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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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建立。
6日,区委行文公布经市委同意的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配备名单和成立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筹备组领导干部配备名单:区委书记张仁敬,副书记朱安村、李孝铎,常委阎朝温。同意提名朱安村任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区长,阎朝温任副区长。同意赵黎光任区人大常委会筹备组组长,刘善林、张万云任副组长。同意贾思瑞任区政协筹备组组长,戴广运、平继元、林荣池任副组长。
6日,区委召开第一次常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了区委常委分工。分工如下:区委书记张仁敬主持区委全面工作;副书记朱安村主持区政府全面工作,并主管经济工作;副书记李孝铎分管党群(包括区委各部门)、政法、纪律检查和整党工作;常委阎朝温分管除经济工作以外的区政府各部门的工作。
13日,原泰安市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泰安市泰山区、郊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有关问题的决定》,要求泰山区、郊区分别于6月20日左右召开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沿用原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届次)。两区分别建立选举委员会,主持补选区人民代表和换发代表证书的工作,会议补选空缺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政府区长、副区长,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项工作。
17日,区委公布了以下工作机构: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员会、区委老干部局。根据有关规定设立:区直机关委员会、区委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区总工会、共青团区委、区妇女联合会、区档案科(二级单位)。
20日,区委召开了区直机关全体党员和干部会议,部署区直机关整党工作。区委要求这次整党,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和经济工作这个中心,把整党同改革紧密结合起来,以纠正新的不正之风,增强党性,加强纪律为突破口和重点,依靠全体党员的革命自觉性,正确使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认真揭露和解决党内存在的思想、作风、组织不纯的问题,高标准地全面完成“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任务。采取学习文件、提高认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方法,达到分清是非、纠正错误、纯洁组织的目的,重点解决纠正新的不正之风,进一步肃清“左”的影响,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纯洁党的组织,加强领导班子和第三梯队的建设等问题。整党分学习文件、对照检查、组织处理和党员登记、整党验收四个阶段。到12月中旬基本结束,30日,区委召开了区直机关整党工作总结大会。参加第一批整党的区直单位52个,804名党员。通过整党,各级党组织的思想作风、组织状况有了改善,广大党员的思想觉悟、政治素质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组织纪律性得到加强,党风有所好转,全区机关整党工作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28—30日,政协泰安市泰山区第五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沿用原政协泰安市届次)召开,主席贾思瑞,副主席戴广运、平继元、林荣池出席了会议。会议讨论并审议通过了贾思瑞作的工作报告;与会人员列席了泰安市泰山区人民代表大会;补选白九伦为副主席。
29—30日,根据原泰安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决议,泰安市泰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副主任赵黎光、张万云出席了会议,与会代表144名(其中新补选代表4名)。会议选举产生出席泰安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78人;补选赵黎光为泰安市泰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刘善林为副主任;选举朱安村为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区长,曹金连为副区长;补选裴敦文为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院长;霍广顺为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是月,区委常委制定了关于改进作风,加强自身建设的十项规定。《规定》提出:(1)坚决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保持一致;(2)发扬锐意进取精神;(3)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4)要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5)坚决精简会议和文件;(6)严格遵守党章《准则》和整党决定的规定;(7)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8)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9)加强团结,搞好合作;(10)加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