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成立区劳动争议仲裁院。2003~2007年,全区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共108起,结案率100%;涉及职工620人。调解案件66起,结案率100%,涉及职工350人。接待来访4010次。其中,集体争议10起,涉及职工300人。在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因追索工资报酬的22起,因社会保险福利的51起,因工伤待遇的15起,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20起。乡镇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建设组建率达到100%,依法协调处理劳动争议案件90起。2007年3月,区劳动仲裁院获得2005~2006年度全省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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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成立区劳动争议仲裁院。2003~2007年,全区立案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共108起,结案率100%;涉及职工620人。调解案件66起,结案率100%,涉及职工350人。接待来访4010次。其中,集体争议10起,涉及职工300人。在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因追索工资报酬的22起,因社会保险福利的51起,因工伤待遇的15起,因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20起。乡镇劳动关系协调委员会建设组建率达到100%,依法协调处理劳动争议案件90起。2007年3月,区劳动仲裁院获得2005~2006年度全省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