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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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日,泰安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海涛视察了泰山区实施《义务教育法》的情况,对泰山区《义务教育法》贯彻执行情况表示满意。视察中解决了久拖不决的虎山中学校址定点问题和灵芝街小学改造经费问题。
14日,区委决定在全区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做合格党员,当廉洁干部”活动。活动中确定了合格党员的主要标准: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绝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廉洁干部的主要标准:自觉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勇于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严于律己,不以权谋私;务实创新,创造性地做好本职工作。为开展好这一活动,各级把开展“做合格党员,当廉洁干部”活动列入党委工作的议事日程,分工领导靠上抓;实行了公开监督,充分发挥党内外监督小组作用,区领导坚持定期接访及民主评议党员干部等制度;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和“七一”前评比优秀党员、先进个人结合起来,树立榜样,形成了争做合格党员,当廉洁干部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