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50元/人/年。是年,全区共有农村低保户388户,1033人。2004年,开展农村特困家庭的摸底排查,审核取消25户59人,是年底,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63户974人。2005年,农村低保对象308户795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6万元。2006年1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50元/人/年提高到1000元/人/年。资金分配由原来的区、镇、村4:3:3负担调整为区镇5:5比例负担。是年,农村低保对象333户,845人,年发保障金21万元,人均月补差20元。2007年,将年人均收入低于800元的农村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筹,自第四季度开始省市每人每月分别补贴12元、6元,共计18元,剩余的12元由区、镇按5:5负担,分别为6元。是年,全区农村低保对象973户,2152人,年发放保障金80万元,人均月补差32元。是年,区政府印发《泰安市泰山区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救助标准按照分类施救和低标准起步的原则,个人全年累计医疗救助额度不高于2000元。(赵兴明 苏政)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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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50元/人/年。是年,全区共有农村低保户388户,1033人。2004年,开展农村特困家庭的摸底排查,审核取消25户59人,是年底,共有农村低保对象363户974人。2005年,农村低保对象308户795人,全年发放低保金16万元。2006年1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650元/人/年提高到1000元/人/年。资金分配由原来的区、镇、村4:3:3负担调整为区镇5:5比例负担。是年,农村低保对象333户,845人,年发保障金21万元,人均月补差20元。2007年,将年人均收入低于800元的农村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筹,自第四季度开始省市每人每月分别补贴12元、6元,共计18元,剩余的12元由区、镇按5:5负担,分别为6元。是年,全区农村低保对象973户,2152人,年发放保障金80万元,人均月补差32元。是年,区政府印发《泰安市泰山区农村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暂行办法》,救助标准按照分类施救和低标准起步的原则,个人全年累计医疗救助额度不高于2000元。(赵兴明 苏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