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泰安县的社会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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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泰安的社会经济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以农业为主。特别近代以来在帝国主义列强的入侵掠夺和战乱的影响下,虽然有肥沃的泰莱平原和丰富的地下资源,并有大汶河东西贯通全境,但泰安的社会经济却发展缓慢,处在十分落后的状态。
在长期封建剥削制度下,土地兼并严重,大批农民沦为佃农为或贫雇农。人们赖以生存的土地大部分集中在地主富农手中,而贫雇农人均不足一亩,贫富悬殊甚大。由于贫富不均,土地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农业经济中出现了多种经营方式和剥削手段。在土地经营方面,地主主要靠雇工或租佃经营,富农是半雇工半自耕经营,中农为自耕经营,大量的贫苦农民除耕种自己少量的土地外,主要靠给地主、富农当雇工或租佃土地维持生计。伴随以上经营方式,出现了雇工、出租、放债等多种剥削形式。雇工分长工、季节工、短工等,是贫苦农民出卖劳动力养家糊口的重要方式,但得到的报酬却十分微薄。如一个长工按等级每年可得500至1000斤粮食(粮色为粗细各半或六四搭配,下同);一个短工一般每天仅得3至5斤粮食。地主出租土地方式有包租制、分租制、定租制等若干种。收租办法有实物或货币地租。但不论哪种方式总是地主得大头,佃户得小头。佃户劳作一年,往往交上租子所剩无几,遇到歉收年,缴不上租子就会债台高筑。地主剥削的另一种主要方式是放债,多为放粮。穷人借粮,一般是春季借一斗,夏季还二斗,有的是春季借一升谷子或玉米,夏季还一升麦子。地主高利放钱,一般一元钱月息三至五分,若到期还不上,便利上加利,俗称“驴打滚”。许多农民欠债无力偿还,被迫以土地和财产作抵押,有许多农民因无力赎回而失去土地,沦为赤贫。
地主阶级的残酷剥削,使贫苦农民处于饥寒交迫之中。倾家荡产、逃荒要饭者比比皆是,甚至有的活活饿死,暴尸街头。封建的
土地制度,严重束缚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贫苦农民饥寒交迫,无力增加农业投入,中农户也仅能维持简单再生产。加之千百年来一直沿用人工和畜力耕种,无力改善生产条件基本上靠天吃饭,更谈不上科学种田。由于生产力低下,农产品产量很低,致使农业经济常年在落后状态下停滞不前,广大农民长期处于贫困中。
泰安的工业素不发达。近代以来,才发展起少数酿造、榨油、编织、砖瓦、铁木器、造纸、制陶、制革、织布等手工业作坊。除少数大地主经营的作坊规模稍大些,大多数规模小、工艺落后。经营方式多为前店铺、后作坊,产品自产自销,赢利甚微。泰安县只有造纸业“尚称发达,每年生产除供本县外,尚能行销外县,但其抄造工艺均系民国以后,由于民族资产阶级地位的提高,泰安县的民族工业得以发展,境内开始兴办了部分使用机械或半机械化的面粉厂、电灯泡厂、织布厂、缫丝厂、印刷厂等。其中泰安织布厂(即平民工厂)为官办厂。这是泰安县兴起的第一批近代化民族化工业项目。此后,由于军阀混战,兵匪为患,税捐重多,农民破产等,这些项目大都停产或倒闭。
泰安县的商业也较落后。清末时期,交通不便,庶民轻商,泰安城内仅有18处商号,业务活动仅以本地自销为主。1912年津浦铁路建成后,泰安县的私营商业发展较快,境内外货物得以调节。1924年前后,泰安城、大汶口商户达近千家,从业人员数千人,一度兴旺。但此后战乱迭起,商业受到严重影响,日趋萧条。这一时期,泰安县的工商业在社会经济中所占比重很小,从业者未能形成产业工人队伍。
1912年津浦铁路建成通车后,山东路段有铁路工人1000余人,泰安火车站属于较大的火车站之一,并逐渐扩大了工务、机务、车务等铁路单位,加上大汶口、磁窑等车站,县境内铁路工人约在百人左右。同时,随着民族资产阶级兴办矿业的兴起,泰安县及周边县的煤矿开采业发展较快。1911年军阀张勋等开办了“泰安县华宝煤矿股份有限公司”,开始有了开采业产业工人。至此,泰安县形成了产业工人队伍的雏形。由于产业工人遭受沉重压迫和剥削,生活极度贫困,且无人身安全保障。在他们中间潜存着强烈的反抗旧世界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