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计划生育协会】 资料库:泰山区地情库 章节:泰山区年鉴(2003—200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article/94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article/94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计划生育协会】
1997年9月,区计生协会明确为一级单位,列群团组织序列,与区计生委一个机构两块牌子。2003~2007年,为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政府包办型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型转变,全区全面推行以“民管民治,推进自治进程;以人为本,推进自主进程;利益导向,推进自觉进程”为主要内容的“三自”模式,进一步提升了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水平。一是加强计生协会建设,完善村(居)民自治网络。按照巩固农村协会,发展城市社区协会,加快构建流动人口协会和企业协会的思路,健全完善了全区计划生育自治网络。至2007年,全区各级建立计生协会275个,共有会员29621名,形成了处镇指导、村(社区)负责、村(居)民自治、家庭落实的计划生育管理体制,使计生协会在村(居)民自治工作中发挥了主渠道作用。二是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修订完善《计划生育协会章程》、《村民自治公约》。根据“一法三规”、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依章立约、依约定规,依规理事的原则,全区各村(社区)计生组织结合自身实际,完善《计划生育协会章程》和《村民自治公约》,使村民自治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有约可依。三是还权于民,实现自治。广泛推行村(居)民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组织引导群众自觉参与自治,将选举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交给群众,做到了“村里的官村民选”、“村里的事村民管”、“自己的事情自己定”。各村都完善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监督办法》,让村(居)民作计划生育监督的主人,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和完善,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和自愿参与计生管理的积极性。(潘虎 王廷友 刘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