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可供利用水资源量,平水年为15666万立方米,枯水年为14972万立方米,特枯水年为14409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可利用量,平水年为6832万立方米,枯水年6138万立方米,特枯水年为5575万立方米;多年平均地下水可利用量为7339万立方米,多年平均污水回用量1095万立方米,雨洪利用量400万立方米。
可供利用水资源
全区可供利用水资源量,平水年为15666万立方米,枯水年为14972万立方米,特枯水年为14409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可利用量,平水年为6832万立方米,枯水年6138万立方米,特枯水年为5575万立方米;多年平均地下水可利用量为7339万立方米,多年平均污水回用量1095万立方米,雨洪利用量400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