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编 中共泰安市岱岳区(郊区)委 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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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岱岳区(郊区)委员会继1987年10月召开的第六次代表大会之后,至2013年12月,分别于1990年5月、1995年12月、1998年12月、2003年2月、2007年1月、2011年12月召开了中共泰安市岱岳区(郊区)第七次、第八次、第九次、第十次、第十一次、第十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各届区委、区纪委,在其第一次全委会议上,选举产生了同届区委和区纪委领导成员。期间,王景堂、刘仁安、唐家品、张显义、刘汉玲、张庆建、张斌、王永征先后任区委书记;王百华、王润君、辛培明、刘玉才、葛新、张京洲、刘兆泉、徐永涛先后任区纪委书记。2000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泰安市郊区更名为泰安市岱岳区,中共泰安市郊区委员会易名为中共泰安市岱岳区委员会;中共泰安市郊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易名为中共泰安市岱岳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2000年12月中纪委第五次全会提出的“地方各级纪委书记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的要求,区委副书记刘玉才、葛新先后兼任第九届和第十届纪委书记,2007年1月之后,区纪委书记不再有区委副书记兼任。
二十七年来,区委工作机构不断改革变化:1987年8月设立老龄问题委员会办公室;1988年1月撤销企业政治部、农村工作部,同年7月撤销信访办公室,建立信访局;1990年11月设立党员电化教育中心;1991年1月设立保密局、机要科改称机要局、恢复农村工作部,同年8月设立直属机关武装部;1993年10月,根据上级指示精神进行机构改革,撤销区委研究室、机要局、保密局、组织员办公室、政治体制改革办公室、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对台工作办公室、打击经济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工作部、直属机关武装部、党史办公室、信访局。机构改革结束,区委辖8个党的工作部门。之后,根据工作需要,区委对工作机构不断进行调整:1994年6月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同年7月恢复保密局,8月恢复设立区委台湾工作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1995年6月恢复信访局;1996年1月恢复区委研究室,同年6月恢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同年8月机关党委改称机关工委;1997年3月恢复直属机关武装部,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改称民族宗教事务局(改为政府序列工作部门);1998年8月恢复机要局、党史办公室(二者皆为二级单位,隶属区委办公室);2002年3月机构改革后,增加企业工委;2003年5月党史、史志合二为一,成立党史史志办公室,升格为一级单位,隶属区委、政府管理;2003年8月增设区委督查办公室(二级单位);2006年7月设立维护稳定办公室(一级事业单位),隶属区委直接管理(2009年11月改为隶属区委办公室管理),同年11月,区信访局加挂区信访事项复查办公室牌子;2007年6月撤销区委企业工作委员会; 2009年7月撤销农业办公室,设立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级事业单位),隶属区委办公室管理;2010年4月,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列入党委机构序列;2011年5月,区老干部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升格为一级单位;2012年7月,撤销区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区保密局)、区委机要局,重新组合设立区机要保密局(区密码管理局),同年12月,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更名为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十七年来,区纪委工作机构也不断进行调整:1988年12月,检查科、审理科、信访科、教研科四科改称四室;1993年5月,区纪委与监察局合署办公,下设办公室、研究室、纪律监察综合室、宣传教育室、执法监察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等;1995年9月,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2003年5月增设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2010年1月,设立区纪委干部监督管理室(二级行政单位),同年11月设立区优化发展环境办公室,与区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合署办公,区党风廉政建设室升格为一级单位;2011年11月,根据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区直机关集中设置8个派出机构(一级行政单位),其名称简称“第×纪工委、监察分局”(合署办公),由区纪委、监察局直接领导;2013年10月,设立区民生服务中心(一级事业单位)。
区委、区纪委工作机构的不断调整和完善,不仅促进了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同时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了党的领导。在区委和全区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的领导和带领下,岱岳区民主与法制、廉政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攀登新台阶,政治、经济、科学、文化各项社会事业步入健康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