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5月,泰安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成立,正科级单位。1987年7月,在徂徕镇进行居民身份证发证试点,随后在全区推广。1988年6月,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建直属四队,负责泰安市郊区辖区内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1994年2月,郊区公安分局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县(市)公安局称号。1996年12月,分局110报警服务指挥中心成立,并公开承诺“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1998年,全区建立起常住人口登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位一体”的户籍管理制度。1999年5月,省庄、邱家店派出所划归泰山区公安分局,粥店、大河派出所划归郊区公安分局。2004年4月,岱岳区公安分局由正科级单位升格为副县级单位,为泰安市公安局直属分局。2008年6月,撤销岱岳区公安分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由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管理。12月,区公安分局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先进集体”称号;2010年、2012年,公安分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清剿火患战役成绩突出县级公安局”。2013年,打造“岱岳网安”亮点工作品牌,在全市率先建成高标准、规范化的网络社会防控中心,全区17个派出所均建立“网安工作室”。是年,全区消防部队接警出动178起,其中火灾扑救153起、抢险救援17起、社会援助8起。
第一节 户籍管理
户口登记 1985年,全区开始实行年度人口统计。随着人口流动加快,暂住人口增加,城乡之间户口迁移频繁,户口统计、户籍管理趋向复杂。郊区公安机关实行户口登记卡制度,做到人人有卡,户户有档,建立健全出生、死亡、常住、暂住、迁入、迁出等登记制度,减少了“生不报户,死不注销,不按规定变动”的现象。1986年始,“农转非”(农业人口转为非农业人口)工作由封闭转为公开,让群众参与审议,向群众公开结果。1988年5月,泰安市公安局郊区分局增设户籍科。1991年4月,郊区公安机关建立微机管理人口基本信息系统,年末完成人口信息微机管理的前期工作。
1992年3月,全区实行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至1993年年底,全区统一绘制村、街道及村民住房分布平面图,注明村、街道、单位的地理位置,编制街道、村民门牌号码,实行村、街、户挂牌。1995年,实行户籍、门牌号、村民居住方位图相统一的配套管理制度。1996年起,全区实行年末人口变动情况核实登记制度,纳入户籍管理范围。1998年,全区建立起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三位一体”的户籍管理制度,完成人口信息系统局域网建设。1999年,根据省、市、区严格控制人口机械增长的有关通知,对外省、外市、区外人员迁入范围、条件及审批程序进行明确规定并严格把关。是年,实行新的户口迁移政策,不再随迁粮油关系。2001年,对全区门牌号码开展整顿。
2005年11月,根据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自2006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按照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各类涉及变更户口性质的审批业务一律停止,所填写、签发、出具的户籍证件中不再标注农业或非农业户口性质。以前签发的户籍证件、法律文书中的户口性质标注不再统一取消,也不再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意义,居民自愿申请取消的,公安派出所应及时予以取消。2006年2月,全区公安机关户籍办公网实行全市联网,并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跨县(市、区)户口网上迁移。2013年,全区总人口98.68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2.70‰。
居民身份证管理 1987年7月,郊区公安分局开始在徂徕镇进行居民身份证发证试点。是年,全区发放居民身份证54万张,占应发证人数的70%。至1989年6月,全区一期制证工作基本结束,颁发居民身份证76.4万张,占全区应发证人数的99.1%,提前一年完成集中发证任务。1989年底,开始实行居民身份证使用查验制度,公民随身携带、依法使用居民身份证意识不断增强。1992年,区公安分局印发《办理居民身份证须知》《办理临时身份证须知》,使居民身份证的申请、更换、补领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全区制证1.1万余张。1994年,居民身份证制证周期由原来的3个月缩短为2个月,并开始办理“快证”业务,最短7天内制好身份证。1995年,全区开展户籍制度改革和派出所综合信息微机管理系统建设,严格内部管理,杜绝违章制证。是年,全区有18个派出所完成信息计算机系统建设,制发身份证1.4万余张,办证率95.1%。1998年,全区户籍管理部门开展送温暖活动,上门为群众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手续2000余人。2001年,开展18位号码身份证换证工作,全区换发居民身份证17.3万余张。2002年,全区制发新证11万余张,其中快证1.4万余张。是年,居民身份证的制发周期进一步缩短,慢证由原来的2个月缩短为1个月,快证由原来的7天缩短为3天。
2005年12月28日,全区停止发放第一代居民身份证,筹备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对公民身份证号重(错)号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纠正。2006年1月1日起,岱岳区开始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年,全区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3.89万张,完成首批换发任务。2012年,集中对16岁以上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人员进行突击办证,办理身份证5.39万张,全区16岁以上人员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证率95%。2013年3月,全区开始办理加载指纹信息身份证。至2013年4月,全区共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96.7万人次。
第二节 治安管理
枪支管理 1985年,对全区公务用枪重新审核配置,由山东省公安厅制发持枪证。1987年,对全区保卫用枪进行全面检查,为203支保卫用枪建档立卡,并逐人逐单位签订保管使用安全合同。1988年,重点清理公安保卫机关的自卫枪支,收回一批不该配发的枪支和无法继续使用的旧枪。1989年,开展对非军用枪支检验和枪、弹痕迹的取样立档工作,并开始对猎枪持有者的发证工作。1990年,对全区猎枪全面清理整顿,收缴报废枪支126支,对800支猎枪核发公安部统一制发的持枪证。1992年,对1208支民用列管枪支逐一制核发持枪证,并逐人签订安全使用合同。1995年,全区有列管猎枪2619支。开展收缴非法枪支活动4次,收缴非法枪支120支。1996年,集中开展“收枪治爆”活动,收缴非法枪支3941支、子弹2000余发。1998年,收缴非法枪支1786支。2001年,全区开展“治爆缉枪”专项活动,收缴非法枪支65支、子弹5717发。2002年,开展收缴散失在社会上的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的集中清理活动9次,收缴非法枪支128支、子弹5700发。2003—2005年,收缴非法枪支171支、子弹301发。2006—2007年,开展专项集中清理活动3次,收缴枪支177支。2008年,检查涉枪涉爆单位75家,发现、排除各类隐患54处,收缴枪支24支。2009—2010年,对全区所有持枪民警进行摸底,与全区182名有持枪资格民警签订《公务用枪责任书》。2011—2012年,每年均组织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宣传周活动,治爆缉枪进校园宣传周活动,收缴废旧枪支6支、仿真枪4支、遗弃废弃炸弹14枚。2013年,分局组织开展枪械使用安全培训,培训巡防组人员1682人。
爆炸危险物品管理 1985年,对全区31处爆炸物品储存点进行全面检查,整改安全隐患282条。1987年,区公安分局印发《关于加强爆炸物品管理的通知》3000余份,开展爆炸物品安全检查1次,签订爆炸物品安全合同7万余份。以派出所为单位,培训爆破员350名,并发放爆破员作业证。是年,全区收缴非法制造、使用的炸药2935千克、雷管9238枚、导火索1.47万米。1989年,开展爆炸物品安全检查4次,整改安全隐患154条,收缴炸药560千克、雷管229枚、导火索30米。1995年,对全区爆炸物品储存点进行清理整顿,关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爆炸物品储存点20处。1997年,在道朗镇召开全区爆炸物品管理现场会,推广道朗镇加强爆炸物品管理经验。全区收缴非法炸药4941千克、雷管1374枚、导火索1181米。1998年,开展民用爆炸物品专项治理整顿,对全区154个涉爆单位和场点进行清理检查,收缴非法炸药2400千克;对17处民爆站的安全员和137个涉爆点的爆破员进行专业培训1次。2003年,集中开展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专项治理活动,检查有关单位66家,发现隐患112处,下达整改通知书108份,收缴炸药15千克、雷管617枚。2004年,组织开展民用爆破器材专项整治“狂飙行动”,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处理违法人员21人,收缴非法炸药278千克、雷管812枚、导火索300余米。2005年,对全区250名爆破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组织开展民用爆破器材专项整治活动,收缴非法炸药300千克。2006年,组织开展民用爆破器材专项整治,对132处易燃易爆物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培训、审验涉爆人员410人。2007—2008年,全区收缴爆炸物品672千克、雷管2万枚、导火索1000米、黑火药500千克。
2009年,检查生产使用剧毒危险化学药品单位4家,处罚涉爆单位8家、私自制售爆炸物品人员9人,收缴雷管1560枚、导火索122米、炸药50千克。2011年,区公安分局印发《全区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区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对各涉爆单位使用爆炸物品情况建档备案,每周进行数量分析,及时检查核对,确保涉爆行业平安无事故。审批炸药2000吨、雷管70万枚,集中销毁战争时期遗弃的迫击炮弹、手雷、地雷9枚。2012年,继续实行民爆物品全封闭管理,严格审批运输手续,对43家涉爆单位进行清理,审批炸药656吨、雷管21万枚,并破获许某某非法储存、买卖爆炸物案,缴获炸药140千克、雷管446枚。2013年,岱岳区分局印发《处置废旧炮(炸)弹及疑似爆炸物品工作规范》,强化安全监管力度,明确经营、使用、储存单位的责任,严格“实名制”购销制度,并与有关单位分别明确三级责任人,实行“双轨管控”。全区开展涉爆涉危隐患排查整治活动5次,清理爆破废旧炮弹426枚,收缴雷管7104枚、工业炸药1.09万千克、黑火药219千克;审批办理爆炸物品购买证599件,其中准购工业炸药2840.25吨、雷管59.54万枚。
烟花爆竹管理 1985年元旦春节期间,对全区烟花爆竹生产、销售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收缴非法生产的鞭炮10万头。1989年,收缴非法生产鞭炮270万头。1993年,组织开展整顿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专项活动,收缴非法生产鞭炮120箱。1999年,全区实行烟花爆竹生产、销售许可证和定点销售制度。2002年春节期间,对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情况进行检查,收缴非法生产、销售的烟花爆竹80万头。2003—2005年,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活动,取缔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点57处,治安处罚非法销售烟花爆竹人员63人,收缴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300余万头。2006年,开展烟花爆竹整治活动,检查百货商店147家,个体摊位26个,下达整改通知书16份,查处私自经营案件17起,查获烟花爆竹3000挂。2007年,收缴烟花爆竹1800箱。2012年,收缴烟花1217箱、爆竹125万头、礼花弹9.52万枚。2013年,收缴烟花360箱、爆竹8.5万头、礼花弹8640枚。
特种行业管理 1985年,开始对旅馆、废旧物品收购、印刷等特种行业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1989年,对全区330处特种行业的400名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并发放从业许可证。1990年,开始对特种行业实行年度证件审核,对有关手续、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年度全面检查,年审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停业整顿。1993年,郊区公安分局与全区所有特种行业签订安全经营责任书,并以派出所为单位,对辖区旅馆业、废旧物品收购业、刻字印刷业进行集中整顿。1995年1月,分局成立废旧物品管理办公室。5月,对邱家店镇渐汶河市场无证经营废旧金属情况进行集中整顿,破获盗窃、销赃案件87起,查获违法犯罪人员93人。1996年,开展“特行整治”活动,督促318家特种行业逐一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和监督管理措施,并与全区所有特种行业签订守法经营责任书。1998年,开展废旧金属收购业专项治理,取缔废旧金属非法收购点66处,收缴生产性废旧金属20.5吨。2000年,通过对特种行业开展监督检查,取缔非法经营场所8家,处理违法人员18人。2002年,全区取缔非法经营场所23处,打击处理违法人员120人。2003—2005年,通过开展重点整治,责令特种行业停业整顿15家,取缔非法经营61家,查处违法人员75人。2006年,对废旧金属回收业、旅馆、路边店进行重点整治,取缔非法经营场所8家,处理非法业主8人。2008年,岱岳区公安分局印发《加强旅馆业住宿实名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旅馆业治安管理责任倒查实施办法》,培训旅馆业主196人。开展城乡综合整治活动,检查整治治安复杂场所、重点要害部位535处、旅馆57家,查处无证经营旅馆3家,行政处罚违法经营业主19人,清理违章摊点2240个,拆除违法建筑3处,取缔违法占道的客运、货运出租车市场19处。
2009—2010年,检查企事业单位130家,宾馆、饭店、旅馆362家,商场、超市176家,液化气站、煤气站、化工企业72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38处,利用旅馆业信息系统抓获网上逃犯5人;开展废旧金属收购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废旧金属收购站点129个,查处违规行为13起,下发整改通知书36份。2011年,以警务综合应用平台建设为重点,推进旅馆业、印章业、民爆、枪支、人口等各项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在全市县(市、区)中率先完成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工作,全区190家营业状态的旅馆全部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利用信息系统比对查询抓获犯罪嫌疑人4人,抓获网上逃犯12人。推广典当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建立废旧收购业信息系统,开展废旧收购业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废旧收购点112家。2012年,全区210家营业状态的旅馆全部安装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并建设推广机动车修理业、废旧金属收购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将所有备案的废旧金属收购企业、站点全部纳入系统管理,实现动态管控。协调工商、行政执法等部门联合开展废旧收购业、机动车修理业治安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治废旧收购点137家、机动车修理业160家。2013年,对特种行业、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治安清查行动,对全区206家旅馆、137家废旧物品回收点、43家打印社、37家印刷店、1家典当行、126家机动车修理厂、42家二手手机店铺进行摸排,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未发生治安问题。
查禁黄赌毒 1988年,区内个别地方出现赌博现象,查处赌博人员4人。1990年,被取缔的卖淫嫖娼现象有所出现。1991年,全区开展打击取缔卖淫嫖娼活动,重点对104国道郊区路段的路边店进行清理整顿,取缔卖淫窝点17个,逮捕容留妇女卖淫的店主4人,查处卖淫女47人、嫖客105人。1992年,赌博形式由扑克、麻将发展到网吧、游戏厅。是年,查处赌博团伙1个,治安处罚团伙成员23人。1996年,开展打击卖淫嫖娼专项治理,查处卖淫团伙23个,处理卖淫女39人、嫖客81人。1999年,查获卖淫妇女84人、嫖娼人员204人。2001年,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社会丑恶现象,集中整治娱乐服务场所秩序”专项行动,捣毁卖淫嫖娼窝点23处,查处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犯罪嫌疑人254人。2009年,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检查音像制品店及摊点60家次,书刊门市、地摊、游戏室100次,收缴淫秽光盘280张,刑事拘留2人,治安拘留2人。2010年5月,对辖区主要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治安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会馆下达整改通知书,查处吸毒人员2人。是年,组织检查音像制品店及摊点60家次,书刊门市、地摊、游戏室100次,收缴淫秽光盘120张,治安拘留2人。2012年,开展打击卖淫嫖娼和赌博违法犯罪活动,捣毁洗浴中心卖淫嫖娼窝点2处,抓获协助组织卖淫、卖淫嫖娼违法犯罪嫌疑人员58人,查获淫秽物品等违禁品一宗;打掉贩卖淫秽光碟窝点2处,刑事拘留2人,查缴淫秽光碟5200张。2013年,开展打击“黄赌”专项整治,清查各类场所123处,查破卖淫嫖娼案件2起。
1985—2013年岱岳区(郊区)治安查处情况表
表25-2-1 单位:人
┌────────┬────────┬─────────────────────┬────────┬────────┬────────┐
│年份 │处罚人数 │其中 │劳动教养 │ │ │
├────────┼────────┼─────────────────────┼────────┼────────┼────────┤
│拘留 │罚款 │警告 │ │ │ │
└────────┴────────┴─────────────────────┴────────┴────────┴────────┘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管理 2008年,治安大队内设网络警察中队(互联网安全管理中心),开始网络管理及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侦破工作。是年,检查网吧80家,行政处罚17人、警告5人。2010年,网络安全保卫队成立,开展信息网络安全监督管理、互联网信息监控处置、网上舆情控制、防范和查处针对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等工作。全区89家网吧均安装二代证阅读器,其中营业中的82家网吧均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开展网吧集中检查行动3次,上报处置互联网有害信息4354条,协助办理涉网案件16起。2011年,召开全区落实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工作会议,完成联网单位安全保护措施164家,处理网上负面舆情40余起,配合其他警种破获涉网案件7起。2012年,完成全区正在营业的61家网吧的安全检查和电子备档工作,组织以实名制上网为主题内容的网吧检查专项行动2次;完成全区31家政府网站及53家社会网站的自查和备案工作;对全区网吧安全员进行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安全员109人。处置网上各类有害信息3922条,配合其他警种排查涉网诈骗案件20起。2013年,开展计算机网络安全工作正规化、规范化建设,打造“岱岳网安”亮点工作品牌,在全市率先建成高标准、规范化的网络社会防控中心,全区17个派出所均建立“网安工作室”,排查涉网案件40余起。
第三节 打击犯罪
打击刑事犯罪 1983年8月至1987年2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分子的决定》,全区开展为期3年的“严打”斗争。“严打”期间,组织“严打”战役3个,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370人,摧毁各类违法犯罪团伙132个,抓获成员556人,破获各类案件1688起;收到群众检举揭发线索2.61万条,群众扭送违法犯罪分子319人。通过“严打”斗争,治安案件减少,刑事案件下降,全区社会治安明显好转。1988年,为防止治安形势出现反复,组织开展打现行、破积案,反骚扰、反盗窃,打击流窜犯罪专项斗争4次,开展整顿社会、经济秩序,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专项整治2次。1989年,组织开展“打流窜”“挖团伙”“除六害”①专项斗争3次,开展集中搜捕行动6次。1990年5—10月,全区开展“除六害、打团伙”专项斗争3次。1991年,开展“除六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和反盗窃专项斗争3次,组织集中搜捕行动9次,抓获人贩子14人、解救妇女15人。1993年,开展“打击车匪路霸”“追逃犯”“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专项治理3次,抓获车匪路霸53人,解救妇女12人。1995年,开展反盗窃、挖团伙、追逃犯,打击制贩假币,打击车匪路霸、盗抢机动车和整顿废旧金属收购等专项斗争,组织集中搜捕行动6次,破案会战8次。
1997年,实行“侦审合一”改革,区公安分局撤销预审科后将预审业务并入刑警大队,实行立案、侦查、审讯、提捕、移诉一体化。一般刑事案件个案办结时间由之前的平均41天缩短为19天。2000年,组织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打流窜”“反盗窃”“打霸除恶”专项斗争4次,组织开展春、冬季严打整治行动,组织破案会战5次、集中搜捕行动14次,破获拐卖妇女案件92起,解救被拐卖妇女98人,查获拐卖妇女犯罪嫌疑人16人,破获盗窃案件108起,抓获流窜犯罪嫌疑人36人。“严打”期间,破获刑事案件512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453人,其中打掉黑恶势力团伙16个,抓获成员103人,追回逃犯79人,缴获赃款及赃物折款400.37万元。
2004年,开展“侦破命案专项行动”、打击地方流氓恶势力、“两抢一盗”②等犯罪专项行动,破获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型犯罪案件205起。2005年,开展冬、春季“严打”专项斗争,打击盗抢机动车,“两抢一盗”“侦破命案”专项行动,破获杀人案19起,命案侦破率95%。2007年,组织开展“新春平安行动”“三车”③被盗专项治理、打击“两抢一盗”,破获故意杀人案9起。2010年,组织开展“2010新春平安行动”“治安环境优化活动”等,破获故意杀人案10起,“两抢一盗”案件847起,抓获“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472人。2013年,深化“打黑恶、反盗抢”安民行动、破案攻坚会战专项行动、“清剿治安乱源”等专项行动,开展“深化安民行动,打击侵财犯罪突击月”“破案攻坚创满意”活动,破获故意杀人案12起。
打击经济犯罪 1999年5月,郊区公安分局成立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破获经济犯罪案件33起,挽回经济损失110万元。2000年1月,破获山口钢模厂钢模板被诈骗案,涉案价值16万元;破获个体建筑户丁某某逃税案,追回逃税款24万元。是年,侦破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1起,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77人,挽回经济损失480万元。2001年1月,破获岳某某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银行30万元现金案。7月,破获山口钢管厂带钢502吨、价值110万元被骗案。组织开展打击生产和销售伪劣商品、诈骗、偷漏税以及企业职工侵占集体财产等专项行动4次,破获经济案件35起,挽回经济损失600万元。2002年,破获各类经济案件36起,抓获各类经济犯罪嫌疑人44人,挽回经济损失240万元。2004年,全区组织开展打击金融票证违法犯罪、保险领域诈骗犯罪专项行动,破获各类经济案件17起,抓获涉案人员21人,挽回经济损失160万元。2005年,加强与金融、税务、工商、烟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起经济犯罪预警系统和办案协作机制,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5起,抓获涉案人员20人,挽回经济损失120万元。2006年,把涉案金额大、影响大、危害大的经济犯罪案件作为打击重点,严惩各类经济犯罪,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6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8人,挽回经济损失1056.2万元。2007年,开展打击传销犯罪专项行动,打掉团伙5个,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4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58人,挽回经济损失2300万元。
2008年,开展打击传销犯罪专项行动,打毁窝点3个,查获传销人员320人。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7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挽回经济损失138万元。2009年,组织开展整治假发票、假币违法犯罪和打击非法传销等行动,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4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0人,挽回经济损失568.05万元。2010年,组织开展打击制贩假币、假发票、信用卡、非法传销专项行动,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5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挽回经济损失792万元。2011年,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亮剑行动、打击银行卡犯罪“天网行动”、打击非法传销活动、打击假发票专项行动,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人,挽回经济损失600万元。组织“清网行动”,抓获网上逃犯11人。2012年,组织开展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专项行动,破获经济犯罪案件9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2人,挽回经济损失1532.06万元,抓获网上逃犯10人。2013年,组织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整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4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0人,挽回经济损失1000万元。
第四节 交通管理
机构队伍 1988年6月,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组建直属四队,下设乡镇中队3个,有民警6人。1989年9月,组建直属五队,下设乡镇中队6个,有民警10人。直属四队负责104国道的交通管理和津浦铁路以西泰安市郊区内的乡镇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直属五队负责津浦铁路以东泰安市郊区内的乡镇道路交通管理工作。1996年4月,直属四队改称为直属三大队,下设乡镇中队5个,有民警30人;直属五队改称为直属四大队,下设乡镇中队6个,有民警38人。1999年6月,撤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和市公安局巡逻支队,成立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直属三大队和直属四大队合并为直属五大队,下设中队5个,有民警57人。2004年5月,直属五大队划归岱岳区公安分局管理,更名为岱岳区交巡警大队,下设办公室、车管所、事故处理科及5个中队,有民警49人,工勤人员7人。
2008年6月,撤销交巡支队直属一至五大队和事故处理大队,重新组建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直属一至六大队。直属三大队负责岱岳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2009年11月,直属三大队下设警务保障中队1个、事故处理中队2个、勤务中队3个(一中队夏张,二中队范镇,三中队汶口)、车管分所1个,有人员66人,其中民警59人、工勤7人。2010年7月,直属三大队增加勤务中队5个。2013年,直属三大队有人员72人,其中民警65人、工勤7人。
车辆、驾驶员管理?1997年,直属三大队成立车管分所,有民警5人。是年,办理各类机动车牌照1.25万副,驾驶证4096个,年审驾驶证1.26万个,检验机动车1.9万辆。2002年,二大队车管分所撤销,与直属三大队车管分所合并成直属五大队车管分所,有民警8人,工作人员4人。2008年,办理车辆注册登记1.49万辆,车辆年检3917辆,办理低速车及摩托车驾驶证7331人次。2010年9月,车管分所改称粥店交通服务站,有民警4人、工作人员6人。2013年,办理各类机动车牌照6.74万副,车辆注册登记5.37万辆。
2007—2013年岱岳区车管业务办理情况表
表25-2-2 单位:辆
┌────┬────┬─────┬───┬───┬───┬─────┬─────┬───┬────┬────┬─────┐
│年份 │合计 │车辆注册登│转移登│变更登│转入业│补换牌证合│补换登记证│档案更│被盗抢记│临时号牌│申请合格标│
│ │ │记 │记 │记 │务 │格标志 │书 │正 │录 │ │志 │
├────┼────┼─────┼───┼───┼───┼─────┼─────┼───┼────┼────┼─────┤
│2007 │1250 │9634 │120 │2 │— │89 │3 │7 │— │— │2647 │
│ │3 │ │ │ │ │ │ │ │ │ │ │
├────┼────┼─────┼───┼───┼───┼─────┼─────┼───┼────┼────┼─────┤
│2008 │1486 │10449 │220 │4 │12 │194 │26 │44 │— │— │3917 │
│ │9 │ │ │ │ │ │ │ │ │ │ │
├────┼────┼─────┼───┼───┼───┼─────┼─────┼───┼────┼────┼─────┤
│2009 │3044 │24915 │267 │122 │8 │261 │47 │92 │— │— │4721 │
│ │1 │ │ │ │ │ │ │ │ │ │ │
├────┼────┼─────┼───┼───┼───┼─────┼─────┼───┼────┼────┼─────┤
│2010 │5196 │44283 │378 │152 │5 │396 │74 │73 │1 │519 │6081 │
│ │7 │ │ │ │ │ │ │ │ │ │ │
├────┼────┼─────┼───┼───┼───┼─────┼─────┼───┼────┼────┼─────┤
│2011 │5965 │47865 │355 │280 │11 │597 │89 │88 │5 │547 │9816 │
│ │3 │ │ │ │ │ │ │ │ │ │ │
├────┼────┼─────┼───┼───┼───┼─────┼─────┼───┼────┼────┼─────┤
│2012 │6578 │52136 │780 │430 │15 │364 │72 │91 │9 │216 │11671 │
│ │4 │ │ │ │ │ │ │ │ │ │ │
├────┼────┼─────┼───┼───┼───┼─────┼─────┼───┼────┼────┼─────┤
│2013 │6743 │53743 │530 │385 │28 │634 │109 │74 │2 │168 │11760 │
│ │3 │ │ │ │ │ │ │ │ │ │ │
└────┴────┴─────┴───┴───┴───┴─────┴─────┴───┴────┴────┴─────┘
2007—2013年岱岳区驾驶人员管理情况表
表25-2-3 单位:人
┌───┬────┬─────┬─────┬─────┬───┬───┬───┬─────┬─────┬─────┬──┐
│年份 │合计 │本地初领 │外地初领 │增驾申领 │转入 │换证 │补证 │注销登记 │档案更正 │年度体检 │其他│
├───┼────┼─────┼─────┼─────┼───┼───┼───┼─────┼─────┼─────┼──┤
│200 │2153 │5335 │— │695 │— │30 │127 │44 │9 │152 │— │
│7 │1 │ │ │ │ │ │ │ │ │ │ │
├───┼────┼─────┼─────┼─────┼───┼───┼───┼─────┼─────┼─────┼──┤
│200 │1906 │4404 │1 │450 │3 │2 │134 │43 │11 │14013 │— │
│8 │1 │ │ │ │ │ │ │ │ │ │ │
├───┼────┼─────┼─────┼─────┼───┼───┼───┼─────┼─────┼─────┼──┤
│200 │1947 │7147 │15 │545 │— │11 │274 │111 │20 │11345 │3 │
│9 │1 │ │ │ │ │ │ │ │ │ │ │
├───┼────┼─────┼─────┼─────┼───┼───┼───┼─────┼─────┼─────┼──┤
│201 │2705 │8865 │2056 │788 │— │213 │670 │176 │21 │12027 │14 │
│0 │5 │ │ │ │ │4 │ │ │ │ │4 │
├───┼────┼─────┼─────┼─────┼───┼───┼───┼─────┼─────┼─────┼──┤
│201 │1228 │8338 │162 │107 │— │195 │861 │395 │14 │161 │32 │
│1 │0 │ │ │ │ │9 │ │ │ │ │ │
├───┼────┼─────┼─────┼─────┼───┼───┼───┼─────┼─────┼─────┼──┤
│201 │2110 │6701 │48 │960 │— │446 │139 │467 │7 │1823 │50 │
│2 │3 │ │ │ │ │6 │4 │ │ │ │91 │
├───┼────┼─────┼─────┼─────┼───┼───┼───┼─────┼─────┼─────┼──┤
│201 │2744 │9331 │38 │1253 │— │538 │134 │435 │1 │3435 │62 │
│3 │1 │ │ │ │ │5 │8 │ │ │ │15 │
└───┴────┴─────┴─────┴─────┴───┴───┴───┴─────┴─────┴─────┴──┘
交通治安管理 1988年,直属四队针对104国道事故多,肇事逃逸案件突出的问题,采取流动治理、昼夜检查登记措施,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明显减少。1988—1990年,纠正各类交通违章行为15.5万次,处罚3200人次,罚款700万元,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35起。1991年起,直属五队对郊区道路上的拖拉机无牌无证等行为进行治理,并与有关部门配合,拆除辖区内泰莱公路两旁的违章建筑200处,全区纠正各类交通违章行为6.52万次,处罚500人次,罚款600万元,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12起。1992年,加强乡镇交警中队建设,建立完善乡镇交警中队,全面实行区域性、点、线、面结合的交通管理格局,加强干线公路的巡逻检查,推广104国道昼夜巡逻经验。1996年4月至1999年6月,直属三大队与直属四大队开展对无牌无证、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开展对拉沙肇事逃逸车辆、无牌无证车辆、强超强会等违章行为的专项治理活动;根据104国道流量情况和夜间事故逃逸案件增多、车流量大的特点,加强夜间巡逻力度,确定四个重点执勤时间段(白天上午8点至11点,下午2点至5点,夜间9点至11点,凌晨4点至6点),做到车不停驶,人不缺岗,24小时不失控,其间处置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6.5万次,处罚4500人次,罚款900万元。
1999年6月至2004年5月,直属五大队开展104国道创建“平安大道”活动,对交通秩序综合治理,重点查纠无牌无证和未年审上路行驶的摩托车,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无牌无证、占道行驶等违章行为进行治理整顿,整顿期间查处无牌无证5000起,未年审上路的摩托车300辆,不戴安全头盔4000起,其他违法行为12万起;对沿国道的村民、中小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建立交通安全村5个,并与23个沿国道村庄签订交通安全村协议书;清理取缔占道摊点640个,拆除非法广告标牌740处,清理沙场10家、汽修铺50家、路边店20家。2004年5月至2008年6月,岱岳区交巡警大队在辖区国、省道开展货车超载客车超员整治、机动车超速整治、城市文明礼让、无牌无证及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等专项行动10次。与交通局等部门协作,在104国道开展“双超”治理;针对春节前后农用车流量增多的实际,组织警力在辖区内加大对农用车辆违法的查处力度,与区交通局联合,在104国道沿线展开针对大型货运车辆、客运车辆、摩托车以及农用车辆无牌无证违法行为的联合查纠;在104国道实行定点执勤、流动巡逻或夜巡等模式,提高路面的见警率和管事率,整治期间查获无证驾驶6000起,酒后驾驶1000起,超速行驶1500起,其他违法行为3.5万起。是年6月至2009年8月,查处酒后驾驶42人、无牌无证驾驶98起、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82起。7月,104国道泰安段视频监控系统投入使用,交通事故预防步入科学、规范、高效的管理轨道。
2009年8—12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车辆驾驶员血液酒精浓度在20~80毫克/100毫升(不含80)之间,属于酒后驾车;血液酒精浓度在80毫克/100毫升(含80)以上时,属醉酒驾车”的规定,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查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2010年,组织查处酒后驾驶集中统一行动16次,查处醉酒驾驶21人,行政拘留21人。以104国道G104满庄省级春运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和界首查报站为依托,加强对104国道重点管控,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和“定人、定车、定时”巡查制度,做到“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2011年,辖区内国、省道及城镇道路有标牌300余块,红绿灯33处。2013年,在辖区内泰山大街、灵山大街、长城路等主要道路设置中央隔离护栏、电子警察、治安卡口、固定测速、移动测速等设施。全区纠正各类交通违章行为10.4万次,查处酒后驾驶219起,行政拘留119人,处罚500人次,罚款1037万元,破获交通肇事逃逸案件15起。
校车治理 2007年,交巡警大队民警在执勤中发现粥店办事处常家庄学生专用车超载人数204%,随即以该典型案例为教材,在辖区中小学开展校车安全行驶宣传教育。2010年,开展校车治理集中行动,出动警力1540人次,投入排查整治警力1240人次,排查单位178个;组织宣传教育活动10余场次,发放宣传材料8230份,摆放宣传展板30次,进学校宣传20次,查处校车超员12起。2013年1月,岱岳区大队与区安监局、交通局联合对范镇中心小学、范镇一中、唐北小学的校车进行集中整治,检查校车50余辆,查获涉牌涉证违法行为5起、私自改装车辆3起、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2起。
交通事故处理 1988年6月起,直属四大队负责泰安市郊区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1989年9月起,直属四大队负责104国道的交通管理和津浦铁路以西郊区5个乡镇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直属五大队负责津浦铁路以东郊区14个乡镇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1996年4月,直属三大队设事故处理组,有民警5人,负责郊区西片汶口、道朗、夏张、满庄、马庄、桃花峪等8个乡镇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直属四大队事故处理组有民警6人,负责郊区东片化马湾、山口、省庄、大津口、范镇、下港、黄前、祝阳、角峪、徂徕等14个乡镇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1997年10月,大队事故处理工作移交支队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心。2004年5月,直属五大队划归岱岳区公安分局管理,更名为岱岳区交巡警大队。11月大队成立事故科,有民警8人,以104国道为界,分东片西片管理。2005年5月,事故科合并处理岱岳区交通事故工作。2006年,事故科接处警2696起,其中简易程序处理1070起、协商处理1115起、一般程序处理446起。2008年11月,直属三大队成立事故处理中队2个,事故处理一中队有民警7人,负责104国道以西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事故处理二中队有民警7人,负责104国道以东的交通事故处理工作。2013年,直属三大队接处警6284起,其中简易程序处理1741起、协商处理3995起、一般程序处理548起。
2006—2013年泰安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交通事故处理情况表
表25-2-4
┌────┬──────┬──────┬──────┬──────┬──────┬─────┬──────┐
│年份 │接处警(起)│简易程序(起│协商处理(起│一般程序(起│死亡人数(人│受伤人数(│财产损失(万│
│ │ │) │) │) │) │人) │元) │
├────┼──────┼──────┼──────┼──────┼──────┼─────┼──────┤
│2006 │2696 │1070 │1115 │446 │57 │253 │297 │
├────┼──────┼──────┼──────┼──────┼──────┼─────┼──────┤
│2007 │2966 │1141 │1366 │416 │50 │148 │445 │
├────┼──────┼──────┼──────┼──────┼──────┼─────┼──────┤
│2008 │3370 │1237 │1823 │260 │49 │99 │640 │
├────┼──────┼──────┼──────┼──────┼──────┼─────┼──────┤
│2009 │3662 │1285 │2018 │305 │43 │46 │862 │
├────┼──────┼──────┼──────┼──────┼──────┼─────┼──────┤
│2010 │4874 │1775 │2606 │335 │40 │91 │1341 │
├────┼──────┼──────┼──────┼──────┼──────┼─────┼──────┤
│2011 │2568 │648 │1515 │318 │9 │15 │771 │
├────┼──────┼──────┼──────┼──────┼──────┼─────┼──────┤
│2012 │5553 │1758 │3279 │516 │115 │1756 │1268 │
├────┼──────┼──────┼──────┼──────┼──────┼─────┼──────┤
│2013 │6284 │1741 │3995 │548 │143 │1987 │2180 │
└────┴──────┴──────┴──────┴──────┴──────┴─────┴──────┘
第五节 治安防控
110报警服务 1996年12月,郊区公安分局110报警服务指挥中心成立,并公开承诺“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1997年,全区接处警1406次,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53人,救助193人,预防案件83起。1998年,接处警2096起,破获刑事案件31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48人,救助危难群众171人。1999年5月,郊区公安分局组建110处警队,实行24小时全天候值班备勤。2000年,建成派出所110值班接警室,110报警服务不断向农村、向群众延伸。2013年,全区接处警1.62万起,出动警力3.1万余人次、机动车1.62台次,直接查破刑事案件52起、治安案件76起,现场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82人,调解民事纠纷705起,救助伤员、群众364人。
1997—2013年岱岳区(郊区)公安分局110接处警情况表
表25-2-5
┌────┬────┬─────┬─────┬──────┬─────┬──────┬─────┬──────┐
│年份 │接处警(│出动警力(│机动车台(│查破刑事案件│查破治安案│抓获违法犯罪│调解民事纠│救助伤员、群│
│ │次) │万人次) │次) │(件) │件(件) │嫌疑人(人)│纷(起) │众(人) │
└────┴────┴─────┴─────┴──────┴─────┴──────┴─────┴──────┘
群防群治 1985年,全区有内部保卫处(科、股)18个,配备保卫干部292人,其中专职保卫干部37人。是年,对内部单位开展安全检查3次,查出整顿安全隐患282条。1987年,全区新建内部保卫组织27个,增加保卫干部70人,其中专职保卫干部38人。1990年,山口镇、范镇的工商、税务、财政等单位先后安装红外线防盗报警器。1993年,全区有内保组织91个、保卫干部193人,经济民警队4个、经济民警87人。1995年,乡镇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改由各派出所管理,区级以上内部单位由区公安分局管理。经过调整,区公安分局列管单位98个,设保卫处2个、保卫科56个,有保卫干部214人、门卫354人、巡逻人员472人;设经济民警队3个、民警74人。各派出所列管单位209个,有保卫干部345人。1997年,筹集资金20万元,对全区金融系统防护设施进行改造;筹集资金8万元,在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建成开通电话电脑接警系统,在部分乡镇12个金融部门安装电话电脑接、报警装置。1999年5月,区公安分局撤销保卫科,组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2001年,全区有70%以上的村、企单位实行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2003年起,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实行治安防范承包责任制。2005年,严密“三张控网”①建设,大汶口派出所推行安装红外线防盗器、山口派出所推行安装红外线无线电区域报警系统、黄前派出所推行安装家庭式防盗器等技防设施。是年,全区有168个村、162个企事业单位安装不同类型的技防设备。2007年,全区推行治安防范责任制,以治安防范责任书形式,将防范责任人的权利与义务、职责与权限进行明确,层层签约,落实责任。在公安内部,落实派出所包面、社区民警包片、巡逻民警包线的“三包”责任制,防范实效与派出所等级评定和民警评先创优挂钩;在农村和内部单位,确定治保主任、保卫科长为本单位治安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在企事业单位落实内部治安防范责任制,开展“平安小区”“平安单位”“户户联防、邻里守望”等群众性防范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治安问题的发生。
2008—2009年,开展“心防”工程、“八进”活动,全区建立“心防”一条街186条,推出“打架成本账”经验做法。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栏目及省、市媒体进行了报道。在城区成立70人的巡特警大队,采取巡特警巡主要干线、派出所民警巡街面的网格化布警方式,实现24小时巡逻防控。在各乡镇组建10~15人的巡特警中队,加强对镇驻地重点区域和时段的巡逻密度。在大型企业推广电视监控技防设施,在农村经济条件较好的村推广覆盖全村的电视监控设备,在经济条件较差的村推广断电报警器、红外报警器等简易技防装置。在全区重点单位、部位安装监控探头2800余个。投资600余万元,建成城区治安动态监控系统,完成分局110监控中心、派出所监控室和重点单位监控室三级联网建设,新建“技防一条街”34条。通过技防工程直接破获案件92起,预防案件发生173起。2010年,对全区263个重点单位进行经常性检查督导,实现重点企事业单位治安管理信息化、常态化。企事业单位内部新增视频监控系统20套,光彩大市场、英雄山中学西校、高速路服务区等新增视频监控探头949个、报警器478个。创新推出“4S社区警务团队服务工作模式”,组建社区服务团体,构建新型治安防控、社会管理新模式,全区建成各级平安协会18个,其中区级1个、乡镇级17个。
2011年,开展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督促整改安全隐患100余处,对全区三级以上378家重点单位实行“市、县、派出所”三级信息化动态管理。2012年,印发《构筑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项目实施方案》,全区聘请“治安民意代表”1万余名,及时收集民情民意,案件线索、矛盾纠纷信息等,通过民意代表提供的线索破案8起。全区有群防群治组织686个,人员7234人,其中治保会665个、人员6929人,治安联防队21个、人员305人。2013年,对全区三级以上595家重点单位(其中一级1个、二级19个、三级575个)、452所(其中高中5所、初中26所、小学148所、幼儿园273所)校园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实行“市、县、派出所”三级信息化动态管理;落实“平安医院”“平安校园”“零发案社区”创建工作,并开展金融等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风险等级认定和安全防范达标工作,全区85个营业点、12台ATM金融自助机具及3个新建、改建金融网点安全防范设施验收合格。
第六节 消防工作
机构队伍 1986年,泰安市郊区公安分局消防科为副营级建制,队员8人。1989年,郊区公安分局消防科升格为正营级建制,队员15人。1990年,郊区公安分局消防科改建为泰安市郊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升格为副团级建制,队员18人。2000年,郊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改名为岱岳区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属一类消防大队,下辖迎胜中队,队员25人。2007年3月,泰安消防支队在全省率先组建以合同制消防员为主体的防、灭火救援队伍,将下辖管理的迎胜中队改建为现役制与合同制消防员混合编制的消防队,下辖迎胜中队和特勤二中队,队员45人。2013年,岱岳区消防大队下辖迎胜中队、特勤二中队和满庄中队,队员67人。
消防装备 1986年,全区有消防车1部,水泵5台,1989年,区消防大队配备消防车2部。1990年,区消防大队消防车增至4部。2000年,区消防大队有消防车5部,防火检查车2部,个人防护装备30套。2013年,区消防大队有消防车7部,个人防护装备70套。
消防监督 1985年,郊区公安分局消防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3次,查处安全隐患282条。1987年,消防科印发消防宣传材料8000余份,建消防档案120份,为重点单位培训义务消防队员58人。1988年,组织开展消防百日安全竞赛活动,为81家乡(镇、街道)企业建立防火档案,确定重点防火单位25个,查处整改火灾隐患1012条,印发整改通知书29份。1989年,建筑防火审核202项,提出整改意见44条,印发火险整改通知书4份。1992年,开展消防安全检查6次,当场整改火灾隐患2019条,印发整改通知书13份。1995年,在泰安四中、十四中、十九中、二十一中、英雄山中学、邱家店中心小学举办消防知识讲座和灭火实战演习,为全区650余所学校发放消防宣传材料1300余份。1997年7月,培训加油站、液化气站、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上岗人员710人。2000年,在岱岳新城区成立消防办公室,开展消防安全检查13次、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专项治理活动2次,查处火险隐患1500处,下发整改通知书65份。2002年,大汶口镇消防站、山口镇消防站成立。各级消防机构开展以建筑工程、网吧、学校、集贸市场、宾馆、饭店为重点的消防综合治理活动10次。2003年,对宾馆、网吧、学校、商场等623家公共娱乐复杂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整改火灾隐患600余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5份、处罚4家、查处责任人员10人。2004年,张贴农村消防宣传壁画670幅,审核建筑项目29个,检查重点防火单位5130个(次),查出火灾隐患650处,其中当场整改549处、限期整改101处,取缔无证经营的液化气销售点、加油站6处。全区实现麦场连续9年无火灾。
2005年,开展“春季平安夜查大行动”,检查单位480个(次),发现火灾隐患400条,其中当场整改330处、限期整改70处。是年,全区发生火灾事故171起,造成经济损失23.1万元。2008年,开展“迎奥运、除隐患、保平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检查单位540家次,办理审核项目130个,验收工程81个,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116份,受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63起,调查火灾原因7起,消防行政处罚10起,停产停业1家,罚款4.7万元。2009年,宣传贯彻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并依托消防大队成立岱岳区消防应急救援大队,开展“全警全力、平安全运”围剿火灾隐患活动,联合区安监、建设、林业、财办、工商等单位,开展多部门、多警种联合检查,排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4个,“九小”场所(小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店、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2057家,其他单位350余家,高层建筑9家,发现火灾隐患456处,当场整改隐患339处。2010年,筹备建设满庄消防站,并开展“除隐患、保平安”专项整治行动,排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7家,“九小”场所2428家,其他单位82家,高层建筑9家,查改火灾隐患500余处,罚款40.02万元;办理建筑工程消防备案手续105家,受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44家。
2011年,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山东省消防条例》《农村防火规范》,开展“大排查、大整改、大培训、大宣传、大演练”活动,举办全区首届校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①比武。排查各类社会单位5956家(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5997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373份。2012年,承办全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现场会,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在农村、社区实施“五个一”〔至少有一支志愿消防队、一名专(兼)职消防安全员、一套灭火设备器材、一处消防宣传阵地、制定一份《居民防火公约》〕、“六个一”②建设,满庄消防站建成并投入使用,范镇、祝阳镇、道朗镇、山口镇均购置了消防车。全区检查重点单位及其他企事业单位2877家(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9575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817份,罚款64.8万元。2013年,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检查单位566家,发现火灾隐患1599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184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27份。筹备建设范镇消防站,泰安光彩大市场购置水罐消防车1辆,并成立企业专职消防队。
灭火抢险救援 1985—1993年,全区消防部队接警出动1290起,其中火灾860起、抢险救援250起、社会援助180起,出动人员5300人次,出动车辆2480辆次,抢救遇险被困人员130人,抢救财产价值9000余万元。1994年,参与扑救莱芜莲花山山林火灾。1995年,参与扑救三义沟火灾、泰山西路建岱桥上侧香油湾北坡火灾、竹林景区黑虎峪山头山林火灾、竹林景区白羊坊山头山林火灾。1996年,参与扑救冯玉祥墓东北山头山林火灾、中天门慈恩亭东50米处山林火灾、云步桥东侧山林火灾。1999年,参与扑救泰山商贸针织品批发零售中心火灾。2000年,参与扑救泰安人口学校西山林火灾、郊区下港乡彭家庄西圈村山林火灾、大河水库西侧凤凰岭山林火灾、新泰市与莱芜市接壤的莲花山林场火灾。2001年,参与扑救新泰市太平山山林火灾、岱岳区道朗镇白马寺林场火灾、泰安科学山山顶火灾、东岳大街西段四海聚大酒店火灾。2002年,参与扑救竹林寺景区东山林火灾。2003年,参与扑救泰安市五交化大楼火灾。2004年,参与京福高速公路化危品运输车交通事故救援。2005年,参与“4·2”泰安市平湖大桥北1千米处二甲苯槽罐车泄漏事故救援,扑救“4·4”蒙山山林火灾、湖屯镇小店村北邻山火、泰山区泰前办事处上峪村馍馍山日本合资友好林区山林火灾、市委一宿舍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站仓库火灾。
2006年,参与扑救“3·27”泰山、徂徕山山林火灾。2008年,参与扑救“6·14”泰安市东岳大街国山墅在建楼盘火灾、“3·14”东开发区欣怡制衣厂火灾。2010年,接处警193次,其中火灾扑救187次,抢险救援3次,社会援助3次,出动车辆302辆次,出动警力1665人次,抢救财产价值31.21万元。2011年,接处警183次,其中火灾扑救169次,抢险救援9次,社会援助5次。出动车辆288辆次,出动警力1525人次,抢救财产价值21.21万元。2012年,全区消防部队接警出动172起,其中火灾扑救128起,抢险救援7起,出动车辆174辆次,出动人员842人次,救助遇险群众21人,抢救财产价值22.9万元。2013年,全区消防部队接警出动178起,其中火灾扑救153起、抢险救援17起、社会援助8起,出动人员530人次,出动车辆848辆次,抢救遇险被困人员13人,抢救财产价值25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