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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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以来,极少数人借用广大党员、群众悼念中共中央原总书记胡耀邦之际,利用广大干部、群众和青年学生强烈反对腐败的热情,阴谋策划、蓄意煽动制造反对共产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制度的政治风波。在这场严峻的政治斗争中,区委、区政府和各级党组织,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的一系列指示,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站在斗争前列,团结和带领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做了大量工作,稳定了全区的政治经济形势,及时表明了拥护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坚决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态度;并在大力抓好稳定的同时,狠抓了生产和各项工作。
14日,区委、区政府为进一步搞好廉政建设,促进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研究制定了关于招干、招工、“农转非”、村(居)民建房用地、农资专营等五个方面的规定。招收录用干部工作贯彻“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指导思想。办理“农转非”,人数不得超过非农业人口数的千分之二。村(居)民用地必须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节约用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乎卫生,绿化环境”的原则,统一安排,不得乱占滥用土地。化肥、农药、农用薄膜等农资实行专营。
24日,区政府为不断加强乡街企业管理,促进乡街企业的发展,研究制定了对乡街企业实行承包责任制的试行意见。指出,乡街企业的生产经营承包责任制是在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以责权利密切结合为特点,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应遵循下列原则:一是明确隶属关系。乡街企业是社会主义的集体经济组织,处乡办企业属处乡集体所有。实行企业承包是在不改变企业所有制和隶属关系的前提下,对企业经营权和财产使用权的承包。二是明确承包者责任。乡街企业的承包者是承担企业经济责任的法人,应严肃认真地充分行使企业经营管理的权力,严格履行应尽的义务,依法进行生产和经营,自觉地接受上级领导和职工群众的监督检查。三是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及收益与分配的关系,即在保证上交利税,企业逐年增加积累的同时,使广大职工得到实惠。
26日,区委召开了区六大班子成员参加的常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是在平息6·4政治风波取得重大胜利的时刻召开的,是我党历史上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中央领导机构对部分成员进行的必要调整,是加强党的核心领导,保持党的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组织保证。与会人员一致表示,坚决拥护十三届四中全会的一切决定,拥护江泽民担任总书记和其他领导成员调整的决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把泰山区各项工作搞得更好。会议提出了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措施:认真组织好对十三届四中全会公报的学习,以区委名义,提出具体的学习贯彻意见;制定实施方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宣传教育;坚持两手抓的方针,搞好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加强各项经济工作;抓好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全区党建工作提出的各顶任务,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加强党员教育,继续抓好制止动乱、稳定局势的工作,维护社会治安。
23日,区委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不断增强党的建设工作的预见性和计划性,使全区党的建设更好地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逐步实现党的十三大提出的要“在党的建设上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加强党的建设新路子”的任务,研究制定了《中共泰安市泰山区委1989年党的建设目标化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其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三大和省五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本着求实、从严、改革、创新的原则,从改革党的自身建设入手,逐步使泰山区党的建设工作走向经常化,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地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以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提高党的威信,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战斗力,更好地发挥核心领导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和促进全区两个文明建设及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方案》对党员教育工作、党员管理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工作、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建设、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等方面规定了具体目标,并明确了责任分工、检查考核、奖惩等方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