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组织建设
区内民兵组织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和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民兵组织规模、布局、结构,不断改进民兵组织建设范围、条件和编组原则。1985年,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战备工作需要,区内逐步开始调整精简民兵组织。1990年,压缩基干民兵数量,建立民兵应急分队和与地方专业对口分队。1998年,对民兵工作实行调整,加强专业技术分队建设,扩大城市基干民兵队伍。
基干民兵 1985年,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兵预备役工作意见》,制订和落实基干民兵调减规划。1987—1990年,全区基干民兵数量逐年减少。1993年,根据济南军区司令部《关于加强民兵组织建设若干问题的通知》,凡是政治、身体、年龄符合基干民兵条件的男青年在5人以上的村建立基干民兵组织。1995年,民兵编组重点转向乡镇企业,逐步建立起以乡镇企业为主,以行政村为辅的双向管理机制。乡镇企业女职工在300人以上的乡镇,适当扩大女民兵的编组。乡镇企业职工在300人以上的设立武装科。1998年,落实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关于搞好民兵工作调整改革的实施方案》,对民兵组织重新调整。城市按行业、系统或以大厂带小厂进行编组;农村以重点乡镇企业、经济强村编组,并压缩基干民兵数量。2001—2002年,根据《山东省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发展规划》,全区保持基干民兵规模不变和以行政村、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体建立民兵组织的前提下,适当扩大城市基干民兵数量,减少农村基干民兵数量。2011年,按照成建制成系统动员使用要求,采取“三多编、二放宽、一从严”措施,即高学历、懂技能、专业对口的人员多编,性别和年龄放宽,政治审查从严,对民兵重点分队进行融合重组。
民兵应急分队 1990年,根据《总参动员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组织民兵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工作意见》,在基干民兵中开始组建民兵应急分队。主要任务是战时参战支前,平时执行应急任务。1991—1995年,全区共组建区、乡镇两级民兵应急分队2500人,分为4个大队,其中区民兵快速分队200人。1997年,在民兵应急分队原来规模不变的基础上,组建一支150人的区民兵应急机动大队。1998年,落实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山东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搞好民兵工作调整改革的意见》,重点调整民兵应急分队编组。组建军分区民兵应急分队二连。民兵应急分队建设达到了“规模适当、布局合理、重点突出、可靠管用”要求。2003年10月,组建30人区直民兵快速反应应急分队,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人员主要从近两年部队退伍的特警、侦察兵中招聘,应急分队人员实行聘任制,队长和司机为专武干部。2011年,根据全区安全稳定实际,确保应急分队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用得上,在全区12个乡镇、街道组建民兵应急分队。至2013年,全区编制民兵应急分队覆盖全区重要区域。
民兵干部队伍 1985年,全区各级按照上级要求配备专兼职民兵干部,包括基干民兵营长、连长、排长等。1990年开始,逐渐探索从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专武干部,先后有3名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到基层武装部。1993年9月,县乡镇机构改革,专武干部纳入机关公务员系列。同年,通过调整民兵组织,全区基干民兵干部比1986年大幅减少。1998年,基层武装部的干部年龄一般掌握在部长38岁以下,副部长或助理员30岁以下。专武干部在同一职务上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乡镇武装部一般编配部长、干事各1人。2002年,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基层人民武装部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原则等问题的通知》,进一步理顺专武干部进出渠道。专武干部缺额主要从转业干部和山东省人民武装学校毕业学员中补充。至2013年,各级加强民兵干部队伍建设,以年纪轻、身体好、有文化、热爱民兵工作为标准,配齐、配强民兵干部。
第二节 军事训练
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 专职武装干部训练 专职武装干部训练根据人武部年度军事训练计划安排和参加军分区集中训练组织实施。1987年,全区有17名专武干部参加军分区组织的为期5天的集训,有4名新选配专武干部参加军分区组织的为期20天的集训。1988—1995年,结合武装工作时代特点、发展趋势,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参加党校培训和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方法,举办集训班5期,培训专武干部167人。1998年,增加人民战争理论、对台军事斗争准备、军事高科技知识等训练内容。2000年,乡镇机构精简调整,由17名基层武装部长调整为16名,着重加强了地位作用、民兵整组、征兵内容培训。2001年起,每年安排新任职武装部长、重点分队干部参加军分区和省军区集中培训。至2013年,参加军分区组织的专武干部集中训练达1130人次,参加省军区新任职武装部长培训92人次。
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训练 1985年,实行以区或乡镇为单位集中训练。1986年,总结学习东平县“民兵学武习艺一体化教育训练现场会”经验做法,实行军事训练、政治教育、科学文化“三位一体”的综合教育训练方法。1991年,落实济南军区《关于民兵预备役工作五年规划(1991—1995)》,把干部训练作为重点。1995年3月,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小康村建设步伐的总体部署,举办小康样板村民兵连长集训班参训人员100人。1998年,执行总参谋部新的《民兵军事训练大纲》,按照训用一致、突出重点、分类施训、注重实效的原则,重点抓好民兵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和干部训练。2000年,落实军分区与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在民兵科技练兵中开展“以训促富,以富促训”活动的通知》,增加种植养殖、农家产品深加工、市场营销等科技致富知识学习,使民兵在提高军事素质的同时,掌握1~2门科技致富技术。2005年,把军事高科技知识学习纳入学习训练规划。1985—2013年,共集训民兵干部3000人次。训练基干民兵2万余人,其中专业技术兵6000人次,合格率98%。
民兵教练员队伍 1986年,民兵教练员队伍主要由经过训练的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担任。1988年,把培养教练员作为提高民兵训练质量的重要工作,采取集中培训、外出学习等形式,选拔训练教练员。1991年,建立以人武干部为主、专武干部为辅,吸收有教学经验的民兵干部或退伍军人参加,组成4种专业12人的教练员队伍。1992年4月,军分区对7个县市区、2个矿务局共9个单位的教练员队伍建设情况及教练员“四会”①教学能力进行检查考核,全区获得总分第3名。1996年,区人武部收归部队建制,招聘7名专职教练员。1998—1999年9月,分别有2名教练员考上山东省人民武装学校。2001—2005年,聘请10名民兵技术人员长期担任“双促”活动教练员,其中畜牧局2人,农业局、林业局、农委、科协、科委、乡镇科技干部、营销专业教师、养殖专业致富能手各1人,并建有教学档案,颁发聘书。至2013年,全区共有各类队伍教练员32人。
军事演练 1985年,根据省政府、省军区部署的任务和部队提供的预编方案,按照市政府和泰安军分区《关于兵员动员补充满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兵员动员命令》,区武装部组织第一次动员演练,为部队预编员额。预任干部以军队转业干部、地方党政干部、专职武装干部、民兵干部和地方专业对口技术干部为主,预定战士以退伍军人、基干民兵为主。1991年10月,全区抽调公安干警、民兵500人值勤站岗,动用车辆20台,设立汽车维修点3个,医疗站2个,保障部队顺利通行。1997年9月,省军区在泰安组织高技术条件下动员和组织地方力量保障战区部队战役机动、首长机关带实兵研究性演习。全区出动人武、专武干部及民兵预备役人员100人,建立兵员补充基地分队40人,动用工程车辆5台,对部分路段进行维护抢修。1999年,济南军区组织演习,全区出动公安、民兵180人,动用车辆30台,清障车3台,保障部队通行。2001年6月,泰安市国动委组织党政军24个部门、3所大学、11家企业和2支民兵应急分队共500余人,进行国防动员演练。全区出动人武、专武干部和1个民兵应急连共计140人。演练以高技术局部战争为背景,以科技动员为主要内容,以实施快速动员的组织指挥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人民武装和经济、科技、交通、通信、医疗卫生等部门的职责与任务,掌握国防动员基本内容、组织程序和方法,提高组织指挥国防动员能力。2011年6月,围绕信息化条件下开展国防动员和防卫作战的组织指挥能力,针对应急动员支前、重要目标防护和战平体制转换等课目组织实施。演练期间,共接收上级作战文书47份,完成作战文书48份。
民兵点验 1985年开始,每年利用2—5月对民兵组织整顿进行一次点验。点验突出民兵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和随行部队保障任务分队。主要任务是宣布干部任职命令、民兵编制建制,人员进行出入转队、清点武器装备配备、逐级统计上报数据等。人员出入转队时,民兵干部调整比例一般控制在总数的10%左右,队员不超过20%。
1990年,在全区基干民兵中组建民兵应急分队。对黄前水库、大汶口铁路桥、房村大寺仓库、道朗镇利民油库等重点目标附近乡镇应急分队进行点验。组织民兵进行工程破坏维修和防火演练。1997年,有计划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等部门进行编组。在基干民兵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光学仪器3种类型163名民兵对口分队进行专业训练点验。充分利用对口分队单位和设备优势进行专业训练,进一步提高专业素质保障水平。2003年2月,拉动民兵对口专业分队200人进行“非典型性肺炎”防治活动。建立应急救援、检查看护等7个专业分队,配合区、乡镇政府开展宣传教育和设卡检查,以实战环境点验民兵在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用得上、起作用。此后,未搞点验。
第三节 民兵教育
教育制度 1985年年初,根据上级指示精神,调整民兵政治教育制度。除继续坚持政治教育占年度军事训练时间10%外,将基干民兵每月1堂政治课压缩为每年进行4次教育,普通民兵每年结合征兵、整组和重大节日进行2次教育。1991年,根据总政治部《关于参训民兵政治教育意见》,基干民兵年度训练时间由20天增加到22天,其中政治教育时间2天。10月,军分区在新泰市国都镇召开民兵基层政治教育工作现场会,推广民兵政治教育以管理区为依托,以基干民兵连为单位,坚持民兵季课教育的经验。1998年,落实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搞好民兵工作调整改革的意见》,调整基干民兵年度政治教育时间,高炮、通信、工兵和防化分队政治教育时间为3天,其他专业分队新入队人员、步兵新入队和民兵应急分队政治教育时间为2天,对口专业分队政治教育时间为0.5天。1999年,按照总政治部《参训民兵政治教育纲目》,落实教育准备、备课、考勤登记、考核验收等制度。2001年4月,推广军分区在新泰市进行的参训民兵政治教育试点经验,不断总结交流民兵政治教育内容方法,进一步促进民兵政治教育落实。2002—2005年,全区各乡镇、企事业单位武装部均建立2~3人民兵政治教育组,区人武部建立以政工科为主3~5人的教研组。至2013年,在原有政治教育组织机构基础上,结合民兵组织整顿改革,全区各民兵建制连成立3人政治教育组,各民兵建制营成立3~4人教研组。
政治教育 1985年,对基干民兵和民兵干部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教育。1988年,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民兵、预备役人员中加强国防教育的通知》,以《国防知识》为基本教材,把国防教育纳入民兵政治教育内容。1989年,针对北京发生的政治风波,对民兵进行“两学两反”①教育,使广大民兵树立坚定的政治立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1994年,落实区委《关于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通知,组织开展“四个一百”教育活动。即读百部优秀书、唱百部革命歌曲、讲百名中华名人故事、学百名英模人物。1997—1999年,结合香港、澳门回归,进行爱党、爱军、爱社会主义祖国和形势战备教育。2002年,以总政治部《参训民兵政治教育纲目》为依据,区武装部组织区委学习泰安军分区政治部组织编写的《国防教育基本知识问答》并《民兵政治教育参考教案》,购买辅导资料片下发每个民兵连队,丰富教育内容。2005年5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2007—2012年,深入贯彻中共十七、十八大精神,以“自觉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积极为建设全面过硬战略预备力量做贡献”为主题,深入开展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2013年6月,组织民兵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进行政治教育。
法制教育 1987年4月,区人武部与团区委、区普法办联合举办青年民兵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先后开办广播讲座25期。1990年,根据总政治部《关于参训民兵政治教育的意见》,对民兵进行光荣传统和依法服兵役教育。1994年,采取知识竞赛、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实施10周年法制教育。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颁布实施第一年,参加“我与国防”法律知识征文活动,全区15篇稿件在《泰安日报》和省以上报刊发表。2000年3月,在徂徕镇召开“国防教育普法大集现场会”,推广国防教育典型经验,全区18个乡镇(街道)先后开办“普法大集”。《山东国防教育报》《中国民兵》《大众日报》等多家报纸杂志先后进行报道。2001年4月,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宣传材料2万余份,开设国防教育宣传一条街,设立咨询站6个,选派宣传员10名进行法规知识宣传。至2013年,结合全区5个普法教育规划,在重要节日、军事训练、农闲等时机进行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利用举办骨干培训班、法制讲座等形式,全面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法律法规,编发印制辅导材料3万份。
第四节 设施装备
训练基地 1987年3月,区民兵训练基地在天平店乡筹建,1989年建成投入使用。总投资270万元,占地面积3.33公顷,建成观礼台、平房宿舍、教室和器材库共计1500平方米,一次可住训200人。10月,民兵训练基地建设和管理使用情况通过军分区检查验收。1998年4月,民兵训练基地在京福高速公路建设中被全部占用。市委、市政府和军分区决定迁建泰安市民兵训练中心,郊区、泰山区训练基地与军分区教导队训练基地合为一体。8月开工建设,总投资960万元,占地面积4.9公顷,2000年7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总建筑面积6286平方米,2001年4月正式投入使用。2006年1月,根据泰安市城市建设规划及民兵军事训练实际需要,泰安市民兵训练中心在道朗镇重建,2011年5月建成投入使用。
常规装备 1985年,对民兵武器装备装具器材进行全面技术检查和鉴定,在摸清数量和质量的基础上,旧杂式武器全面淘汰,部分回收“1953式”旧制式武器。1986年后,民兵旧式武器装备已全部淘汰。1996年,部分枪支简封转长封,并调出部分训练用枪。1998—2002年,按照军分区关于部分武器上缴报废的通知精神,3次上缴部分报废武器。2005年4月,区人武部根据武器装备的性能和配备情况,上交报废步枪、机枪、无后坐力炮、瞄准镜等武器装备。
武器装备管理 1985年8月,区内下发关于武器封存集中保管工作意见。1986年,全区民兵武器、弹药、装备全部集中收缴完成,实现了由区集中保管的过渡。1988年,开始筹建郊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1989年上半年建成投入使用。共建武器库5间、弹药库4间、装备库2间、值班室1间,建筑面积384平方米,共投资12万余元。1991年,经省政府批准,将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划定为军事管理区。1995年,落实省军区《民兵装备仓库管理正规化达标细则》文件精神,投资5万余元,增配密码橱等一系列先进设备,为武器弹药库安装高压脉冲电网。库内外安装电视监控和声振控红外传感设备,实现110报警联动。
1996年,区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后,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管理隶属于区人武部军事科。2000年,加强动态武器弹药使用和管理,凡动用武器弹药业务部门必须指派专人押送押运,杜绝和禁止向地方人员出租出借武器弹药。2003年9月,对民兵武器装备进行认真复查,逐项查清,摸清了底数。2005年,为保障平时军事训练和加强处突维稳等需要,在人武部建设兵器室和弹药室,配备一个应急连武器装备。至2013年,根据上级要求和安全工作实际,投入9万元,对兵器室和弹药室进行升级改造。2011年6月,民兵武器装备仓库搬迁。
民兵
第一节 组织建设
区内民兵组织建设,根据上级要求和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适时调整民兵组织规模、布局、结构,不断改进民兵组织建设范围、条件和编组原则。1985年,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战备工作需要,区内逐步开始调整精简民兵组织。1990年,压缩基干民兵数量,建立民兵应急分队和与地方专业对口分队。1998年,对民兵工作实行调整,加强专业技术分队建设,扩大城市基干民兵队伍。
基干民兵 1985年,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兵预备役工作意见》,制订和落实基干民兵调减规划。1987—1990年,全区基干民兵数量逐年减少。1993年,根据济南军区司令部《关于加强民兵组织建设若干问题的通知》,凡是政治、身体、年龄符合基干民兵条件的男青年在5人以上的村建立基干民兵组织。1995年,民兵编组重点转向乡镇企业,逐步建立起以乡镇企业为主,以行政村为辅的双向管理机制。乡镇企业女职工在300人以上的乡镇,适当扩大女民兵的编组。乡镇企业职工在300人以上的设立武装科。1998年,落实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关于搞好民兵工作调整改革的实施方案》,对民兵组织重新调整。城市按行业、系统或以大厂带小厂进行编组;农村以重点乡镇企业、经济强村编组,并压缩基干民兵数量。2001—2002年,根据《山东省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发展规划》,全区保持基干民兵规模不变和以行政村、国有大中型企业为主体建立民兵组织的前提下,适当扩大城市基干民兵数量,减少农村基干民兵数量。2011年,按照成建制成系统动员使用要求,采取“三多编、二放宽、一从严”措施,即高学历、懂技能、专业对口的人员多编,性别和年龄放宽,政治审查从严,对民兵重点分队进行融合重组。
民兵应急分队 1990年,根据《总参动员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组织民兵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工作意见》,在基干民兵中开始组建民兵应急分队。主要任务是战时参战支前,平时执行应急任务。1991—1995年,全区共组建区、乡镇两级民兵应急分队2500人,分为4个大队,其中区民兵快速分队200人。1997年,在民兵应急分队原来规模不变的基础上,组建一支150人的区民兵应急机动大队。1998年,落实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和山东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搞好民兵工作调整改革的意见》,重点调整民兵应急分队编组。组建军分区民兵应急分队二连。民兵应急分队建设达到了“规模适当、布局合理、重点突出、可靠管用”要求。2003年10月,组建30人区直民兵快速反应应急分队,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人员主要从近两年部队退伍的特警、侦察兵中招聘,应急分队人员实行聘任制,队长和司机为专武干部。2011年,根据全区安全稳定实际,确保应急分队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用得上,在全区12个乡镇、街道组建民兵应急分队。至2013年,全区编制民兵应急分队覆盖全区重要区域。
民兵干部队伍 1985年,全区各级按照上级要求配备专兼职民兵干部,包括基干民兵营长、连长、排长等。1990年开始,逐渐探索从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专武干部,先后有3名大中专毕业生充实到基层武装部。1993年9月,县乡镇机构改革,专武干部纳入机关公务员系列。同年,通过调整民兵组织,全区基干民兵干部比1986年大幅减少。1998年,基层武装部的干部年龄一般掌握在部长38岁以下,副部长或助理员30岁以下。专武干部在同一职务上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2年,乡镇武装部一般编配部长、干事各1人。2002年,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关于基层人民武装部机构设置干部配备原则等问题的通知》,进一步理顺专武干部进出渠道。专武干部缺额主要从转业干部和山东省人民武装学校毕业学员中补充。至2013年,各级加强民兵干部队伍建设,以年纪轻、身体好、有文化、热爱民兵工作为标准,配齐、配强民兵干部。
第二节 军事训练
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 专职武装干部训练 专职武装干部训练根据人武部年度军事训练计划安排和参加军分区集中训练组织实施。1987年,全区有17名专武干部参加军分区组织的为期5天的集训,有4名新选配专武干部参加军分区组织的为期20天的集训。1988—1995年,结合武装工作时代特点、发展趋势,采取以会代训、集中培训、参加党校培训和外出参观学习等方式方法,举办集训班5期,培训专武干部167人。1998年,增加人民战争理论、对台军事斗争准备、军事高科技知识等训练内容。2000年,乡镇机构精简调整,由17名基层武装部长调整为16名,着重加强了地位作用、民兵整组、征兵内容培训。2001年起,每年安排新任职武装部长、重点分队干部参加军分区和省军区集中培训。至2013年,参加军分区组织的专武干部集中训练达1130人次,参加省军区新任职武装部长培训92人次。
民兵干部和基干民兵训练 1985年,实行以区或乡镇为单位集中训练。1986年,总结学习东平县“民兵学武习艺一体化教育训练现场会”经验做法,实行军事训练、政治教育、科学文化“三位一体”的综合教育训练方法。1991年,落实济南军区《关于民兵预备役工作五年规划(1991—1995)》,把干部训练作为重点。1995年3月,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小康村建设步伐的总体部署,举办小康样板村民兵连长集训班参训人员100人。1998年,执行总参谋部新的《民兵军事训练大纲》,按照训用一致、突出重点、分类施训、注重实效的原则,重点抓好民兵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和干部训练。2000年,落实军分区与市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在民兵科技练兵中开展“以训促富,以富促训”活动的通知》,增加种植养殖、农家产品深加工、市场营销等科技致富知识学习,使民兵在提高军事素质的同时,掌握1~2门科技致富技术。2005年,把军事高科技知识学习纳入学习训练规划。1985—2013年,共集训民兵干部3000人次。训练基干民兵2万余人,其中专业技术兵6000人次,合格率98%。
民兵教练员队伍 1986年,民兵教练员队伍主要由经过训练的专武干部和民兵干部担任。1988年,把培养教练员作为提高民兵训练质量的重要工作,采取集中培训、外出学习等形式,选拔训练教练员。1991年,建立以人武干部为主、专武干部为辅,吸收有教学经验的民兵干部或退伍军人参加,组成4种专业12人的教练员队伍。1992年4月,军分区对7个县市区、2个矿务局共9个单位的教练员队伍建设情况及教练员“四会”①教学能力进行检查考核,全区获得总分第3名。1996年,区人武部收归部队建制,招聘7名专职教练员。1998—1999年9月,分别有2名教练员考上山东省人民武装学校。2001—2005年,聘请10名民兵技术人员长期担任“双促”活动教练员,其中畜牧局2人,农业局、林业局、农委、科协、科委、乡镇科技干部、营销专业教师、养殖专业致富能手各1人,并建有教学档案,颁发聘书。至2013年,全区共有各类队伍教练员32人。
军事演练 1985年,根据省政府、省军区部署的任务和部队提供的预编方案,按照市政府和泰安军分区《关于兵员动员补充满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兵员动员命令》,区武装部组织第一次动员演练,为部队预编员额。预任干部以军队转业干部、地方党政干部、专职武装干部、民兵干部和地方专业对口技术干部为主,预定战士以退伍军人、基干民兵为主。1991年10月,全区抽调公安干警、民兵500人值勤站岗,动用车辆20台,设立汽车维修点3个,医疗站2个,保障部队顺利通行。1997年9月,省军区在泰安组织高技术条件下动员和组织地方力量保障战区部队战役机动、首长机关带实兵研究性演习。全区出动人武、专武干部及民兵预备役人员100人,建立兵员补充基地分队40人,动用工程车辆5台,对部分路段进行维护抢修。1999年,济南军区组织演习,全区出动公安、民兵180人,动用车辆30台,清障车3台,保障部队通行。2001年6月,泰安市国动委组织党政军24个部门、3所大学、11家企业和2支民兵应急分队共500余人,进行国防动员演练。全区出动人武、专武干部和1个民兵应急连共计140人。演练以高技术局部战争为背景,以科技动员为主要内容,以实施快速动员的组织指挥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人民武装和经济、科技、交通、通信、医疗卫生等部门的职责与任务,掌握国防动员基本内容、组织程序和方法,提高组织指挥国防动员能力。2011年6月,围绕信息化条件下开展国防动员和防卫作战的组织指挥能力,针对应急动员支前、重要目标防护和战平体制转换等课目组织实施。演练期间,共接收上级作战文书47份,完成作战文书48份。
民兵点验 1985年开始,每年利用2—5月对民兵组织整顿进行一次点验。点验突出民兵应急分队、专业技术分队和随行部队保障任务分队。主要任务是宣布干部任职命令、民兵编制建制,人员进行出入转队、清点武器装备配备、逐级统计上报数据等。人员出入转队时,民兵干部调整比例一般控制在总数的10%左右,队员不超过20%。
1990年,在全区基干民兵中组建民兵应急分队。对黄前水库、大汶口铁路桥、房村大寺仓库、道朗镇利民油库等重点目标附近乡镇应急分队进行点验。组织民兵进行工程破坏维修和防火演练。1997年,有计划在国有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等部门进行编组。在基干民兵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光学仪器3种类型163名民兵对口分队进行专业训练点验。充分利用对口分队单位和设备优势进行专业训练,进一步提高专业素质保障水平。2003年2月,拉动民兵对口专业分队200人进行“非典型性肺炎”防治活动。建立应急救援、检查看护等7个专业分队,配合区、乡镇政府开展宣传教育和设卡检查,以实战环境点验民兵在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用得上、起作用。此后,未搞点验。
第三节 民兵教育
教育制度 1985年年初,根据上级指示精神,调整民兵政治教育制度。除继续坚持政治教育占年度军事训练时间10%外,将基干民兵每月1堂政治课压缩为每年进行4次教育,普通民兵每年结合征兵、整组和重大节日进行2次教育。1991年,根据总政治部《关于参训民兵政治教育意见》,基干民兵年度训练时间由20天增加到22天,其中政治教育时间2天。10月,军分区在新泰市国都镇召开民兵基层政治教育工作现场会,推广民兵政治教育以管理区为依托,以基干民兵连为单位,坚持民兵季课教育的经验。1998年,落实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搞好民兵工作调整改革的意见》,调整基干民兵年度政治教育时间,高炮、通信、工兵和防化分队政治教育时间为3天,其他专业分队新入队人员、步兵新入队和民兵应急分队政治教育时间为2天,对口专业分队政治教育时间为0.5天。1999年,按照总政治部《参训民兵政治教育纲目》,落实教育准备、备课、考勤登记、考核验收等制度。2001年4月,推广军分区在新泰市进行的参训民兵政治教育试点经验,不断总结交流民兵政治教育内容方法,进一步促进民兵政治教育落实。2002—2005年,全区各乡镇、企事业单位武装部均建立2~3人民兵政治教育组,区人武部建立以政工科为主3~5人的教研组。至2013年,在原有政治教育组织机构基础上,结合民兵组织整顿改革,全区各民兵建制连成立3人政治教育组,各民兵建制营成立3~4人教研组。
政治教育 1985年,对基干民兵和民兵干部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教育。1988年,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总政治部《关于在民兵、预备役人员中加强国防教育的通知》,以《国防知识》为基本教材,把国防教育纳入民兵政治教育内容。1989年,针对北京发生的政治风波,对民兵进行“两学两反”①教育,使广大民兵树立坚定的政治立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1994年,落实区委《关于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通知,组织开展“四个一百”教育活动。即读百部优秀书、唱百部革命歌曲、讲百名中华名人故事、学百名英模人物。1997—1999年,结合香港、澳门回归,进行爱党、爱军、爱社会主义祖国和形势战备教育。2002年,以总政治部《参训民兵政治教育纲目》为依据,区武装部组织区委学习泰安军分区政治部组织编写的《国防教育基本知识问答》并《民兵政治教育参考教案》,购买辅导资料片下发每个民兵连队,丰富教育内容。2005年5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2007—2012年,深入贯彻中共十七、十八大精神,以“自觉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积极为建设全面过硬战略预备力量做贡献”为主题,深入开展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活动。2013年6月,组织民兵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进行政治教育。
法制教育 1987年4月,区人武部与团区委、区普法办联合举办青年民兵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先后开办广播讲座25期。1990年,根据总政治部《关于参训民兵政治教育的意见》,对民兵进行光荣传统和依法服兵役教育。1994年,采取知识竞赛、知识讲座等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实施10周年法制教育。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颁布实施第一年,参加“我与国防”法律知识征文活动,全区15篇稿件在《泰安日报》和省以上报刊发表。2000年3月,在徂徕镇召开“国防教育普法大集现场会”,推广国防教育典型经验,全区18个乡镇(街道)先后开办“普法大集”。《山东国防教育报》《中国民兵》《大众日报》等多家报纸杂志先后进行报道。2001年4月,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等宣传材料2万余份,开设国防教育宣传一条街,设立咨询站6个,选派宣传员10名进行法规知识宣传。至2013年,结合全区5个普法教育规划,在重要节日、军事训练、农闲等时机进行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利用举办骨干培训班、法制讲座等形式,全面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等法律法规,编发印制辅导材料3万份。
第四节 设施装备
训练基地 1987年3月,区民兵训练基地在天平店乡筹建,1989年建成投入使用。总投资270万元,占地面积3.33公顷,建成观礼台、平房宿舍、教室和器材库共计1500平方米,一次可住训200人。10月,民兵训练基地建设和管理使用情况通过军分区检查验收。1998年4月,民兵训练基地在京福高速公路建设中被全部占用。市委、市政府和军分区决定迁建泰安市民兵训练中心,郊区、泰山区训练基地与军分区教导队训练基地合为一体。8月开工建设,总投资960万元,占地面积4.9公顷,2000年7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总建筑面积6286平方米,2001年4月正式投入使用。2006年1月,根据泰安市城市建设规划及民兵军事训练实际需要,泰安市民兵训练中心在道朗镇重建,2011年5月建成投入使用。
常规装备 1985年,对民兵武器装备装具器材进行全面技术检查和鉴定,在摸清数量和质量的基础上,旧杂式武器全面淘汰,部分回收“1953式”旧制式武器。1986年后,民兵旧式武器装备已全部淘汰。1996年,部分枪支简封转长封,并调出部分训练用枪。1998—2002年,按照军分区关于部分武器上缴报废的通知精神,3次上缴部分报废武器。2005年4月,区人武部根据武器装备的性能和配备情况,上交报废步枪、机枪、无后坐力炮、瞄准镜等武器装备。
武器装备管理 1985年8月,区内下发关于武器封存集中保管工作意见。1986年,全区民兵武器、弹药、装备全部集中收缴完成,实现了由区集中保管的过渡。1988年,开始筹建郊区民兵武器装备仓库。1989年上半年建成投入使用。共建武器库5间、弹药库4间、装备库2间、值班室1间,建筑面积384平方米,共投资12万余元。1991年,经省政府批准,将民兵武器装备仓库划定为军事管理区。1995年,落实省军区《民兵装备仓库管理正规化达标细则》文件精神,投资5万余元,增配密码橱等一系列先进设备,为武器弹药库安装高压脉冲电网。库内外安装电视监控和声振控红外传感设备,实现110报警联动。
1996年,区人武部收归军队建制后,民兵武器装备仓库管理隶属于区人武部军事科。2000年,加强动态武器弹药使用和管理,凡动用武器弹药业务部门必须指派专人押送押运,杜绝和禁止向地方人员出租出借武器弹药。2003年9月,对民兵武器装备进行认真复查,逐项查清,摸清了底数。2005年,为保障平时军事训练和加强处突维稳等需要,在人武部建设兵器室和弹药室,配备一个应急连武器装备。至2013年,根据上级要求和安全工作实际,投入9万元,对兵器室和弹药室进行升级改造。2011年6月,民兵武器装备仓库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