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配合泰安市政府深入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泰山区全面组织实施“蓝天”、“碧水”、“宁静”、“洁净”、“生态”、“提高”、“细胞”七项环保工程,坚持治理与监管并举,对泰城辖区内河道进行整治,加大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整治力度,消除卫生死角;加强了对企业的环境监管。不断加大各类“土小”污染企业的查处力度,防止死灰复燃。强化对重点污染源的管理,有效防止了超标排污现象的发生。全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10项工作任务和“创模”攻坚阶段责任书的8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赵富祥)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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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配合泰安市政府深入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泰山区全面组织实施“蓝天”、“碧水”、“宁静”、“洁净”、“生态”、“提高”、“细胞”七项环保工程,坚持治理与监管并举,对泰城辖区内河道进行整治,加大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整治力度,消除卫生死角;加强了对企业的环境监管。不断加大各类“土小”污染企业的查处力度,防止死灰复燃。强化对重点污染源的管理,有效防止了超标排污现象的发生。全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目标责任书10项工作任务和“创模”攻坚阶段责任书的8项工作任务全部完成。(赵富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