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医疗卫生制度改革】 资料库:泰山区地情库 章节:泰山区年鉴(2003—200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article/91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article/91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医疗卫生制度改革】


    进一步深化卫生管理体制,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2003年,处乡镇卫生院划归区政府管理,其人员、业务、经费等由区卫生行政部门按职责管理,经费预算指标划归到区财政局。同年,区卫生局与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试行意见》,明确全区卫生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原则和目标任务。2005年,区卫生局与区人事局、区财政局联合印发《泰山区医疗事业单位院长年薪制试行办法》和《院长年薪制考核细则》,区直和处乡镇医疗事业单位院长报酬按年薪制规定发放,将年薪与医院综合目标管理挂钩,提高了院长的经营意识和成本意识。2006年,设立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局卫生监督局,均为全额一级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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