展白内障免费复明活动,共免费为189名困难群众实施白内障手术。
社会救助
视图
①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3—6月,在全区深入开展城乡低保核查(年审)工作,对现有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低保户进行核查,清理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4317户计6673人。10月13日,出台《关于提高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该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提高1000元,提高标准后,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62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城市低保标准继续执行每人每年600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3400元提高到3600元。全年共发放低保金4016.2万元。②大病医疗救助。修改完善《泰安市岱岳区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提高救助标准,救助对象增加了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支出型贫困以及其他因患重特大疾病导致家庭贫困难以自付医疗费用并经当地政府批准的救助人员。全年大病医疗救助966人,发放救助金239.9万元。③临时救助。修改完善《岱岳区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并开展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救助,救助困难群众8817户(不含困难职工),区、乡两级共发放救助金352.68万元,其中区级119.37万元。④慈善救助。区直部门共捐赠善款110.3万元,全年共发放救助金248.19万元。开展白内障免费复明活动,共免费为189名困难群众实施白内障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