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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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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消费者协会】
2003年,全年受理投诉244件,处结241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万元。 2004年,进一步加强消费者协会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推行“一会三站”(消委会基层分会、投诉站、12315联络站、工商法律法规服务站)制,依托工商所在各处乡镇建立了消协分会,调整、充实分会的组织机构人员,聘请名誉会长28名。在泰安华联商厦等55个单位建立服务站,在市场街社区等47个单位建立指导站,在岱北市场等26个乡镇集贸市场设立投诉站,形成以“一会三站”为主体的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全年共受理投诉113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万元。 2005年,开展“12315”进社区、进超市、进农村活动,在科大、农大、高职三所院校建立联络站,在71个行政村建立投诉站(点),根据不同时期消费者投诉的热点、焦点,适时在《泰安日报》发布消费警示,举办分局消协“健康、维权”主题年“3·15”宣传活动。全年共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1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区消费者协会同技术监督局等七部门联合开展泰山区“第四届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活动,37家企业被授予泰山区“第四届消费者满意单位”称号。 2006年,共接到来信、来电、来人投诉1000多人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70万元。参与组织市消协举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受到市局、市消协领导的好评。分局及消协会同区卫生、技监、物价等相关部门开展“3·15”宣传活动,社会效果良好。 2007年,消协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消协岗位代表市局参加全省大练兵获得集体第二名、个人第四名的好成绩。消费者协会联合中百商厦开展“3·15”大型宣传、“关爱少年儿童、共筑消费和谐”等公益活动,树立企业良好的公益形象,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20件,挽回经济损失80余万元。(刘翔飞 高明晶 倪绍文)