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环境执法监察】 资料库:泰山区地情库 章节:泰山区年鉴(2003—2007)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article/77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91/section/2/article/77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环境执法监察】
2003年,推行环境监察标准化,环境执法工作实现了由环境监理试点到环境监察的职能转变。2004年7月,区环境监理站更名为泰山区环境监察大队。进一步明确了机构职能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订了《泰山区环境执法工作程序》、《泰山区环境信访处理工作程序》、《泰山区环境违法查处工作程序》、《排污费征收工作程序》等环境监察工作程序,将环境现场执法和限期治理项目的环境监察、环境污染事故或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作为中心工作。2003~2007年,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方式,对辖区内200多家企业进行环境监察,对重点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年检查频次不低于8次,对非重点排污企业年检查不低于4次。5年,共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4件。2007年7月,全省环保系统实行“四个办法”(《全省重点企业监管办法(试行)》、《全省污水处理厂水质监管办法(试行)》、《全省主要河流水质监测办法(试行)》和《全省17个设区城市建成区空气质量监管办法(试行)》)的监管方式,对列入省、市控6家重点企业实行旬查、旬测,对11家区属企业实行季查、季测。(崔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