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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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七条决定》,区委、区政府作出了《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六条决定》:(1)乡、处工龄连续五年以上,成绩比较突出的计划生育临时工作人员,转为集体合同制工人;(2)区、乡、处计划生育专职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发岗位津贴15元;(3)受省委、省政府以上领导机关表彰的计划生育先进工作者,退休后加发10%的退休金,受市委、市政府表彰的计划生育工作者,退休后加发5%的退休金;(4)区、乡、处从事计划生育的专职工作人员,凡受市委、市政府及其以上党委、政府表彰保持荣誉的本人及家属是农业户口的转为非农业户口;(5)为适应工作需要,区计生委增事业编7人;(6)从1988年开始,每年公布处、乡、村(街)人均生产水平,并作为领导政绩和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6日,区委、区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通知》(草案)精神,研究制定了《关于向乡、处放权,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区直各业务主管部门把设在乡、处的分支机构放给乡、处管理;区直各业务主管部门要转变职能,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帮助乡、处把分支机构建成服务实体;乡、处未建立分支机构的要迅速建立起来,人员少的要充实加强。全区各业务主管部门设在乡、处的分支机构共有102个,首先把农口、文教卫生口的53个单位的人事管理权放给乡、处管理。其它机构的放权工作年底前放给乡、处管理。同时,对放权的有关人事管理问题,财产、经费问题,机构设置问题都作了具体规定。
15—16日,泰安市委书记宋法棠来泰山区检查指导工作,先后看了13家区直和乡街企业,肯定了泰山区走大投入、大产出、大发展之路的好势头。对企业发展问题讲了如下意见:(1)进行多层次、多形式的企业联合是促进发展的重要途径,联合各方的债、权、利,要用合同的形式进行明确规定;(2)要充分挖掘企业潜力,拿出拳头产品,占领省内外市场及至国际市场;(3)建立厂内银行,实行买卖关系,是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的一个好方法,要总结提高和推广;(4)时装运动鞋是泰安市第一家中外合资、补偿贸易企业,坚持“四个一流”的奋斗目标,关键是搞好管理;(5)人才培养是提高企业素质的重要一环,要认真抓好。
20日,泰山区第一处村办中学——凤台中学落成开学。市、区、乡、村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500余人参加了庆典活动,市、区五大班子领导应邀出席典礼。该校是上高乡凤台村完全靠自己的力量兴建的一处村办中学。总面积1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12个教学班建制,总投资60多万元。
22日,区委、区政府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解决困扰农民问题的通知精神,制定了《关于解决“困农”问题的试行规定》。其主要内容:(1)严格控制集资提留,减轻农民负担。乡、处统筹5项经费总额一般不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村集体提留3项一般不超过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两级统筹经费总额控制在4%以内。(2)加强农用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制止乱涨价。对生产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截留、倒买、倒卖。(3)加强土地管理和农田基本建设,增强农业后劲。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全区每年各类基本建设占用耕地不得突破1500亩。村级要从村办企业上交纯收入的30%投入农业基础建设,乡处级要从乡处企业上交利润的10%投入农用水利骨干项目建设。(4)转变机关和干部作风,强化为农服务。不准以职权和工作之便摊派索取、挪用农副产品及物资,不准下基层大吃大喝,对违法乱纪干部要严肃处理。
30日,区纪委为使每个党员领导干部在改革开放新形势下,自觉地置于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经受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保证全区经济工作和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制定了《关于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党内纪律监督的意见》。意见指出:(1)党内纪律监督的任务是保证党的组织、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党章和《准则》规定的原则办事,防止和纠正一切损害党的利益,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监督的重点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2)党员领导干部无论担任什么职务,从事什么行业的工作,都应自觉地接受党内纪律监督,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建设一齐抓,自觉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保证社会主义方向。严格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用人标准,增强自我教育和自我制约的能力。(3)党的纪律监督的主要形式:严格党的生活制度,自觉接受党的监督,坚持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和民主评议党风的制度,坚持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利用群众来信来访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挥党员群众在党内监督中的作用。(4)加强纪检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纪检组织的作用。
8月,区老龄问题委员会办公室升为一级行政单位。1989年12月31日,更名为“泰山区老龄委员会办公室”,从劳动局分离出来,隶属区委,其规格不变,1993年10月改为一级事业单位。2001年10月,更名为“泰山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