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退伍军人安置
1985年,根据市劳动局分配计划,全区安置志愿兵16人、城镇退伍军人l02人,其中安置到农业银行8人、区外贸公司1人、区属单位93人。1989年,全区安置转业志愿兵10人,其中安置到区属单位9人、省属单位1人。1990年,全区接收安置城镇退伍军人83人,安置到事业单位的占接收安置总人数20%,安置到银行、保险等系统l3人,其余人员全部得到安置。1992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实行父母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与个人双向选择分配和指令性包底分配“三位一体”的安置办法,对父母所在单位有接收能力的动员其承担一部分,对双向选择、供需见面联系接收单位的办理一部分,按指令性计划包底安置一部分。是年,全区接收安置城镇退伍军人123人,安置到银行、保险系统7人,省属单位1人、区属单位115人;接收安置转业志愿军27人,安置到银行、保险系统3人、区属单位24人。1993年,接收安置转业志愿兵27人,其中安置到银行系统2人,其他全部安置到区属单位。1994年,全区接收安置城镇退伍军人89人,安置到集体和其他所有制单位占接收安置总数的20%,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的l0%。1995年,全区接收农村义务兵450人,通过多种渠道在本地招聘或向外地推荐,就业率60%。1997年,全区推荐农村籍退伍军人就业117人,其中军地两用人才61人,开发使用两用人才100%。是年,接收转业志愿兵56人,并全部安置到区属单位。
1999年,首次试行自谋职业与指令性安置相结合的安置办法,对自谋职业者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对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或兴办企业的,安置部门给予保留三年的安置资格。对进藏服役和原农业户口义务兵,凡获“优秀士兵”称号以上荣誉的,退伍后直接转为非农业户口,并安排工作。是年,接收安置城镇退伍义务兵72人,农村退伍士兵596人,推荐县(市、区)、市以上单位就业60人,两用人才就业率100%。1999年,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二次修订),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并依照本条例授予相应军衔。是年,接收城镇退伍义务兵和转业志愿兵112人,其中安置事业编制19人、企业安置93人。接收农村退伍战士596人,输出60名退伍军人到区市以上单位就业。两用人才就业率100%。2000年,全区接收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135人,安置到事业单位43人、企业92人。
2001年,根据《山东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办法》,全区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为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分别以1.6万元、l万元为基数,每服役一年增发补助金1000元。是年,安置事业单位11人、企业60人,自谋职业37人,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81万元。2002年,全区安置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121人,其中安置事业单位20人、企业54人,自谋职业的47人,全区支付一次性补助90.1万元。2003年,全区安置城镇义务兵、转业士官162人,其中安置到事业单位16人、企业107人,自谋职业的39人,支付一次性补助金82.7万元。
2008年,采取考试考核与申请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退役士兵76人,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和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215万元。2009年,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转业士官71人,除8人经考试考核安置到事业单位外,其余人员全部自谋职业,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和待安置期间生活费230余万元。2010年,接收安置城镇退役士兵62人,其中安置到事业单位8人,自谋职业54人,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生活补助金202万元,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13万元。2012年,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培训退役士兵91人,实现了愿训全训,培训合格率100%。2013年,安置退役士兵、转业士官43人,通过考试考核,安置到事业单位7人,其中转业士官6人、退役士兵1人,其余人员全部自谋职业,发放自谋职业补助金和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248.31万元。区政府投入培训经费60万元,组织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培训退役士兵160人。
1985—2000年岱岳区(郊区)安置退伍军人情况表
表24-2-1 单位:人
┌─────┬─────┬─────┬─────────┬─────┬─────┬─────┬─────────┬─────────┬─────────┐
│年份 │志愿兵 │城镇义务兵│农村义务兵 │年?份 │志愿兵 │城镇义务兵│农村义务兵 │ │ │
├─────┼─────┼─────┼─────────┼─────┼─────┼─────┼─────────┼─────────┼─────────┤
│小计 │其中军地两│小计 │其中军地两用人才 │ │ │ │ │ │ │
│ │用人才 │ │ │ │ │ │ │ │ │
├─────┼─────┼─────┼─────────┼─────┼─────┼─────┼─────────┼─────────┼─────────┤
│1985 │16 │102 │468 │48 │1993 │27 │78 │483 │63 │
├─────┼─────┼─────┼─────────┼─────┼─────┼─────┼─────────┼─────────┼─────────┤
│1986 │15 │88 │490 │50 │1994 │64 │89 │460 │66 │
├─────┼─────┼─────┼─────────┼─────┼─────┼─────┼─────────┼─────────┼─────────┤
│1987 │16 │78 │480 │53 │1995 │62 │82 │450 │47 │
├─────┼─────┼─────┼─────────┼─────┼─────┼─────┼─────────┼─────────┼─────────┤
│1988 │12 │86 │467 │40 │1996 │45 │56 │530 │73 │
├─────┼─────┼─────┼─────────┼─────┼─────┼─────┼─────────┼─────────┼─────────┤
│1989 │10 │75 │520 │50 │1997 │56 │61 │520 │61 │
├─────┼─────┼─────┼─────────┼─────┼─────┼─────┼─────────┼─────────┼─────────┤
│1990 │17 │83 │478 │56 │1998 │45 │60 │562 │56 │
├─────┼─────┼─────┼─────────┼─────┼─────┼─────┼─────────┼─────────┼─────────┤
│1991 │23 │67 │508 │48 │1999 │40 │72 │596 │60 │
├─────┼─────┼─────┼─────────┼─────┼─────┼─────┼─────────┼─────────┼─────────┤
│1992 │27 │123 │472 │40 │2000 │38 │97 │578 │58 │
└─────┴─────┴─────┴─────────┴─────┴─────┴─────┴─────────┴─────────┴─────────┘
2001—2013年岱岳区安置退伍军人及自谋职业统计表
表24-2-2 单位:人
┌──────┬──────┬────────────────┬────────────────┬────────────────┬────────────────┬────────────────┬────────────────┐
│年份 │合计 │安置人数 │自谋职业人数 │ │ │ │ │
├──────┼──────┼────────────────┼────────────────┼────────────────┼────────────────┼────────────────┼────────────────┤
│士官 │士兵 │小计 │士官 │士兵 │小计 │ │ │
└──────┴──────┴────────────────┴────────────────┴────────────────┴────────────────┴────────────────┴────────────────┘
第二节 移民安置
2002年,岱岳区接收安置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开县农村外迁移民33户、135人(包括随迁人员1人),其中范镇范东村安置移民3户、16人,范西村安置移民3户、9人,唐北村安置移民6户、21人,田庄村安置移民5户、20人,谷庄村安置移民4户、14人;大汶口镇卫驾庄村置移民4户、17人,柏子村置移民4户、18人,曹家庄村置移民4户、20人。2004年,岱岳区接收安置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开县农村外迁移民13户、59人。其中,满庄镇满南村安置移民2户、11人,满北村安置移民4户、17人;夏张镇夏南村安置移民3户、13人,夏北村安置移民4户、18人。中央共拨付移民安置资金409.8万元,省拨付移民安置资金41.6余万元,市财政拨付资金102万元,区财政拨付资金114万元,社会捐资、镇村投入资金及劳务折款109.4万元,安排移民承包耕地9.32公顷,安排宅基地46处、8032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