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老年人养老保障】 资料库:泰山区地情库 章节:泰山区年鉴(2003—200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article/97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article/97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老年人养老保障】


    社会老年福利供养。  2007年,全区共有317位“五保”老人,有157位老人入敬老院供养,入院率49.53%,供养标准人均年2600元。未入院的62位老人采取了集体供养,生活标准1600元,由各自所在村、社区负担,医药费实报实销。
    养老保险制度。  区政府与各处乡镇签订责任书,实行了包保责任制,定期召开调度会,督促落实。2007年,全区共有3.77万农村人员参加养老保险,占适龄人口的42.5%,投保金额1737万元。有1000位老人领取养老金,年人均765元。5218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
    村民退休和生活补贴制度。  1996年,全区推行生活补贴制,领取养老补贴的年龄一般是男60岁、女55岁。补贴金额每月10~280元。2007年,全区有76个村(社区)实行村民养老补贴制,占村社区的42.6%(不包括23个新建社区),受益老人10000人,占社会老人数的28%。
    失地农民养老和口粮补贴制度。  2004年,区政府印发《泰山区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对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做出具体规定。至2007年底,有5个村失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障,收缴保费457万元,337名老人按月领取养老金,每人每月80~100元。24个村实行口粮补贴,每年补助粮食200千克,按市场行情折价支付,受益老人2819人,人均350元左右。
    社会救助。  2004年,区政府建立区特困老年人救助基金,年度基金总额10万元,由福利彩票和社会捐助两部分组成,区民政局设专门帐户管理。由特困老年人本人提出申请,所在村(社区)公示申报,处乡镇民政办公室和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区民政局审批。特困老年人救助基金每人最高限额500元,每年发放一次。至2007年,共救助1000人,支付50万元。全区有2660人次的老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家庭养老。  1990年,区委、区政府下发《关于在全区开展签订赡养老人协议书的实施意见》,全区开始开展签订赡养老人协议书活动,总结出“四签三不签”的签书范围。2002年,省老龄委下发《签订赡养老人协议书实施细则》,区老龄办重新制定四章16条协议书样本,从吃、穿、住、用、行、医及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2005年,省老龄办印发《关于加大力度,进一步做好农村签订家庭赡养协议社工作的通知》,全区签订赡养协议书10.8万份,共计31000人,签书率达到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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