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相统一的原则,加强任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法定程序,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9人。其中,任免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6名,区政府工作人员11名,区法院工作人员16名,区检察院工作人员26名,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岱岳区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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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权相统一的原则,加强任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认真履行法定程序,共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9人。其中,任免区人大常委会工作人员6名,区政府工作人员11名,区法院工作人员16名,区检察院工作人员26名,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岱岳区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