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91&A=9&rec=87&run=13

3日,区委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泰山区实际,制定了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分级谈话制度。规定:(1)同干部谈话,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和中心工作,采取正确的方式方法,通过同干部经常的谈话,教育干部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振奋精神,增强团结把精力用到四化建设上来。(2)干部谈话,可采取个别谈话和集体谈话相结合,定期谈话和不定期谈话相结合的方法。(3)谈话要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广泛性,坚持平等性。
18日,区委根据省、市部署,决定20日至6月底,集中一段时间,在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系统的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教育活动以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促进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为前提,以培养社会主义思想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推动两个文明建设为目的,密切联系实际,深入进行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突出解决干部、职工、知识分子、青少年学生的信念和为谁工作、为谁劳动、为谁服务、为谁学习的问题,促进全区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通过思想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社会主义信念,提高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18日,区政府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二个五年规划的要求,结合泰山区实际,制定了泰山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普法对象:干部、工人、农(居)民、知识分子、学生、个体劳动者以及其他一切有接受能力的公民。重点对象:干部,特别是副局级以上干部、执法机关的执法人员;青少年,待业青年和失足青年。普法内容:学习宣传宪法;学习宣传同政治、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选学第一个五年普法期间已学过的法律法规;学习同生产、工作、生活有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国家机关、各级党政机关还要学习组织法,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保密法、档案法。通过学习,把各项事业逐步纳入民主与法制的轨道。
25—26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泰安市泰山区第十一次代表大会召开。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团区委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了共青团泰安市泰山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及出席市十一届团代会的代表;讨论并通过了《关于在全区团员青年中开展“八五建功勋活动”的决议》。大会选举产生了团区委十一届委员会委员23名,候补委员5名,选举产生了书记和副书记。
25日,以日本东京大学教授高桥满为团长的中日青年友好访华团来泰山区访问。
25日,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在全区政法系统开展“争两模、树形象”活动的意见》。《意见》指出:1991年在全区政法系统广泛开展“争创模范执法机关(单位)、争当模范执法干警,树立政法队伍良好形象”活动。把政法系统的“学、讲、树”活动引向深入,使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达到廉洁奉公、秉公执法、忠诚积极、文明礼貌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政法队伍。《意见》还就活动的方法、步骤、时间安排等提出具体要求。由此,“争两模、树形象”活动在全区政法系统全面展开。
是月,区政府举办了全区首届职工艺术节。工业、商业、粮食、供销等16个系统500名员工参加健身操、歌舞、独唱、合唱等文艺演出。泰前教委办和泰安市第一汽车运输公司获特别奖,区乡街企业局获表演奖,区粮食局等37个单位获优秀节目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