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泰莱暴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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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年4月27日至5月10日,中国共产党第五次代表大会在武汉召开。8月7日,中共中央在汉口召开紧急会议(即八七会议)。会议总结了大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确定了以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为主的总方针,选举了以瞿秋白为首的中共临时中央委员会。10月,中共山东省委召开扩大会议,研究贯彻八七会议精神,决定今后要重视职工运动,开展清党和指挥暴动等工作。在当时“左”倾错误支配下,省委确定了在全省各地普遍发动农民暴动,推翻张宗昌军阀统治的总方针,并连续发出指示,要求各地发动暴动。
在中央政策的影响下,山东省委也确定在全省发动农民暴动,推翻奉系军阀张宗昌的方针。1927年8月,省委决定成立中共泰安县委。9月,省委决定建立泰莱县委,并敦促县委积极准备发动暴动,还指示将工作中心转移至莱芜。
1927年10月,泰莱县委在天外村召开扩大会议,传达贯彻省委的指示,研究部署发动暴动,但因张宗昌部队在附近打靶,与会人员仓促撤离,会议中断。不久,根据省委关于泰莱县委把工作重心转移至莱芜的指示,马守愚、于赞之、武冠英等都先后到莱芜的吕家芹村一带研究检查暴动的准备工作,并将县委的一部油印机秘密运到该村。11月23日,省委在《致泰莱县委的函》(1)中批评了县委“仍然滞留旧的机会主义的政策影响之下”、“忽视发展和依靠农协”、“军事投机”等错误,指示“泰莱应毫不迟疑准备莱芜的暴动”。11月下旬,泰莱县委和省委巡视员“郝”同志召开县委会研究省委指示,“郝”同志代表省委报告了党的新政策,并提出了抗粮(如实行抗税,打死粮差等)、打盐巡和砸官盐店、抢年集等发动暴动的三种导火线。12月28日,省委《12月份工作总结及今后党的工作意见》(2)指出“莱芜暴动,客观上是可能的,
但于接到省委指导之后(已详十一月报告)无能力执行”。 1928年1月2日,省委在《对泰莱暴动计划的意见》(3)指出“莱芜无论在客观的条件上和主观的力量上,都还没有立刻鼓动一个广大的群众暴动的可能,并对如何发动暴动指示两点意见。根据省委意见, 泰莱县委组织吕敬宝等人趁夜间砸了浆水沟村的一个“百货捐”(税卡),以期号召群众以反对“百货捐”为导火索进而发动暴动,但未造成很大影响。
1928年初,省委又派刘俊才到泰安西南乡一带,传达部署省委发动“年关暴动”决议,但因意见不统一,未形成发动暴动的决定。
泰莱暴动未能发动起来,固然有主观方面的原因,如省委和县委对于暴动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法有不当之处,但主要还是主观原因 ,一是反动当局力量过于强大,张宗昌为了维护反动统治,加紧了对人民的血腥镇压,凡涉嫌“造反”者格杀勿论,白色恐怖严重;二是初创时期的泰安党组织力量还很弱小,战斗力不强,群众基础薄弱等;三是选择的时机和当时提出的“抗粮抗捐,打倒军阀”的年关暴动口号不合适宜,群众都有过“团圆年”的习惯,但凡有一线生路也不愿铤而走险。因此,泰莱暴动最终未能发动起来是必然的。
泰安党组织领导和发动的上述斗争,虽然规模尚小,也未能取得明预期的胜利,但它是泰安劳苦大众为自己的命运勇敢战斗迈出的第一步。对于宣传发动群众,扩大党的影响起到了一定作用,也使刚刚建立的党组织经受了初步考验和锻炼。
中共泰安党组织的创建,是泰安近代史上开天辟地的大事,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它使中国共产党的光芒开始照射到泰安这片长久黑暗的土地上。在这里播下了革命的火种,使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的泰安人民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刚刚建立的党组织尽管十分弱小,但却勇敢地带领开始觉醒的人民群众,向强大的旧势力挑战,初步显示了顽强的战斗力和旺盛的生命力。泰安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英勇奋斗,前仆后继,开始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